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的人与变态的事

荷年荷月 杂文 乱弹八卦 2007-04-27 08:59 责任编辑:傲雪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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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作者言辞犀利,针贬时弊,但愿这个社会变态人少一点,好人多一点。

早上看新闻又看见了北京城管与小商贩的矛盾,这一次是因为一个中学老教授出来说话,结果被痛打,谁会想到这事情竟然发生在首都图书馆附近,在中国的首善之区呢?崔英杰已经被判处死缓,这些执法人员竟然没有体会到前车之覆的教训,可见素质不高的程度了。我经常在博客登陆时的留言上看见“素质,注意素质!”的标语,不过,关于素质到底应该怎样界定,到底应该包含那些要件不是很清楚。不过,直到一个简单的逻辑:这句话不是褒义的。

事情出了一些自然界的不可抗力发生的,例如海啸,地震,火山喷发外,还有一些动物参与的事情,还有一些植物参与的事情。剩下的就是人干的事情了,而变态的事情人又干的比较多,而疑问就是,一些变态的人与变态的事情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关于,变态的解释,它指的是反常的,abnormal,偏离正常轨道的,离经叛道的。但是这样的解释总不能令人信服,因为,什么是正常的呢?现在正常的会不会以后就成了不正常呢?现在不正常的会不会以后就正常了呢?

可见,变态与正常与否,一个立场很重要。假如站在变态人的立场上,正常就是变态;假如站在正常人的立场上,变态才是变态。我的解释很简单,正常就是符合人性的,符合人道精神的,自由的,公义的,公正的,公平的,等价交换的。例如古代的缠足就该叫做变态的行为,因为人为约束了身体的成长;例如古代的束胸也该叫做变态的行为,因为它同样人为抑制身体的成长。到了现在,一些广告上的增高、丰乳、壮阳、阴茎增大手术,处女膜修补手术也该叫做变态的,同样因为它们在人为作用于肉体,不符合自然的规则。

但是变态也会发生变迁,一些行为对大脑刺激时间久了就会习以为常,以为常态了。在毛片里面经常会看到多人模式,我想那是变态的,不过,看一些研究古代的书,中国古代同样也有多人模式的性爱模式,看来古代叫做常态了。现在是文明社会,可是,文明社会就不会有复古的危险吗?二奶、情妇出现了,不就是一种复古?不仅仅是复古,还在古的基础上有了创新、继承和发展了呢,那这样的情况该叫做常态还是变态呢?有些模糊不清了。

关于什么是常态什么是变态的解释就结束在这里,我接着说的事,是正常的人会做变态的事情吗?答案是肯定的,我敢说,上面的那个城管人员是正常人,回到家里说不定还是一个好丈夫,孝顺的儿子,伟岸的父亲。不要以为他们在小商贩面前如此飞扬跋扈就在自己家人面前同样如此,一般情况不会如此的。这是一个悖论。那么,变态的人一般会做变态的事情,这个似乎疑问比较少,因为,此人本来就很变态,已经脱离了常态的发展,自然变态的事情出自他们了。

所以,我们看见的变态的事情是由常态的人和变态的人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我更关注的是常态的人是怎样干变态的事情的,因为看出一个变态的人干坏事比看出一个常态的人干变态的事更容易些。而把一个人界定为变态的人是需要事情积累的,通过一个人一段时期内作的变态的事情的多少来衡量。我觉得,一个常态的人干变态的事情,一个最大的解释就是没有约束,没有一个约束可以把干变态事情的成本与收益衡量,这个约束假如存在了,还有一个实施机制的问题,没有实施机制,约束只是一个空头文件。

例如上面的城管人员,假如有这样的约束:执法打人,一旦发生,开除并罚款!但这个约束对于小商贩们来说,可能很好,正好对所谓的城市市容管理形成矛盾了。要市容还是要人们生存?又是一个悖论。再就是,约束的实施,需要人员,这些实施约束的人员会不会被约束本身所俘虏呢,这样的话,就形成一个恶性循环:为了约束小商贩成立的约束有城关执法人员实施,导致了暴力执法;为了约束城管人员的暴力执法成立的约束有新的人员实施,导致了新一轮的暴力。

这就是人们常常说的,制度软化,硬不起来的制度,有法不依。现在学校正在评估,为了评估搞了很多形式主义的东西,例如把池塘里面的草鱼全部杀光,再放入红色的鲤鱼,这样就可以养眼了,好看了,为了评估而杀鱼,真是教育史上也是评估历史的笑话,但对于那些死去的鱼来说呢,它们面临了大屠杀,没有鱼性的人们会有人性吗?我想,那些杀鱼的同样也是一些常态的人,它们错误不大,就是错误在于执行了一个古代刽子手的角色,一如上面的城管人员,自己被耍了,没地方发泄,竟然找到了小商贩们,真是火出无名,火不对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