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有时是把刀
上午独自在家颇有些烦闷,打开电视本想消遣一下,却被五花八门的广告弄得头昏脑胀。没办法,只要你下不了决心跟电视划地绝交,电视就一定热情的奉上数不胜数的广告,决不会拖欠。
按理说广告是不应该被讽刺的,二十年前,卖粮食凭粮票,买油凭油票,买张桌子买把椅子也得凭那张来之不易的工业券。绝对的卖方市场,哪来的广告?如今,经济发达,市场繁荣、转换机制,才有这么多广告天天忠告着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问题是广告闹腾得实在有些过头。别的媒体且不论,就说电视,广告的量太大,占用的时间太多了,没则广告都是扯着一张大嗓门的嘴,蛤蟆闹坑似的,你说你烦不烦?开电视的时候,谁不想看看自己喜欢的节目,没听说过谁开电视就是为了欣赏广告的,浪费了你的时间,败坏了你的心情,招谁惹谁了?
广告蹬鼻子上脸,责任在谁?当然是商家厂家。但也不尽然。依我看,大半责任在厌恶广告但天天有在电视旁被动接受广告的人。这些人一边烦广告,一边却在纵容广告。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这些人烦归烦,引导还是接受了的。准备买点什么的时候,就想起广告来了,就像被牵着似的只奔着某种牌子去了。原来他早就先入为主了。如果不是这样,而是哪种商品做的欢哪种商品就卖不动,谁还肯花钱做广告啊?
商家精明,正是因为看到了广告的“被动接受”效应,所以才不惜花费重金,在电视里采用全天候地毯式轰炸,任何时间只要你敢打开电视,劈头盖脸的就会挨上这家伙,直砸的人晕头转向,迷迷糊糊的就中了他的“阴招”。
某些商人深信谎言重复一千遍就可以变成真理。因此,我们应该具备一种经验,哪种商品恨不得把电视频道全占满了,那么,哪种商品就比王婆卖瓜还王婆卖瓜。
无论是钝还是利,广告有时可真是把“刀”,所以保护好你的知情权和消费权绝对是当务之急。否则一不留神,就会落入那个温柔的陷阱里。
善良的人们,请你当心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