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在我记忆里的那只大黄狗

92的十一月 散文 感悟生活 2012-11-04 21:52 责任编辑:左右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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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生活在记忆中的怀念,总会是挥之不去的人和事,因为离别而不舍,问候作者,念安。

适才读到季羡林先生的一篇文章,文中提到了很多年前他家中的一只狗。不巧的是,我家也曾有过一只狗,一只大黄狗。去年的时候,我也有过写一篇所谓的“文章”来念想一下它的冲动,想出了“洋洋洒洒”几千字,可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当时也没有耐心去深究,最终不了了之。读了季先生的这篇文章,我才醒悟——那时我对它的记忆太过清晰。很矛盾的一个解释,但终归有了一个说法。我提起笔,没有给自己设定一个文思框架,由着那段模糊的记忆去吧!

家里养狗,我和父亲是同意的,母亲持反对态度,理由很简单:狗吃得太多。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狗,那时的人并不像现在的人那样,在乎狗的“血统”。人们经常说的一句话,“养狗就是图个动静”。是的,如果你在某个胡同里走过,你又不小心弄出了些不和谐的声响,那么,整个胡同肯定会很热闹的。小的时候很淘气,因此也乐于弄出些声响。快步从胡同里一趟趟地跑过,惹起一阵阵的犬吠声,偶有三两只狗出来追赶,狗追人跑,不可谓不是乡村一景。大狗通常是用锁链拴在家里的,能有机会到处“闲逛”的是那些个头儿不大的。我家的那只狗属于后者。

它不大,遍体灰黄的毛,仅在两眼上方有几斑黑色,故而得名“四眼儿”。它是我亲手抱回家的,十一岁的冬天,它来到了我家。在这里,我不得不介绍一下之前说过的,整个暑假都是我一个人住的老宅。老宅承载了我的童年,承载了它的一生。至今放假回家,我仍然喜欢住在老宅里。

说是老宅,其实不老,房屋是在二零零零年修建的,只是相对于后来的新家,老宅是老的。那是父母在县城奋斗十年所得,也是父母至今引以为傲的成就之一——养大了我们五个孩子,盖了两座房子。农村人没有什么奢求,有了孩子就有了希望;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就有了根。

那一年,我从县城回到了农村。老宅正面六间北房,西侧与邻居一墙之隔,东侧厨房一间,大门开在东侧,出门便是胡同。厨房门口有一颗枣树,枣树的年岁比我还大,繁茂的叶子在夏天能遮住一半的院子。记不清那时候的夏天有多热,只记得枣树上的知了没命地叫着。在枣树的荫凉下放着一张小桌子,那是我家夏日的餐桌。一家人,一张桌,它在不远处卧着。在母亲不注意的时候,我偷偷扔给它半个馒头,它立马乖乖地叼着走掉了。吃完后继续卧在原处,伸着舌头看着我。

如果狗也能有和人一样的情感的话,那么狗肯定会比人沧桑得多。曾经看到过这么一句话:狗可能只存在于你生命中的某一段时间,而你却存在于它生命的全部。我看着它长大,它也看着我长大;它陪了我的七年,我陪了它的一辈子。小时候放学回家,远远地首先看到的是,家里烟囱上的炊烟;紧接着看到的,便是它从家门口奔跑着来“迎接”我的身影。即使上初中后一周回一次家,它也从未间断过。后来,它有了孩子,大狗身旁并小狗。再后来,它的孩子一个个离它而去。在它的一个孩子因意外死了以后,我第一次知道了,狗也会像人一样伤心流泪。它好几天不吃不喝,就在门洞下躺着,望着门口的方向,好像小狗下一刻就会从门外进来似的。后来,它生病了,很严重。农村好像并没有兽医这一职业,于是我买了人用的药,用注射器从它颈部注射进去的。在所有人都认为它活不下去了的时候,它又奇迹般地活了过来。在狗的世界里,它已经暮年,再无子嗣,终老但不孤独。以后的日子里,它依旧出现在我回家的路上,直到那一天,它送走了我,我再也挽留不住它。

人们总爱用“天下没有不散之筵席”这句话,来宽宥因离别而不舍的心。是啊,这何尝不是一个好借口?它确实走了,但却时常在我毫无准备的时候,出现在我的梦里,依旧坐在老宅的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