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工

梦飞心沉 杂文 乱弹八卦 2006-09-19 05:45 责任编辑:何须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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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的是别人的城市、别人的家,自己却生活在城市的边缘,来自经济落后的农村,担负着生活的重担,背负着全家人生存的希望,仅仅是为了生存而生活,靠出卖自己的体力来获取微薄的收入,却为了这些不起眼的收入四处奔波流浪,无名无氏,而他们的名字,却是城市人给他们的起的名字,叫“民工”,也就是“人民的工人”。而他们最大的心愿是做完苦力后,得到这些本该属于他们的收入,他们最大的期望就是让城市的人给他们一点尊重,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权利。

提到民工,城市的主人,首先想到的是他们穿的是如何的破烂不堪,形象是如何的差,素质是如何的低。而这些民工承担了城市基础建设绝大部分的脏活重活险活,大至高楼,小至掏下水道。可以说,民工是创建城市的真正英雄。

每当一个工程建成后,行政部门搞一些庆典活动,领导讲话,讴歌那些工程师所做出的贡献,赞扬地方政府给予大力的支持,是如何的英明,但我们的民工往往被忽略掉的。在活动中我们根本看不到民工的身影,而他们才是真正的建设者。

2001年,一位来自安徽的打工者有幸被选中参加了由国家计委组织的铁路价格听证会,民工终于有机会和价格制定部门进行平等对话。WTO规则中的“国民待遇”原则开始在国内生活中得到体现。

自从温总理遇到了2003年10月十四日,在重庆考察的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路过农妇熊德明的家门口,一时兴起停下来与之聊天,熊德明鼓起勇气,告诉温家宝说,自己的丈夫在外打工的两千多元工资被长期拖欠,温家宝立即指示地方政府解决好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六个小时后,熊德明拿到了被欠的工资,这一速度可谓神速,这也是我们民工要到工资最快的一次。但我们都应该有些疑惑,而民工做完工后,应该得到的工资,却得不到,而这些事情非得等到我们的总理知道后,才办得如此神速,政府官员们天天喊的口号的是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人民谋福利,而我们的民工竟然连工资都拿不到。我真的很疑惑?

但同时也反应出我们的民工在社会上所处的地位,是较为底层的。有一则报道,“春节前后的‘民工潮’使交通部门全线告急,超负荷运转。”铁路部门如是说。“流动人口是计划生育的死角,民工中存在着‘超生游击队’。”计生部门言之凿凿。“盗窃案件70—80%是民工作案”,公安人员很鄙视的说。“我们乡每年都有一两千青壮劳力外出打工,使农业劳动力严重老年化、妇女化,制约了农村经济的综合发展。”一位乡干部对大量农民涌入城市有自己的看法。

有一段话很残酷:“城市是一间富丽堂皇的房子,房子的主人在里面安居乐业,房子建设者,生活在这个屋檐下,等待着做钟点工或里面的人施舍。但他们通常得不到满足。”但我感觉,如果一个市民路过一排错杂的民工平房,心中涌起自负感和鄙视感的话,这只能说明他个人的道德问题;如果一名国家的公务员面对一条条民工长龙,还是那么自负和鄙视的话,这整个城市的道德水平、政治水平、法律水平就非常令人失望。

中国经济在改革的路上越走越快,越走越远,而与中国经济发展相配套的行政立法执法等体制难以望其项背。以致经济强势阶层聚敛财富的手段往往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官员行使经济管理权的手段得不到有效的监督,民工获得正当经济利益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当强势阶层与弱势群体发生分配纠纷时,强势方如政府部门企业公司都会对此原则作有利于自身的或“有利于大局的长远的利益”的理解。而且这种理解拥有创造者,拥有发言人,拥有听众,拥有专门这种理解为作辩护的手和口。民工的声音连自身也听不见。于是,直接创造了财富的民工的不到应得财富。听说,只有资金、技术、权力等才是效率的载体。民工天生蛮力,但法律政策没有明确,体力在分配中的地位如何。于是,大量的财富在合法的外衣下集中到少数人的手中。

毋庸讳言,民工进城现象确实滋生出了若干的社会问题。农民们带着对城市生活的憧憬羞答答地走进城后,在给城市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带给了城市许多烦恼。对于这一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我们的社会和政府部门在其中该如何发挥引导与管理的功能,找出一个最稳定的平衡点呢?切实保护民工利益,提高民工社会地位,使民工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潜力而参与到社会建设与管理中来,减少民工滋事扰民案件的发生,这是社会和政府部门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