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分家

大夯 散文 感悟生活 2012-10-26 12:31 责任编辑:冷寒星
旧站档案号:HXQ-PROSE-00241552
编者按

文中主要描述了自己在结婚之后痛“父母”分家的事情,结婚了就一定要分家嘛?用一句老人家常说的话,娶了媳妇就忘了娘了?分家,是经济的独立,是行动的自由,但是万万不能因为一些微笑的事情,伤了为自己一直付出的父母啊!养儿为的是防老,防来防去,却防成了孤独。如作者所说,分家分的再明白,再具体,母子连着的心,是怎么也分不开的。问好,推荐!

伟人认为: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平凡人认为;知识就是和气,知识就是幸福。

贫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处理不好家庭矛盾。

我出生在最困难时期,生活在大字不识的家庭,受教育“文化大革命”时期,过渡到改革时代,社会矛盾、家庭矛盾使人们痛苦不堪,我也同样面临着家庭矛盾而为难。

自从女儿出世,已是七口之家,家中母亲“掌权”,一切人情来往、柴米油盐全由母亲操办。我负责带领父亲、妹妹经营好责任田,有空,我就看书或者去和父亲一起拾柴。

妻子“月子”坐的相当随心,养的越来越丰满,女儿白白胖胖,娇养的不让哭一声,尿布由懂事的妹妹和弟弟谁有空谁就洗。父亲帮母亲烧火做饭。

在生产队时,母亲拉着别人的衣大襟过了二十来年,现在散队单干又想起过去生活的艰难。大儿子娶妻生子,完成了一项任务,还有个十六岁上学的小儿子,常常盘腿坐在炕上,边抽烟边想,以后的出路。

我的主导思想:将地里,家里主要事情干好干完,之后不分白天黑夜的看书。母亲明白自己和父亲没有文化,受了不少气,吃了不少亏,开始支持我学习。但后来认为,无有头绪的看书什么时候有个出头之日,产生怀疑。我有时读书入迷,什么也不顾,母亲也瞅着长气。

过了“满月”的妻子,时常回妈家。妻子在妈家曾是赤脚医生,没有受过苦,也没烧火做过饭,穿的干干净净,漂漂亮亮,饭后往大队一挪,轻松地挣工分。岳父母在五个孩子中最疼爱二姑娘,岳母是贤妻良母的典型,妻子生活在溺爱的家庭二十四年。

妻子美丽大方,温顺善良,但安于现状无有理想。如果我经商她是很好的助手,可我反感商人的奸诈,讨价还价的心里战术,不止有对欺骗的愧疚,还有等待焦急的不安。我的理想是学习从政,于是与书为伍,生活在寂寞的思考之中。对妻子有时如同一团烈火,有时又如同一块寒冰。

母亲省吃俭用,争气赌气过日子,从来没有灰心过。母亲争强好胜,脾气不好,过到这份上,父老乡亲公认的母亲不易。母亲思想老化,封建意识严重,有时要求我,我不听可以分争;也想要求儿媳妇,母亲不说,让儿媳妇“看着办”,儿媳妇不理解就发脾气,一发脾气就影响我的情绪。我知道母亲在生儿媳妇的气。我去说服妻子,妻子实在受不了母亲那样的脾气。妻子从来没与别人打过架,也没有同父母生过气,来到这个家庭,有点受不了,回妈家是常有的事。

母亲有全局观念,我也有全家的思想。心都是好的,但思想理念不同,看问题角度不一致,常常发生矛盾,有些道理说不明白,就用农村的“浑”解决问题,结果落下一肚子气。

代沟问题是社会形成的,沟通不了只有分家另过。母亲想:我怎么舍得离开大儿子呢?我想:母亲把我养大,现在翅膀硬了,怎能不顾母亲呢?唉。生活,连集体都单干了图个自由,家庭也应分开,图个自在。

但这话母子谁也不能说,谁提出就有种负罪感。但是,不这样又不行。其实最想分家的是妻子,她不说只是用住妈家抗议。

过了阳历年,就到了1984年,我二十五岁,家庭问题不解决谁也过不好日子,我学习也不安心。在有一个月就要春节了,我与母亲心平气和的谈了一次,我怀着沉重的心情提出分家的事,几乎要哭了,而母亲倒安慰起我来,母亲的刚强大度让我终身感激。

我想到分家之后,父母生活的更难。母亲说:“分了家,你也是我儿子,你弟弟也大了,只要你两口子不生气吵架妈就知足了!”

父亲听母亲的,妻子听我的。我与母亲到平房上分粮食,按七份分,我分到二百多斤棒子。母亲将麦子、花生、豆子都倒腾出来,我把秤。我分了一百多斤麦子,三十斤花生,十斤豆子,二斤花生油,一小坛荤油,我都拿到东屋,对抱着六个月孩子的妻子说:“都分好了”。见妻子挺高兴,我矛盾的想:“哼,这回你高兴了吧?”

当分钱时,母亲将家底全摆在炕上,说:“你结婚生孩子没拉饥荒,这是前两天大队过年分的每人一百块钱。”我说:“妈,我过去会儿。”

我对妻子商量着说:“这样吧,咱们抽出一百五十块钱,留给弟弟说媳妇吧”妻子在炕上拍着孩子说:“你看着办吧”。我过去对母亲说:“我和她商量好了,我们各抽出一百五十块钱,三百块钱存个死期留给弟弟娶媳妇。”母亲很高兴。

当我们分完家后,母亲在西屋躺着,我在东屋躺着,那种心情只有自己理解。

家就这样在母子相互理解中分开了,一百五十块钱和那点粮食就是我和妻子的全部家当,但有一点,弟弟结婚前我还要建房。现在我向世人宣布:我既无外债也无内债。

这年,我们在一起过的年。

结婚时妻子离开父母时哭了,分家时我离开父母也哭了,这是人之常情。这是分家了吗?是的。但,只是经济的独立,行动的自由,心是永远分不开的!

2012年10月23日我亲自主持调节了一起因家庭矛盾,姑爷将岳母打住院的事:协议12条的第一条:由姑爷(24岁)赔付岳母医药费及补偿费10万元。10万元就是无知付出的代价!

201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