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

愚心 杂文 乱弹八卦 2007-04-29 09:50 责任编辑:荷年荷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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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染红了天的半边。风起,有树叶飘落在桥的尽头。长街的那边,缓缓走来一个枯槁的身影。夕阳将那人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仿若在追忆那遥远的过往。

B-25轰炸机嚣张的在头顶上咆哮。一朵朵蘑菇云在战壕的四周升起。一颗炸弹刚好落在不远处的战壕里。随着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响起,战壕变成了一个深坑。战友的身体已经炸得粉碎,不知在哪去了。那个深坑就是战友长眠的地方,就是他的墓碑。唯一的几挺高射机枪像是病入膏芒的人在发出呻吟,有一声没一声的。直到轰炸机蹶着屁股大摇大摆的离去,也没看见哪一架屁股上冒了烟。

敌人有飞机,他们有的只是高射机枪;敌人有坦克,他们只有手榴弹;敌人有自动步枪,他们只有三八大盖。但是他们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胆怯!他们只知道一件事:敌人想要从这条路上过去,就得踏着他们的身体过去。只要还有一个人有一口气在,那就没人能从他们跟前踏过去半步!

当敌的飞机远去之后,阵地上陷入了短暂的宁静,只有戴者十字袖套的医务兵的身影四处奔走,间或传来一两声呻吟。这只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更大的风暴在不远处蕴量着。敌人的步兵部队正在往阵地赶来。

他轻轻的抚摸着手上的枪,这把枪跟了他三年了,从他正式参军的第一天就陪着他了。他用它不知道饮过多少敌人的鲜血,也不知道这把枪救过他几次了。它是他最信赖的伙伴。抬头看了看天空,太阳挂在头的正上方,令人感觉到一丝燥热。天空没有云,很蓝,很蓝。真是难得的一个好天气啊!他口中不由喃喃的念到:春花烂漫时。目光不由的移向了阵地旁的野花上,残存的野花依然红的那么的娇艳;白得那么肃穆。

报数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报数完毕他才知道,光他们连在敌人刚才的那一轮无差别的轰炸中就牺牲了16名战友。整整16名啊!他们的身体永远湮没在了这异乡的土地上,他们的魂魄悠悠的飘向祖国的方向。在几十次大大小小的战役或战斗中,他早已学会了冷静,把悲伤化作战斗的怒火。可每当看见战友倒下的时候,心中仍旧会痛,痛恨这些该死的侵略者!

他摸了摸脸颊上的一道伤痕,那是一颗子弹令他与死神擦肩而过时留下的纪念。他不知道他何时会在战斗中倒下。他唯一的牵挂就是那个扎着马尾辫子,脸上一笑就有两个小小的酒窝的姑娘。她说她等他,等着战斗的结束,等着他回来,等着他回来娶她。每当想到她时,他刚毅的脸上就会难得的露出一丝温柔。

沉重的脚步声将他拉回了战场。放眼望去,敌人的散兵阵型已经呈半月型朝阵地压了过来。丘陵和多林木的地形使得敌人的坦克部队不能投入战场,否则这场战斗将会更加惨烈。随着第一声枪响,战斗再次拉开了帷幕。上膛,瞄准,开枪。他已经搁倒了三个敌人了。而他左边的大胡子也被敌人的子弹贯穿了头颅。

虽然敌人因为地形的关系伤亡率较大,但敌人的兵力是他们整整四倍,四个团的步兵。400米,300米,敌人越压越近。他已经忘了身外的一切。只是专心的重复着三个动作:上膛,瞄准,射击。他已经忘记了他身在战火纷飞的战场上了,他的眼中只有敌人。无可质疑,他是一个合格而又勇猛的战士。随着战线的拉近,敌人的迫击炮也投入了战斗,重机枪的吼声更让人觉得连抬头都要一种勇气!

他还是觉得没能加入狙击班是一种遗憾。刚刚他又射杀了一名敌人,正是一名嚣张的机枪手。敌人在机枪和迫击炮的掩护下发起了第一次冲锋,勾着腰像潮水般的向阵地涌来。他的两旁已经没有人了,准确的来说是没有活着的人了。不过敌人伤亡更大,在战壕外围留下了无数尸体,然后暂时性的后撤了。

还没来得及踹上几口气,敌人的第二次冲锋又来了。耳朵里传来了连长嘶哑的吼声:“瞄准打,节约弹药”!敌军的封锁,补给的困难在这时候显出了它要命的一面。机枪手小王也倒了下去。他扑到了机枪上,一通点射,又有两名敌人倒了下去。冲锋再次被打退了,敌人的伤亡很大,但敌人的兵力仍旧是他们的两倍有余。

敌人在稍做休整后又扑了上来,看来这次是决心想拿下阵地了。机枪的子弹已经没了。他摸了摸步枪的子弹,三颗,还剩三颗。他又瞄准了一个敌人,枪响,敌人前冲的势子瞬间停顿,然后软软的倒在了地上。这时敌人已经快冲到了战壕跟前。“准备手榴弹”。连长大声的吼着。80米,70米,手榴弹在敌人中开了花。冲在最前面的敌人几乎瞬间就倒了下去。但是敌人的手榴弹也往战壕飞来。2颗,1颗,当他将手中最后一颗手榴弹仍出去后,耳中传来了豪迈的冲锋号。那是意味着上刺刀,要肉搏了。他熟练的上上了刺刀,一个纵身跳出了战壕,这时敌人已经冲了上来。他刚刚迈出了右脚,一把手枪已经瞄准了他。枪响后,他倒了下去,然后失去了知觉。

他醒过来时已经是两天后了。这才知道那一颗子弹只差1厘米就射进了他的心脏。而他们团刚和敌人短兵相接,友军两个团的援军也经过两天的急行军赶到了。生力军的加入把敌人打得落花流水,敌人丢下了三个团多的尸体仓皇而逃。而他的战友也大部分在阵地上长眠了,整整一个团,活下来的只有七十多个人。

在医院躺了一个月后传来了胜利的消息,不用打仗了。他带着一身的伤痕和荣誉回到了家乡。退伍后县里给他安排的工作他婉言拒绝了。他说他书读得不多,怕干不好,只在乡上干起了治保工作。

半年后他结婚了。和那个爱梳着麻花辫子,一笑脸上就有两个小酒窝的女孩结婚了。那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在生与死的边缘他的心也不会乱了节奏,在那天却全乱了。他醉了,和着酒窝与醇酒深深的醉了!

幸福的生活持续了三个月。她走了,她离开了他。她就那样无声无息的离开了他。

听说,她嫌他太耿直太清贫了;又听说,她跟着省城里某一个当官的走了;又听说。

他疯了!没有人知道他还记不记得他自己是谁?也没有人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曾经的那些金戈铁马,豪气干云的日子?也没人明白经得起铁与血的考念的他为什么这次会如此的脆弱?更没有人知道他是否会想起那一对可爱的酒窝,那根永不褪色的麻花辫?

他终日流落在街头,拣地上丢弃的食物,间或好心人会给他点吃的。枯草一样的头发批在了肩上,满脸的胡子像个刺猬。随着日升日落,人们忘记了他的名字;人们忘记了他的过往。只知道他是一个疯子。终年穿着一件不知哪拣来的破绵袄,在街头走来走去。皱纹爬满了他的额头,唯一不变的,也许只有那清澈的眼神。

也许,

遗忘,对于他,

真的是最好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