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败诉自杀,老农当肉弹炸法院》这则悲剧引发的思考

千千愁结 杂文 乱弹八卦 2006-01-31 19:36 责任编辑:天下的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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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甘肃张掖民乐县法院举行年终考核会期间,民乐县洪水镇新丰村农民钱文昭携带爆炸物闯进会场,引爆爆炸物致使县委副书记陈兴荣,县法院院长王强等4名公务员遇难。引爆者钱文昭被当场炸死。另外还有5人重伤,17人轻伤……”

笔者读罢2006年1月11日《中国剪报》转载1月8日《新京报》上的《儿子败诉自杀,老农当肉弹炸法院》这则新闻时,心里像打翻的五瓶,不是滋味,心情久未平静。这则悲剧像一记重锤擂在人们的心上。公务员的惨死固然是无辜的。而什么原因使得这位老农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制造了这惊天动地的惨剧呢?我细读这则新闻不难发现:这则看似有婚姻破裂引发财产分割案,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导致老农儿子服毒身亡。几经调解协商,由民乐县法院一次性赔偿钱文昭夫妇现金9.8万元,可赔偿后老农对儿子的死因一直持有异议,对法院的答复不满,最后还是引发了这场悲剧。为什么会这样?笔者百思不得其解。

可笔者最近亲身经历的这件事让我对执法机关的有些公务员的所作所为哑然了。笔者的民族成分本为少数民族,可由于当年在办理户口登记时,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误把笔者的民族成分登记为汉族,出生日期也登记错误。导致身份证与户口薄不符,笔者在2005年10月上旬就按当地公安局公示的办事手续,请求更正处理。按理三个月内可办好。笔者于是由11月到当地派出所问,说后面办的已经批复了。笔者则是当地公安局漏报了,我又去催办,12月上旬我去当地公安局查询,说是上级公安机关还没有给我批复,交代笔者等。三个月中笔者多次催问结果不果,直到2006年1月24日,我再去当地派出所询问时,说是12底办的也已经批复了。我不禁愕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笔者仔细询问了当地公安局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电话号码,于是打电话咨询此事。先接通当地公安局的电话,笔者还来不及问话,可接话的公务员就简单地回答了一句:“现在已经放假了,明年再来问!”啪地一声挂断了。笔者很无奈,又接通了上级公安机关的电话,接话的公务员仔细询问了我的情况,笔者告知,她还让笔者留下了电话号码,大约一小时后,她回答笔者说是材料已经不在了。笔者心里一暖,过完年再说。

可笔者回家后,仔细一想,这事好蹊跷的,我按正常手续办理的申请更改的材料哪去了?结果一宿也未睡好。第二天跟几个挺能干的朋友说起这事,他们笑我傻,说现在你按正规渠道办事,好多是没有结果的。笔者若有所悟:难怪当地百姓遇到上级不给办的事,把国道拦截,事情往往能很快地解决。笔者当时还一再反对这种做法。现在笔者在多次询问无果的情况下,笔者生平第一次做回“恶人”,再次接通了当地公安局办理此事的公务员的电话,接话公务员没有听我说话,就简单地回答我:“有事明年找,要过年了。”刚准备挂断,笔者第一次说违背良心的话:“那我到你们局长家过年好了”接话公务员终于搭理我了,询问了此事,开始直说没有我的材料,要我拿出交材料的收据来。提起邮寄材料的收据笔者想到:在百姓信赖的执法机关,不足二两的收据,说是在本区范围内收邮寄费十五元。公安局机关的一朋友曾告知笔者,那是为内部家属找的工作渠道。我也想到,只要事情能办成这些钱全当捐赠罢了。收据其实我早已丢了,但我还是理直气壮地回答:“我有收据,十多分钟打的就到”这时,两位公务员气势汹汹地在电话那头说道:“材料找到了,等着你来……”当笔者到达当地公安局,拿到材料的那刹那,真是欲哭无泪,气得说不出话来,手不停地抖动。上级公安局在2005年10月26日就把材料退回,交代当地公安局把笔者的材料分开送。再补一个市级民族成分证明就可以上报批复了。笔者望着那脸上没有一丝歉意的公务员,不知道说什么好。想到这些百姓信赖的“公仆”,看到墙上那鲜红的大字:“一切为百姓,做人民的好公仆”是多么鲜明地对比啊!善良的笔者痛心!对着两位人民的公务员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强忍着怒气掷下一句:“原来你们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我明年来办!”扭头走出了庄严的公安大楼。

回到家,笔者重读《中国剪报》上的这则悲剧,引发了笔者的思考:悲剧其实是人为的,是不正常心态下人们走向极端的选择,是不可取的。在呼吁诚信,呼吁职业道德的今天,笔者的遭遇又说明了什么?在现实中如果我们每一个公务员能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业道德,在执法部门能像党的好儿女——任长霞那样心中真正装着人民,还会有那样的悲剧吗?难怪有识之士曾呼吁:2008年的中国奥运,不是担忧国家的财力,而是国人的素质!我们的社会缺少的就是诚信和真正的履行自己职业道德的高素质的公务员,以及高素质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