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之过?

wen2000 杂文 乱弹八卦 2006-11-02 05:30 责任编辑:新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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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旁边紧邻着一条贯穿南北的城区主街。无论是白天、黑夜,街上总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晚饭后闲来无事,我经常带着女儿,顺着街一路走去,或逛商店,或去公园。母女俩有说有笑,很是惬意。但上周发生的两件事,却令我心情沉重。

那天晚上八时左右,我和女儿提着从商店买来的食品,一路有说有笑地走着。女儿突然惊讶地停了下来,“妈妈,你看那个叔叔和阿姨在干什么?”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距我们不足两三米的大街上,一个仅穿三角裤、浑身散发着酒气的年青男子搂着一个女子站在那儿。女子似乎在对男子说着什么,但男子依旧搂着不动。时已近深秋,室外温度仅有十几度,这位老兄不惧寒冷,光身赤脚,真是莫大的勇气。

“别看了,叔叔、阿姨有事。”我急急地拉了女儿,头也不回地走开了。

没走出多远,听得一阵阵轻轻地呻吟之声。脚步一慢,赫然见到路边花坛外躺着一人。在路灯的微光照射下,隐约可见一位男子屈身躺在地上,一只鞋散落在一旁。走近前,一股呛人的酒气扑鼻,看样是喝醉酒了,支持不住才躺倒在地。男子并不说话,嘴里发出痛苦的呻吟之声。他的对面,就是一家灯火通明的酒店,此时正聚满了红光满面的人们,大家觥筹交错,忙得不亦乐乎,全然不知冰冷的大街上还躺着一位同仁。

见此情景,我的怜悯之心由然而生。若任他睡去,一夜的秋风也许会送去他的性命。把他叫起来,又担心素不相识,我们还带着孩子,若他耍起酒疯来,难以应付。怎么办?忽地想起附近有一派出所。于是,我和女儿急急报告了警察。一会儿,两个警察来到醉酒人身边,叫了一辆救护车,带上他走了。

回家的路上,我的心情愈发沉重起来。深秋的晚上,凉风习习。光身男子和倒地男子想必都不惧怕,因为他们都是灌足了酒水,否则不会茂然来到大街之上,不顾来往行人之颜面。可是,那么多人见到他们,谁来过问呢?也许光身男子正在与妻子吵架,也许是热恋中的情侣把持不住自己,家务事外人不亦过问。醉酒人呢?他烂醉如泥,全不知身外之事。若任他睡去,一夜的秋风也许会送去他的性命。

这难道都是酒之过错吗?酒本是为人所用,可沉溺于它,反而误人之事,丢人之脸,甚至丧人之命。酒桌上的人啊,放下你手中的酒杯吧,走出酒的世界,你会享受到另一番人生。不要做要做酒的奴隶,切莫再让夜幕下的丑陋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