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者,甭忒不地道了成吗?
为了给朋友答疑解惑,最近俺将以前写的一篇老贴,《情人何以与婚姻共存亡》又重新发到了自家一亩三分地上来,幸运的是登上了大雅之堂——首页,虽然才只有两三天的功夫,仅是照个面就被滚滚后浪给淹没了,但人气指数一直还在直线上升,为此我感到有些新鲜好奇,不禁暗自思量琢磨,这人们到底都是从那里看到我帖子的呢?
这是一篇老贴,翻翻老账户查一下,发现首发日已无从查找,能够查询得到的最早记载是2004年9月4日,可实际上远比这个日期还要早上些许时候,没想到自己不经意间敲打出来的一篇肤浅习作,压箱底时隔近两年,而今翻出来晾晒一哈,依然还是那么吸引眼球,不过俺这人自知之名倒还是有点,未必是俺的文笔有多么好,恐怕是这个标题《情人与婚姻共存亡》的魅力所在吧。
想当初写这篇习作的灵感来自于与一个网友聊天辩论,那时俺是初出茅庐不久,整个一个熊瞎子过河不知深浅,脸皮厚的赛城墙,一篇拙作四处张榜,先后曾在家庭婚姻、女性视角、职业女性、单身贵族、围城内外、等多家论坛贴“告示”,哪会俺所到之处,简直可称得上是臭名远扬,常在坛子里混的主几乎没谁不知道有个叫我为伊狂的老“哥”呀,哈哈,自吹自擂,脸皮要多厚有多厚。
然而即便如此,俺的脸皮厚可依旧抵挡不住剽窃者的“勇往直前”,竟把俺的“大作”一字不差贴到家庭婚姻论坛里面去,不对,若说一字不差倒也多少有些枉然,将原来的《情人与婚姻共存亡》改为《情人如何能与婚姻共存亡》,然后就连名带姓全部给更改了户口,版权竟堂而皇之的成为了剽窃者的署名,点击率一周竟还高达上万点之多,眼看着自己煞费苦心历经阵痛“分娩”出来的“孩子”,就那样被人无声无息的给强行抱走了,如果说远离视野倒也作罢,眼不见心不烦,可居然就那么耀武扬威的在老“哥”眼皮底下晃悠,真是欺人忒甚,岂有此理,可你是原创又能怎样?欺你何妨?脑门无贴,有理无处辩,剽者脸皮厚也,你能为之奈何?
而今又见自己的“宝贝”倍受瞩目,欣喜之余闲来瞎琢磨,人们到底是从那里看到这篇文章的呢?将标题打入搜索里探询一下,结果更加令人不可思议,谁都知晓,博客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属于私家领地,俺那一亩三分地里明明贴着告示呢,“此处所有文字及照片,版权均属本人所有,谢绝任何人擅自转载,若有需求者请与本人联系,QQ254730286。”可是,可是你贴你告示,我行我素,剽者依旧剽也,看你能怎么着?人家将俺此篇习作即不打招呼,也不注明转载出处,仅将标题略作改动,结尾略删少许,摇身一变就成了人家的私有财产——“聪明”,佩服,佩服,更可气的剽窃还带后续有人的,后续者更拽,居然还干脆原封不动一字不差,不过俺倒想说一声:做事要实在,做人要厚道,写博客如做人,也是一个道理,剽窃者,您甭忒不地道成吗?下次还想弄点啥,先和俺打声招呼中吗?劳驾您悠着点,出门高抬脚,小心点慢走,别摔坏了哪儿——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