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质疑:所谓“小区管理费”的收取
完善小区管理规章制度的同时,亦需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早醒来了,昨晚的余怒还未消。妹妹的工作已转为中班,下午16:00---0:00,小区每晚0:00以后都会由治安队用栏杆挡住几个必经大门查所谓的小区管理证(小区管理证,就是垃圾费冠冕堂皇的别称,非本地户籍人员必须办理,每人每月10元,期限分三个月、半年等办),没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一律不能进来,若想进得了家门,唯一的途径就是接受罚款,每次20元,交了钱,大门自然会为你敞开。
每当这个班,我只好0:00前就走出家门,在妹妹回来的必经之地——公园里等她。公园到宿舍,有约几分钟七拐八弯的悠长小巷。不放心她一个人,走太深暗的小巷。23:50分我就出来了,等了将了半小时,还未见回来。不禁担心起来。后来,她同事过来找我,说她被困在外面,因错拿了我的小区管理证被治安队没收了,需拿本人身份证去领取并罚款40元才能进得了家门。她身上只剩5元钱,治安队不肯放人,叫我赶快拿钱过去赎人,否则将被送往治安管理处处理。我一听就冒火了,三更半夜的,一个小女孩,还那样吓唬她。我匆匆的回家取了身份证就跑出去了。一到村口,看见妹妹一个人被横竿隔在外面,一脸无辜和恐惧。治安处三个大男人处之泰然地在那坐着说笑。我过去向妹妹问了事情经过。治安处一个胖男人便朝我吼:“犯了什么事自己清楚!拿证件来领证!还要双罚!”本来就着急,火气便“腾”的升上来了,我盯着他反问一句:“凭什么?哪条法律规定了可以收取这个费用?还规定了你们可以罚款?我解决不了的可不可以报警解决?!”那胖男人鼻子朝天“哼”了一声,很不屑的说村规就是这样规定的,有本事你就报给我看!我认得你,以后咱们走着瞧!吞不下这口恶气,朋友认识很多警局的人,便打电话向他咨询。很快朋友就开车过来了,找到了他们的队长,商量事情如何解决,最终以罚款20元告终。也没惊动警局。回家的路上,朋友坦言,报警也不起什么作用,你想想,他们凭什么那么嚣张?背后还不是有人撑着?官官相护,算了吧。强龙斗不过地头蛇……
不禁疑惑:小区管理费是什么?村规规定就收得如此理直气壮?一个村庄,为什么只收外地人不收本地人的?难道只有外地人混乱,外地人才会制造垃圾?治安队用来干什么?小区失窃却是常事?天天吃饱睡足了就来下匣查收费?还嚣张扬言抓两个抵我们打工的一年的收入?而警局,又是什么?……
据我所知,附近很多村落也在收取这个费用。外来人员必须办理,随身携带,随时接受治安队的检查。平时还得随身携带身份证、暂住证,接受其它部门的检查。不知明天,又要带上什么?……累得够呛。番禺最低工资标准为690元/月,象我所在的公司,也仍有极少部份应届生低于这个标准。当然,外面的工人就不必多说。标准毕竟只是标准。大部分工厂是不包食宿的,一个月下来,吃住都成问题,何谈温饱?还得接受各种无理费用的收取,不敢生病,没有交通费,只能在家挖空心思绞尽脑汁想下个月该怎么活,才不至于饿死街头……
不由感叹:活着艰难。又该以何种姿态活着?
但愿这不是一个“苛政猛于虎”的时代。该管管的执法部门,就做点事情出来看看。让老百姓活得不至于太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