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舞和早恋

荷年荷月 杂文 乱弹八卦 2007-06-14 14:26 责任编辑:爱情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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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理论性文字,了解集体舞与早恋的关系所在,正确对待所谓的早恋问题。

教育部闲来无事,规定起中小学生要跳集体舞来。集体舞是什么东西呢,得首先界定一下子。之前,我所在的中学有做广播体操的惯例,有时候改为跑步。集体舞是什么真的没有见识过,可能,这样的话,至少在认识一件新事物上至少前进了多少年。事情不赖。后来,又说跳集体舞不会引发早恋的事,看来,在教育部人士眼中,早恋不是一件好事,否则,他们还不得大吹大擂自我表扬了。

早恋属于恋爱的一种,不过早了一点而已。在国人眼中,似乎早很少好事的,例如早熟,例如早慧。他们的道理是假如早的话那样会提前浪费掉自身的资源。吸取殆尽之后,以后的道路一定是曲折的。但张爱玲谈到出名说要趁早,这个比较特殊,该区别对待了。虽然,早不好,又强调装老,让少年老成。那样就是崇尚一种静的哲学,在阒无声息中毫无竞争性的因子。

所以,我觉得集体舞不是坏事,早恋也不是坏事。但是把两者扭曲在一起却是坏事。本来无事,庸人自扰。试想,集体舞是一种放松学习压力的有效途径,在课间,舒活筋骨,伸伸懒腰乃是很好的选择。事情又来了,学生真的能放松吗?会不会心不在焉,人在此意在彼呢?因为下一堂课还要考试之类的,难免会让人揪心,想象自己还没有好好准备就烦心了。原来,即使集体舞蹈上马了,还有另外的指挥棒在招引,考试。

教育部出此计策初衷何在,效果如何还有待考证。不过,假如强制跳的话,那么,教育部的人脑子里大概可以养鱼了。本来,中学生压力就足够大了。再来一个所谓的缓解压力的手段,就是无形加重压力的手段吧,集体舞不是坏事,这样强制来跳就是坏事。你可以把马拉到河边,但不能强制马喝水。但是,教育们官人们下达的命令,又有几人敢不从?都得乖乖就范。遭殃的除了学生,还有老师,曾记得中学时代老师天不亮就起来陪同我们一起受罪的景观。

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得毛泽东设立的那两个部,体委和爱委。异曲同工之处在于,强调的乃是锻炼身体,鄙视的乃是体力劳动。现在所谓的小资倒是有这样的情调,可能,教育部受到了灵光的附体,忽然发现,特立集体舞蹈?此种猜测只有天平天国时代才有,发生在社会主义的今天实在有大逆不道之说,子都不与怪力乱神,难道我们要语?那不是历史的倒退。

早恋跟集体舞搭上边大概是因为男女之间的接触会引发爱慕的情绪。其实,现在由于性早熟,恋爱在中学时代已经很普遍了,例子就是那些性保健店面的不衰和出租房事业的兴旺。而这些都是在中学学校的附近地带,能不能幻想,那是另外一回事。早恋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早恋的好处在于可以提早开启性蒙昧,完成自己性别认同阶段,一般地说,早恋遭到老师和家长的反对,多因为害怕影响学业。

学业是一个方面,早恋是另外一个方面,两个方面可以兼得。兼得与否在于心智健全与否。这样的话,集体舞还提供了一个可供选择的平台,在不断更换的舞伴中,突然发现自己倾心人士在,难道不是愉快的事情吗?所以,不要把中学生们看成小孩子了,既然不是小孩子就不要害怕他们早恋了。不过,集体舞是否值得提倡倒是存疑的,因为这是十足形式主义的花里胡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