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摘客”二三议

天堂夜未央 杂文 乱弹八卦 2007-08-22 18:25 责任编辑:劲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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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科技的运用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

近日,一则新闻抓住笔者的眼球。咱先说这刷墙、刷碗倒是司空见惯的事儿。可有人居然会“刷书”?您可别误会,这“刷书”并不是真拿刷子去刷书本,毕竟看书的都是思维正常的人嘛。

原来,可以用来“刷书”的工具叫“e摘客”,是一种扫描笔。拿这在书上一刷,书本里的内容就全进了笔里,存储量可达二十多页纸,四、五百万字,刷到的内容还能存进电脑,慢慢欣赏。

不想,这一小小的玩意儿使得图书顾客和书商发生了争论。很多书店明令禁止顾客携带“e摘客”。顾客们不乐意了:书店允许人抄书,我咋就不能“刷书”?再说,也没哪条法律规定不准使用“e摘客”呀。这一事件在社会上也引发了不小的争议。作为旁观者,我只能采取中庸的态度,将这一事件一分为二地进行分析、思考。

首先,从消费者的角度。如今书店里许多图书装帧精良,价格不菲。要想把自己感兴趣的书全捧回家,花价实在太高,但弃之不舍。“e摘客”的出现对广大热爱阅读但吝于花大价钱的人来说无疑是个福音。轻轻一刷便可拥有整本书,还省去了书钱,减缓买书的经济压力。小巧、适用,绝对是人们的首选。

其次,站在书店、书商的角度来看。商家靠何赢利?还不就指着出售图书从中赚本嘛。倘若人手一“客”,进书店就跟那儿“刷书”,那书店还能再售出一本书吗?毋庸质疑,书店的利益必会受到极大的损害,也怪不得书商们大闹情绪了。

再者,有人将此事上升到更高的层次来看待。顾客们“刷书”这一行为损害的是书商们的经济利益,实质侵害了图书作者的版权,认为“刷书”等同于“窃书”,是不道德的。也有人对此事提出解决的方案:书店可以提供纸、笔让顾客将需要的内容摘抄下来。或者对“刷书”进行收费,按所刷字数的多少定价。

这些说法是否完全合理,解决办法是否完全可行,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论断。

在科技日新月异发展的今天,高科技产品的不断出现总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变化。可是,但凡一个新生事物总会若来一定的纷争,因为事物终有其两面性,在给人类造福的同时也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带来负面影响。其本身所具有的社会价值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道明的。就像恩里科?费米当初造的原子弹是出于好意,不想也可成为战争的帮凶。克隆和干细胞技术不仅能造福人类、拯救生命,但也能打破社会正常的发展秩序,甚至触及道德层面的问题。“e摘客”的现身,是福,是祸?终难有明确的定论。如何平衡书商和顾客之间的利害关系,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让时间来考验论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