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听风吟

荷年荷月 杂文 乱弹八卦 2006-10-31 15:10 责任编辑:爱情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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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爱苏大论坛上看见一个帖子:“我被包养过两个月”。里面没有介绍被包养的细节,但随后的跟帖者很多,看来人们是关注这个话题的;其次,再来看看跟帖子的内容吧!至少到我看得时候还没有出现过一个帖子是骂楼主的,都是些安慰的话,劝她重新面对生活,让往事如风而去,这个帖子的真假姑且不去论,这么多宽容的回帖,不知道发帖者会如何去想?

为什么出现的是如此宽容的多呢,我觉得是这样子的:人们已经看惯了身边的沉沦景象,那些景象中比较起这个来恶劣的多,一比较,这个显得很微小了,所以人们采取的是宽容的态度,而不是道德上的说教指责了;还有,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的出笼?在这个事件里,她显得太具体了,孤零零的,而同样的事一定不止于此,单单的去指责个人并非我们理性的眼光所能看到的距离,那样,我们就是短视的人。我们知道袜子之所以臭,罪魁祸首还是脚。

现在可以看得是,她为什么选择了被包的命运?是为了什么?也许她是强迫的,这个似乎不能成立,要是强迫的话,为什么仅仅两个月?假如仅仅是为了得到钱,得到钱以后继续自己的学业,那实在没有可以指责的,也是一种资源的配置方式,只是这种方式很出乎人们的视界范围,有的人要坐不住了,出来说两句,如我者。

截至以前,重新现在,我有所担心,当你发现那样如此轻易的得钱后,你还会付出自己真实的劳动吗?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浪子回头金不换,当你体验到了高端的生活方式,再去挣扎在最底层,你愿意接受吗?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就是我所怀疑的她的真实走向,但真的希望能够走出那样的方式,希望走出原因还是我看不惯被包的那种。

当然,身体是自己的,按照约翰·洛克的“财富原则”,只要是身体的所得就是自己的财富生产范围,别人没有干涉的权利,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么,我以上的所说简直就可以加入到无病呻吟痴人说梦的行列里去了,还有一个原则,不能侵犯第三者的利益,两个人之间怎么样没关系的;还有你不能侵犯到社会上独立个体的权利,否则,就是在法网恢恢里,不能遗漏的那个。

被包养的性质犹如夏衍笔下的“包身工”,与别人签署了卖身契,把自己当作了商品,贱卖了,只不过那个时候与现在又有了很大的更变,首先,现在包养的费用比较高,那时候费用极低,就算按照购买力平价法计算,也同样大有余数出来,于是,怪不得就有人铤而走险了,不过,真是的境况也不是很险恶,据说,有的还产生过感情呢,我却不敢相信。没有过平等的身份,怎么会有感情这个结果的平等呢?

我不敢轻易的把她加入到什么第三产业,性工作者的行列,那样会很武断,毕竟,我不清楚那些事件的背后与之前的背景是什么,在不同的背景下演绎出的行为规范,在我们进行评价的时候是不同的,例如一个富家小姐出去被包,你能怎么说?她的目的或许仅仅是为了新奇为了寻找新的刺激为了片刻的销魂,又因为她本来就有货币资本从而趾高气扬目空一切样子,于是我行我素起来会比一般的人走得更远陷得更深。

我知道机会总是不会那么的轻易可得,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还会有人陷入到被包养的井里,钱色交易的历史也在诉说着人类最神秘的那个领域里的神秘莫测,让人们心驰的爱情,让人销魂的性爱就这样在转型的短时间失范过程中,在那些包养与被包养的人之中显示着人性的美与丑,善与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