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之所以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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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杂文报》《翻译所造之孽》一文,增加了一些知识:原来马恩着作中尚有误译,乃至于造成概念谬误现象。比如“公有制”更准确的译法应是“社会所有制”,而所谓“资本主义原始积累”这个概念,马克思甚至根本就没有使用过。
可长期以来,我们把“公有制”和“私有制”奉为马克思主义的一对核心概念,将“公有”理解为“国有”,而与“私有”对立,“公有”还是“私有”也就成了区别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的标准。同样, “原始积累”也成为资本主义的一大罪证……
而“社会所有制”则好理解得多,比如股份制就正是社会所有制的一种形式。何况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就是比尔-盖茨3000多亿美元的私有财产,到头来不也还是社会所有?如果早发现误译这个问题,我们在经济建设上早就理清了头绪;同样,也会避免“原始积累”之类给人们造成的误解。然而,遗憾的是,由于这种概念不清造成的实践与理论的矛盾,令我们几十年来为其吃尽苦头,为无法操作,不能自圆其说而尴尬。
诚然,这一切都是由误译带来的。作者称这为“翻译所造之孽”,作者并没错。不过,我在赞成之余,也想:翻译译错充其量是个水平问题,大不了追究其责任好了,何以就会“造”这么大一个“孽”,而令我等亿万之众无所适从几十年呢?我们到底是相信文字还是相信事实呢?难道翻译将屎可肥田误译成屎可食用,中国入就真要去吃屎不成?可见,造孽的原因恐怕不能全怪翻译,而更在于我们自己:翻译的造孽是因为先有造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