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之“不幸”
人总是在失去的时候才知道失去的可贵。
五百年前的一天,在一个十字路口,他遇到了她,并且一见钟情。连他自己都承认,他无可救药了。他们两个人,一个往深圳,一个往武汉。就是这同一方向的南下,他们相爱了。就这样交往了两年。她对他说:今生我只爱你一个人!
她生日那天,他整整提前一个月,日夜兼程地去为她庆祝生日。那时还没有交通工具,他全凭双腿走啊走……
当他一脸疲惫地出现在她面前时,她正在和一个陌生男人缠绵着。看着他满面风尘布满血丝的眼睛,她连声感谢的话都没说。他什么也没说,放下那个从几千里外带来的蛋糕,默默地走了。
作为一个自尊心很强烈的男人,他能说什么呢?能做的都做了,仅仅为了爱他所爱的人,根本没有什么奢望。在她眼中,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她总向他施加压力或者提出苛求,但只要能办到的,他都无怨无悔地办到了。
沉思者认为:爱情的双方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谁也没有义务为另一半做什么,只不过出于自愿而已,若强加条件于对方,就是违备了爱情规则。
再说她吧,到了这份上也该结束了吧。
五百年后,改革开放了,深圳和武汉仅一日即到。他还是天天盼着她的来信或电话,总没有如愿。而她换了N届男友。她知道他还在等着,却一封信也不回给他,在最后一次被男友抛弃流浪时,忽然想到了他,于是去武汉找他。等她去了武汉,听别人说,他已经在一次车祸中丧生。那人说,他临死前留下一封信和一笔血汗钱,是他用生命换来的,为一个女孩留下的。
她第一次为他哭了,这一次是发自内心的伤痛,可他再也回不来了。
她悔悟了。于是去庵里做了尼姑,永远为自己的罪孽忏悔。
沉思者认为:有一种人近乎痴呆,明知没有结果却还去为自己的愿望流尽最后一滴泪。此人痴但不免让人敬佩;还有一种人属于那种杨柳水性,朝三暮四之辈,拥有时把幸福看得不名一文,等幸福离去才悔悟前番,此人可恶可叹。可见幸福是人类的奢求,很少有得到真正的幸福又珍惜幸福的人。不懂幸福含义的人永远也得不到幸福,此乃至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