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知 地知 我知 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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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我们在电影或小说中看到两个坏蛋在干坏事时,往往忘乎所以地说:“这件亭……只有天知、地知、我知、你知。哈哈……”其意无非一是强调其秘密性,二是强调其保密性。
然而,事实却往往证明,坏蛋们高兴得太早,世上的事恐怕绝大部分还得应了另一句老话,叫做“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为什么?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是其一;其二呢,则是“你知,我知”之外,还有“天知、地知。”坏蛋们以为天地不会说话,却殊不知这天地就是铁一般的事实,是死证。谁干了坏事,事实永存,铁证如山,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
一个标榜廉洁的干部,人们能从他吸的高档烟,喝的高档酒里知道他“廉洁”的程度,因为几百元一条的烟,上千元一瓶的酒,三岁孩童都知道拿工资的人消费不起。
受贿的具体细节虽然只有“你知我知”。但受贿事实则是明摆着的“天知地知”的事。
有的政府官员,企业干部,买高级车、盖私房,他们自以为干得天衣无缝,万无一失,只有你知我知。其实,他们在群众的眼里,这无异于给他们自己贴上了腐败的标签。一家企业清理手机,一夜之间,持机者全都送来了发票,群众说,现在的发票到底还有多大含义且不说,就算这手机真是他们私人所购罢,可手机每个月的话费呢,少则七、八百,多则几千,现在企业工资都难于发放,这些人难道不吃饭了?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不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吗?
有腐败,就有腐败事实,你贪污三百万,即使不消费,最后带到坟墓里去,这块三百万的化石也终有一天要挖出来。所以说,一件事,既是天知地知我知你知,那么还有谁不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