“情妇团队”告倒贪官,纪检部门哪里去了

曾诚文字 杂文 乱弹八卦 2007-09-12 13:19 责任编辑:绮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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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原政协副主席庞家钰,在宝鸡市市长任期,就因霸占他人妻子而被形象地喻为“拉链市长”。他的香艳故事在坊间传得沸沸扬扬之际,官运却一路亨通,扶摇直上,由市长而市委书记直到省政协副主席。要不是他那11个情妇们与其结发夫人因利益分配危机而事发,并在以首任情妇曾倩为首的“情妇团”坚忍不拔的告发下,恐怕这个省级贪官至今还坐在主席台上,颐指气使,出现在媒体面前,仍旧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见2007年9月《知音.海外版》,腾讯网9月6日转载)。

中国式的反腐可谓独树一帜,出奇制胜。好端端的一把悬在贪官头上的利剑(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其负责具体工作的叫纪检部门),其主持正义的扬眉剑出鞘总是姗姗来迟,总是在那些贪官最亲近的“身边人”或告发或揭发或举报或因其他事件“拨出萝卜带出泥”等,才引起上一级纪检部门甚至中纪委和中央领导的极度震惊和高度重视,并在“极度震惊和高度重视”之下,才把贪官“拿下”,送上审判台,将其绳之以法。庞家钰倒下的历程是这样,许多级别比他大和比他小的贪官的的历程也几乎是这样。贪官从发现到“双规”,从举报到“倒下”,其走过路途之艰险,经历的困难之艰巨,付出的代价之巨大,产生的影响之恶劣,无一不是“惊人的相似”。

在此,原谅我的愚钝之问:在贪官的萌芽、成长、膨胀阶段,在其已成为“贪官”或正在成为“贪官”皆已露端倪之时,我们“眼睛雪亮”的人民群众已经知道,为什么我们专司“反腐倡廉”的各级纪检部门就不能发现呢?是蒙在鼓里还是“难得糊涂”?这恐怕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也是一个“无可奉告”的问题。从近年来媒体不断披露出来的贪官的新闻来看,有被小偷“偷出来”的贪官,有被抢劫犯“抖出来”的贪官,有被“二奶”、“情妇”反水“反出来”的贪官,有被副职、下属检举“检出来”的贪官,有被官商勾结分赃不匀告发“告出来”的贪官,有被人民群众举报“举出来”的贪官,等等,就是少有被纪检部门“查出来”的贪官。虽然这些大大小小的贪官最终都是在纪检部门“严查暗访”的努力下揪出来,但首功应当归于那些非纪检人员,即那些小偷、抢劫犯、二奶(情妇)、副职(下属)、奸商(不法商人)、百姓群众等,他们才是埋藏在贪官身边的一颗“定时炸弹”,他们才是一把把悬在贪官头上的利剑。由此可见,在贪官倒下之前,确实应当追问一句:我们的纪检部门哪里去了?

我从来不怀疑我们的纪检部门的同志每天都在偷懒而不工作,相反,他们很敬业,很勤恳,也很辛苦。君不见,每当发现一个贪官线索,每当查处一个贪官案件,纪检部门的工作是秘而不宣,是日以继夜,是辗转奔波,是废寝忘食,是压力重重,甚至是健康透支。这些年来大贪官中贪官小贪官不断地被揪出来,就是成绩就是例证。但是,有多少贪官是直接掌控在他们的手中呢?又有多少贪官是在他们独立监督之下被发现而直接“双规”的呢?纵观近年许多像庞家钰这样的大贪官,几乎都不是。震惊全球的陈良宇案的发现与查处就是一个很好证例,在此不必赘言。

要这样来指责或诘问我们的“纪检部门哪里去了”,其实也有冤屈他们的成分。剖析这一问题或中国式反腐的现象,不难发现,其根源在于体制(即制度)问题。体制决定监督机制,监督机制决定工作程序,工作程序决定工作方法方式。说到这,问题的源头似乎就找到了,再剖析下去,就不是这篇小文所能承担了的。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西方的反腐制度或许离我们太远,不太适合中国国情。就近的来说,回归十年的香港廉政公署模式可否引进?新加坡的重典治贪制度可否借用?当然,即便再好的反贪制度,再完善的反腐机制,也离不开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但只要我们的纪检部门永远“在现场”,早发现,早查处,像庞家钰这样的大贪官倒在“情妇团队”坚忍不拔告发下的轰动新闻就会大大减少,民间反贪浪潮也不会“波涛汹涌”,我们的反腐成本和反贪风险也会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