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拍

花开朵朵 杂文 乱弹八卦 2006-08-25 17:35 责任编辑:傲雪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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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要重拍《红楼梦》了,是件好事。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他的历史和文学价值不可估量,自他诞生之日起,就曾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时至今日,对他的研究依旧方兴未艾,并且不断有新成果出炉,使这一传统文化至宝散发着无尽魅力。

《红楼梦》虽是清朝人所著——他的历史文化价值,自不在话下,有目共睹,为我们后人了解古人的生活面貌提供了丰富的认识和研究平台——但无论是书中的故事内容,还是情节安排,以及人物、景物的刻画描写,都是可供后人学习、借鉴、研究的文学典范,简言之,这本书的文学价值更令人瞠目结舌、万分惊喜,这也是这本书,历经百年,经久不衰的价值所在。

毕竟,是清代人著的白话小说,无论是语言习惯,还是生活习惯,现代人都很难理解。光靠研磨书本文字,进行天马行空的模拟遐想,去领略大师的艺术风采,太难为人了;何况,在这个快节奏,惜时如金的生活状态下,能有闲情逸致,安心静读这部巨作的人,也可谓是凤毛麟角。

所以,把小说拍成影视剧有他的现实意义,但不可否认,文学作品与影视作品的艺术价值不可同日而语,各有特点和所长。出于普及古典文化,让更多的现代人了解名著,热爱名著的出衷,影视剧是一个直接而有效的途径。

影视剧,本身就蕴含着绝对的文学因素,剧本的成功与否,对剧作的质量至关重要,古典名著可说是天成的好剧本。但由于文学作品用语言文字表达的朦胧美和开放性特点,就很难表现出剧本具体、形象性的特点,即使表现出来,也由于两种艺术的本质差异,也很难表现准确,往往给观众一种判若两人的感觉。

针对两种艺术形式的自身特性,把握好影视剧声、动、形的特点,给予观众具体、概括的想象空间,在脑中形成对文学作品的基本定位和概念;同时,要尽量展现原著的精神风貌,以具体人物为依托,展现语言文字的内在神韵。可以说,文学作品是借用文字符号来表情达意,言在表,而意在外;影视剧作品是综合艺术,则是借用多元元素,呈现具体生动的画面、传递形象逼真的声音,进而展现言外之意。

文学名著的影视剧改编,对热爱古典名著的观众,只是起抛砖引玉的作用,深入的理解和感悟,还是需要观众亲自系统的研读作品;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对传统古典名著的普及推广,使这一中国的传统文化瑰宝延续后代、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