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人性罪恶的标志
如果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暂可以认为是偶然。可三番五次的矿难重演只能证明一个问题:那就是罪恶——人性之恶已泛滥成灾!
人性趋恶必定走害人性命的道路,方式不管是间接或直接都造成了无力回天的局面。这里首当指责的是地方监管部门的官员,若不是他们的玩忽职守,矿难何以频频发生?他们的错出在“钱”上。常言道: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当这些所谓的人民父母官不断伸出“受纳”的脏手时,他们不但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可以蜕变的乖巧伶俐起来:欺上瞒下,里应外通,方方面面打点的“合情合理”,唯少人性、职责,“为官者造福一方百姓”的神圣使命早被“贪婪”的恶花所迷惑。身为百姓之母,心中若没有装进百姓,上台除了捞钱外,真不知还能干什么!想起一句老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正被他们篡改为“当官不捞百十万,不如回家卖鸡蛋!”当这些权利为黑心的矿主瞒天遮日时,可怜的矿工之命正变的脆弱和危险,那种随时随地都会爆发的灾难就悬在头顶上;也许就在这些官员又受纳了矿主的好处时,这些出苦力的矿工兄弟为了挣得一口饭食而倾间葬命。那种悲伤除了亲人无人能懂,那种伤痛对这些官员来讲——影响了财路而已!
成语说:狼狈为奸。没有狼的扶持,那狈再坏也上不得天。人的欲念一旦钻进了钱眼里,心之恶魔也随之到来,恶到可以随意的草菅人命。在矿上死人是常有的事,如果没有惊动上级领导,那就少少的几万便打发了;如敢不服,一个子也别想得到。钱真是“全能——通神”,矿工的命在矿主的眼里就那么回事:陪几个钱就过去了。有了这样的心理作后盾,再加上打通的各个关节,那还怕甚?证照不齐,设备不完善,工也一样照采不误,上面的检查只是做做样子哄哄世人,若真的要落实下来,浪费的不止是时间,还有时间里蕴含的金钱,金钱里面的金钱,挣钱的念头一分一秒都耽误不得,停产整顿只是往有关部门“孝敬”一些钱罢了。这样的事情要两方心知肚明行的鬼神不觉方妥,好处大家平摊,有难一起共顶,真正做到了“官商一家亲”,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惟剩那些可怜的矿工没黑没白地熬着性命为这些人“淘金”,他们得到的只是面色如灰,精神疲惫的报酬。就这样还要经过层层的炸取,连矿上应该自己交的“安全金”都分摊到矿工的头上,从每人的工资中扣除7%或5%,这样扣除无情地拴住了有些矿工要走的脚步;即便你知道这里面有生命危险,可为了年底能如数拿回被扣的血汗钱只能强迫自己留下,继续接受这非人的待遇。
这些矿难的发生到底有没有“前兆”?答案是:有。每次都是这些正在工作的矿工发现问题,每次的汇报结果都是:该怎么干活还怎么干活,无人管理。可怜的矿工看着死神向他们伸手,自己却无能躲避,谁叫你端人家的碗呢!为什么“明知山有虎,偏上虎山行”?一个字:穷!穷苦的人没有选择工作的权利!明知做这种工作是命悬一线,可为了吃上饭,为了能活下去,干,干!就在这样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条件下,众多的矿工兄弟加班加点,超额超量地旋转着满载负荷的身体,他们可怜的脸庞在缺氧、炭粉、煤灰的矿井中闪动。当源源流出的煤进入祖国各地时,有谁会想起他们?当大把的钞票装进别人的腰包时,这些矿工数着可怜的“劳动所得”幸福着!这样的情景总是让人心痛,可为什么老天不给这些人一个“善终”?让他们履行完自己的人生职责再安详离开?是某些人性的罪恶扼杀了一切,这又岂止是单纯的事故,简直就是蓄意谋杀!
有人这样说:对这些犯天理的人应杀而后快。可是有谁知道因矿难而被处决的失职人员呢?没有吧,顶多判几年刑而已,什么时候出来了还是“好汉一条”;而那些命丧黄泉的矿工呢?他们的阳寿真的如此之短吗?他们的亲人就该承受惨痛的离别吗?谁给这样的事说个公理,到底我们国家的体制怎么了?我们还是不是龙的子孙,还是不是一家人?为什么我们可以无偿地援助别的国家而不能善待自己的同胞?那些拿着带着血的票子的人们,请问你们用的神定心安吗?
这样的矿难今后还会重来,还要重来!这是不用脑子想就能知道的事情。一次一次的伤痛说明了什么,昭示了什么?人性,人性已恶到为患的地步,难道这不值的深思吗?一个没有善良、责任,人性观念的人,他们怎么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哪怕仅仅是尽力做到也算是一种庆幸!可惜的是,一桩桩血事的发生都让人无力喟叹!你们这些肩负着别人生命安全的人啊,请你们多一点同情之心,不要视别人的生命为儿戏,不要让人性在自己的身上泯灭,难道真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非的让现在的中国不断重演“矿工血泪史”才满意吗?
2006-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