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无可奉告”?

厅中一排 杂文 乱弹八卦 2006-04-18 14:40 责任编辑:千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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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奉告是一个外交辞令,是对某些问题不好说、不便说、不能说、不想说的一种推托。因此,这四个字碰得最多的大概要属记者。对无可奉告的奉告,老记们自然也只好无奈接受,别无办法。

不过就当下的一个“无可奉告”,人们却不由得要有一些看法。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目前市场上走俏一种叫磁力棒的玩具,这玩具因为在美国已连续发生几起小孩误吞其小圆球窒息致死事故,而被美国紧急招回。然报道说就在美国紧急招回的“紧急”之时,北京却正在“热销”。

中国人在这方面“反应”向来“迟钝”。什么事都要到无可收拾了的时候才来收拾。比如环保,比如煤矿安全,比如同样卡死人的果冻……所以,在中国还没有卡死人的情况下,我们还在“热销”本也不足为奇。可记者就此事采访中国玩具协会时,其负责人的一句“无可奉告”颇令人气愤。

因为这里根本不存在什么“无可奉告”的问题。

其一,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一个旗帜鲜明的问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之下,都不存在保密或不便讲、不好讲的问题。

其二,这种玩具有导致小孩误吞的隐患,并在美国得到了血的验证已是不争的事实。

三,中国小孩的咽喉乃至气管与美国小孩的咽喉、气管在结构上没有区别,所以美国小孩能卡,中国小孩也能卡,这应该无可怀疑。

问题既然这么清楚,我想即使不立即仿效美国将玩具招回,至少“密切关注”、“高度重视”、“以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宗旨”或“尽快讨论解决”之类“态”是任何情况下也不会出问题,是任何人也可以表和应该表的,也是玩具行业应该有的态度、应当做与无权不做的份内之事,为什么无可奉告呢?

难道决定这种玩具能否存在,不是看它对人民的生命构不构成威胁与损害,而是取决于玩具厂总裁的态度?所以在总裁没有作出决定之前“无可奉告”?

作为统管玩具行业的协会,在这么个大是大非面前,非但不立即向消费者作出交代,反而玩起了“深沉”,说什么“无可奉告”。难道这事还有第二种可能,即照常热销,对资本主义国家的作法视若不见,不予理睬?这种“官员”真是比猪还蠢。当然,这也是我们长期以来对消费者不负责,不问责的体制把他们给惯坏、惯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