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大

乌鸦和鱼 杂文 乱弹八卦 2005-02-22 19:03 责任编辑: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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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红搂梦》,只有两处写到焦大:一处是在第七回“宝玉会秦钟”之后,约有千字的笔墨;一处是在第一百五回,锦衣军正在荣国府查抄时,这个焦大又跳了出来,表演一番,总共不足五百字。两处加在一起,可以算做一千五百字文。令人惊奇的是,这一千五百字抵得—上万字、十万字,焦大完全可以毫无愧色地与《红楼梦》中的主要人物并列为不朽的艺术典型,我们再也无法忘记他。这在掌握小说艺术创作规律上,确是一个值得让人深思的问题。

《红楼梦》的作者并没有给予焦大任何显赫的地位,也未作郑重的介绍,这个焦大在第七回中的出现,很象是随笔带出来的。在宝玉和秦钟相会之后,宁国府要派人送秦钟回去,先是派焦大,恰值焦大喝醉了酒,又仗着曾“从死人堆里把太爷背出来”的功劳,就不服差遣,最初骂大总管赖二办事“不公道,欺软怕硬”,后来索性“连贾珍都说出来”,什么“爬灰的爬灰,养小叔的养小叔”,众人没办法,只好“把他捆起来,用土和马粪满满地填他一嘴”。这就是焦大给我们亮的相。说实在的,他这个形象既不高大,更没有夺目的神光,站在我们面前的,只不过是一个曾不惜性命忠于贾府,现在已变得老迈无用的奴仆,不时向主子发发牢骚、揭揭短而已。到了第一百五回,这个焦大更只会“号天跺地”:“我活了八九十岁,只有跟着大爷捆人的,那里有倒叫人捆起来的。”……很明显,作者笔下的焦大,不但够不上“高大全”,简直可以说微不足道,根本上不了台盘。

然而,谁又能计算出,这一千五百字里,包含着何等丰富的内容!焦大当年忠心耿耿地跟随贾家祖宗“九死一生挣下这个家业”,不肖儿孙却只知道“享荣华,受富贵”,干些“偷狗戏鸡”的事,作为忠实奴仆的焦大怎能不牢骚满腹?当他亲眼看到贾家一败涂地的时候,又怎能不痛哭流涕地“撞头”?鲁迅说焦大是贾府的屈原,真是说得深刻。把他面前的骂街和后面的哭诉连接在一起,足可与《离骚》比美。奴仆的无限忠心偏遇上“这些不长进的爷们”,这就是老焦大心中最大的悲哀。荣、宁二府上下数百人,能够有如此痛切的感受的,焦大一人而已!更可悲的是,这个自以为“跪起一只腿,比你的头还高些”的“焦大太爷”,先被塞了满嘴马粪,后来抄家的衙役们还要把他拴起来”,这就是当年为主子喝马溺的忠心奴仆得到的报赏。焦大正是贾府由盛到衰的最好的见证人。

尤其难得的,曹雪芹在这一千五百字里生动地描绘了焦大的一生。既写了他跟随太爷的汗马功劳,也写了他晚年的穷途潦倒,更写了他面临查抄的哭天抢地。这个焦大是有独特个性、独特语言、独特心理状态的活人,我们在这短短的篇幅里看到了他的全部历史和全部思想,他的典型性就在于他对现实的满眼看不惯以及他的奴才忠心的彻底破灭。

曹雪芹似信笔写出这样一个人物来,并没有花费多大气力。但若仔细寻思,用最经济的笔墨,创造一个典型艺术形象,既不是曹雪芹的才华过人,更不是曹雪芹侥幸成功,其中包含着十分丰富的艺术的内在规律。

创作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在自己所生活的环境中,终日打头碰脸,熟悉了许多各色各样的人,不但熟悉他们的今天,也逐渐熟悉了他们的历史,可以说对他们了如指掌。但当我们进行写作的时候,最初并没有打算把某个熟悉的人物写入作品里,只是在写作过程中,偶然因为一个情节、一个动作甚或一句话的触发,使我们在不经意间把这个熟悉的人物写进去了,只用了三百字、二百字,或是千儿八百字,就塑造了一个形象,这个形象反比我们着力描写的人物更显得生气勃勃,就象从笔缝里跳出来的。我以为曹雪芹写出焦大,极大可能是处于这种状态。

当年过着公子哥儿生活的曹雪芹,是有机会熟识焦大这一类型的人物的。他听过焦大式的牢骚和骂街,也多次听人谈起焦大式人物的历史,在不知不觉间,他了解了这种人,但并没有把这种人放在心上。后来他的家庭彻底败落,他本人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也都一落千丈,这就使他更理解了焦大式的人物及其满腹牢骚。当他信笔写到派人送秦钟时,这个焦大就自动跳到眼前来了。他对这个人物是那样的熟悉,更加上他本人这时也有了焦大式的愤懑,所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一个活生生的艺术形象送到读者的眼前。这真叫得心应手,笔下生花。但要想达到这样的境界,除艺术功力外,首先要靠长期的生活积累,其次则是思想认识的不断提高,二者缺一不可。离开这两条,再大的天才也是无能为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