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山水不相逢,莫道佳人长与短
文笔流畅真挚,情感饱满真切,叙事生动有趣,字里行间透露出了作者对于爱情独特的感悟,欣赏了!问好作者,祝写作愉快!
看到《相逢》这本书时,从心底冒出来的竟是“从此山水不相逢,莫道佳人长与短”,
觉得自己怎么那么阴暗呢!看人家张小娴说的多好:我们在今生相逢,纵使最后成不了美满姻缘,也是生生世世的因缘所至。
我的朋友叫小黑,我的宠物叫大龙。我的名字,我没有名字。
我发现我原来并没有离开。
有人问,分离的时候,到底是离开的那个人比较痛苦,还是留下来的那个人比较痛苦?应该说,爱得最深的那个人比较痛苦。
一双情侣,其中一方要单独出门,这种短暂的分离,必然是留下来的那个比离开的那个痛苦。
在外面的那个人,忙着游玩或忙着工作,多姿多采,留下来的那个人,却要独自面对孤独。那一刻,他才知道原来自己多么思念对方。
抛弃别人总比被人抛弃好过一点,所谓离别,总是一个走,一个留下,走的那个当然比不上留下的那一个痛苦。
年深日久,留下来的那个发现自己原来可以忘记离开的那个人,那么,他就不再痛苦;偏偏离开的那个发现自己仍然爱着从前那个人。那一刻,她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留下来的那个人。小歌就是后者。
我走后他写给我的信总是充满悲伤带是泪痕,他说中午下课,他在楼梯口再也见不到我的身影时,才想起我已经走了。望着曾经熟悉的楼道和教室,他总是难过的想哭,盼着我会象从前一样,奇迹般的从哪块蹦出来到班级门口喊他,对他说我回来了。我们常去的那个广场,每到放假他都会去那个亭子回忆往事。晚上想我时他会翻出我留下的笔迹和我给他做的娃娃,看着看着就哽咽的哭湿了枕头。
时隔往事许久我装作谈笑风声的面对,举起酒杯时却发现手上兀自戴着他送的手表……爱过就忘不了,你不会不明了,离开了又怎样?一辈子在逃……
从来自己都是最放不下的那个,却要装作比谁都冷酷无情。
我还是做不到鞠躬离场,微笑道别。
凡事做到得体,似乎是最难的。得体就是要大家都开心。要自己开心并不难,要别人也开心,却一点也不容易。委屈自己来成全别人,这太伟大了。占尽别人便宜,这又太过分。他开心,你也开心,这才得体。
拒绝别人的时候,如何拒绝得十分得体,也是学问。朋友要你帮忙,你不想帮这个忙,但是一口拒绝他,他会觉得你太不够朋友。你费煞思量,想出一些很得体的理由来拒绝他。他虽然被你拒绝了,却仍然喜欢你。
对着你不喜欢的人,你特别要得体一点。尖酸刻薄,不错,是可以让你一泄心头之愤,但是你个人的层次立刻就降低了。你愈不把他当一回事,他反而愈难受。
下台的时候,更要得体一些。下台不是问题,下台之后含血喷人,就很难看了。这种人的教养一定很有限。
在感情上,更要尽量得体。你喜欢别人,别人不喜欢你,不要死缠烂打,也不用骂他没眼光,鞠躬离场,微笑道别。走得那么得体,他将来一定会想念你。你爱的人变了心,你为自己争回一口气的唯一方法,就是跟他合作,立刻离开他,千万别让他看到你吐血。所谓得体,就是有许多话不必说尽,有许多事不必做尽。
欲住也,留无计。欲去也,来无计。
当有些事有些人你已无力挽回时,再留下去只会剩下怨恨与尴尬。
走与留同样需要勇气,忍痛离开的人潇洒,赖死不走的人,是另一种执著。有勇气离开,就有勇气赖死。可前后的结果怎么会一样?前者让人怀念,后者让人厌恶。不是别人瞧不起你,是你自己也瞧不起自己,人各有志,只有走自己的路才会有出息,有幸相遇,无缘分手。曾经相遇,总胜过从未碰头。要感谢伤害过你的人,因为没有被你爱的人伤害过,就不会珍惜现在你身边爱你的人。
当时间过去,我们忘了我们曾经义无返顾地爱过一个人。忘了她的温柔,忘了她为我做的一切。我对她再没有感觉,我不再爱她了,为什么会这样?原来我们的爱情败给了岁月.
首先是爱情使你忘记时间,然后是时间使你忘记爱情。
几年前看过的一张漫画,上面的话仍旧记忆犹新:爱情是会沉淀的,平淡无味的日子里,不要忘了时常摇一摇盛满爱情的水杯。
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
《青春期》片头那句话:我一生之中最幸运的两件事。
一件是时间终于将我对你的爱消耗殆尽。
另一件事,在很久很久前有一天,
我遇见你。
我在这个特别的夜晚抱着我的苍鼠。
哀莫大于心死。
凌晨2点钟让我轻声的对你们说一声:晚安。
离别之后,莫道佳人长与短。
从此以后,山水不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