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

上官青 散文 爱情滋味 2012-09-13 22:07 责任编辑:水柔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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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作者回忆了一段往事,与一位女孩子萍水相逢,为车祸中的女孩子献血的事情。诚如作者所言,她的血管里流淌着“我”的血,而她姣好的容貌,曼妙的身姿也在眼前浮现,但爱情不是情欲,不是物欲,只是感觉,所以回将是一场回忆,藏于记忆深处。问安作者,深深祝福!

真正的爱情,世人能理解的甚为稀少。它能把爱的对象神化,它用忠诚和热情维系自己的生命;在它看来,最巨大的牺牲便是最甜蜜的幸福。

——维克多.雨果

她静静地躺在那里。

无影灯下,她的面颊显得那样细腻、白皙,宛如白玉雕琢般透彻而冷俊。手术已经过半,围在手术台旁的专家们,没有一丝要结束这场血腥动作的意思。

我躺在隔壁一间小屋的床上,用眼睛盯着小臂上那只如蚯蚓般蜿蜒爬行的精灵。在它的另一端,分明看见我那暗红色的血液,正缓缓地、不紧不慢地流入那只巴掌大的透明塑料袋。此刻,在我的眼里,那只狰狞的袋子,无疑就是一头嗜血的蝙蝠,贪婪而苟且。

300CC,我不知道300CC是何概念,只能用平时喝酒的感觉去度量。四两?半斤?八盅?或者是一壶?那么大的一口袋,怎么说,也可以灌两根血肠了吧?

这是我第一次献血,准确地说,应该是第二次。第一次,是在这次之前两个月。公司的一位名叫李金的老司机,在加油站刚加完油,一只脚蹬在脚踏板上,身子探到驾驶室里修车门密封条。不想,一辆油罐车正在倒车,竟鬼使神差地撞到他的车门上。顷刻,车门如一堵墙般将李金牢牢地挤在车门上。

此时,我正在一墙之隔的俱乐部,组织团员排练国庆节的歌咏比赛。听到墙外的撞击声和呼救声,我本能地翻墙而出。此时,李金已成了一个血人,如死人般横躺在地上。

在军医大学三院,团委组织的团员义务献血队排了一长溜。当我验完血型,手捏着那个小针眼心惊肉跳地准备抽血时,传来伤者心跳已经停止的消息。我的第一次献血“义举”流产。

但这次不同。据主刀的教授讲,患者的腹部被汽车的后车轮碾过,造成脾和子宫破碎和撕裂。但手术还是成功的,已经将破碎的脾摘除。撕裂的子宫也已缝合,只是右侧卵巢不能用了——因为它已经不成形状。但不影响生育,因为左侧还有一只。只是失血过多,需要输血。

于是,作为团总支书记的我,理所当然地排在了现血队伍的第一位。于是,正好和她同是B型血的我,将300CC、将近六两或者一壶并足可以灌一条血肠的宝贵血液给了她——一位与我素不相识的陌生女孩。

……

半年后,我到宣传部做宣传干事,负责收集公司的好人好事,然后上墙见报。

一天,我正在公司院内画黑板报,广播喇叭点名道姓地广而告之,说是有人在公司门前给我贴感谢信。我莫名其妙:我也没拣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怎么就会有感谢信?

在大门口,一位穿着简朴,但却掩饰不住窈窕身段的女孩真的在往墙上贴一张大红纸。我一问,原来她就是我送医院抢救并为她献血的那个女孩。

出车祸那天,她面色苍白的躺在地上。因为是空车碾过,又由于适值隆冬,穿的较厚,只是造成了内伤,并没见有血流出来。可能是从别人那里知道,是我把她送到医院,又给她输了血的缘故吧,她执意要我去她家做客。

做客倒是免了,但从此,我们便成了好朋友。

她叫倪慧娟,那年才19岁,是一家包装材料厂的检查员。也正是从这时起,我陷入了情与爱的纠葛之中,久久不能自拔。

从情上讲,我在她最危难之时救了她,那是纯人道的,是不加任何条件的。其实,对我来说,那也真的是举手之劳,并没有今天常常见诸报端的那种面对持刀歹徒,要挺身而出的英雄壮举。实在是不足挂齿。

但她不知出于什么考虑,许是出于感激吧,或者是知恩图报?却把这谁都可以做到的平常事,上升到了爱的境地。

从此,每到大年小节,她都会如期而至,邀请我去她家。我知道,如果我去了,会是个什么景象。作为一个独身男子,到一位独身女孩的家中,去与她的七大姑八大姨团聚,肯定会导演出一幕现代剧。权且不去计较这出剧的结局是悲剧还是喜剧,起码剧本已被她的家族写就了。

平心而论,她是一个可以令一切男人瞬间动心的女孩。既有北方女孩修长窈窕的身材,又有南国美女的靓丽和白皙。如果不告诉你,你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她曾在阎王殿里潇洒走一回的。

不是我高尚,也不是我挑剔。尽管她和她的家人极力想将我纳入她们的家族,但我却怎么也提不起这个兴趣。我自忖,我救她是顺理成章的事,如果我答应了她,那我就是趁人之危。

后来朋友分析我当时的心境,说我一定是把人家上了,然后一看人家开过刀,动过元气,就又不要人家了。

天地良心!我是看过她的裸体,但那是我送她进急诊室,值班医生以为我是她家人,就让我脱掉她的衣服。又因为不知道她到底是伤到了哪里,只是听到她喊哪都疼,我才在医生的指导下,又脱掉了她的裤子……

只是,当那对如脱兔般的东西随着我的翻动在她胸前跳跃时,我真的头晕目眩了。

唉!至今想起来都脸红。人家还在神智不清中,人家还是十多岁的女孩,我却什么都看到了……

我还上了她?自从那次在医院帮她脱衣服之后,即使我为她输血,我都没碰过她。我们是一同逛过书市,可那是在她逼我非要到我家和我母亲见面的情势下,我说我领你逛书市去,她才乐颠颠地随我走了。

我也曾发现,在她随我满世界闲逛的时候,很多年老的、年少的、清秀的、老迈的、帅哥型的、冷酷型的“臭男人”贪婪地盯着她看,恨不能一口连核都不吐地活吞了她。

我还是没鬼过她。在一次她到单位接我下班的时候,我有意边走边聊地把她送到了家。我一次也不敢到她家,我怕那炙热的家庭氛围化解了我的意志。

谁知,就在我独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时,在不远的后面,一个女孩带着白口服,慢慢在跟在我的后面。直到我到家后,正要帮妈妈做菜时,听到敲门声,开门见到她冻得瑟瑟发抖时,我才知道,原来她在跟踪我。

她对妈说,明天就是立春了,代表她父母,送来好多鸭蛋和大萝卜。鸭蛋代表万物复苏,生机盎然。送点萝卜让我们啃啃,是“啃春”的意思。

妈倒是满喜欢她的,还满热情的邀请她的家人来作客,弄得我这个狼狈。

她家开了一间皮鞋厂,典型的家族式经营,凡是没出五服的宗亲都在厂内发财。她的姐姐,一个没到20岁就开始发福的小胖丫,一次有意无意地向我透露,说:爸说了(肯定是她爸),你有文化,以后这个厂就是你的了。

很诱人!虽然我不想入赘她的家族,但我承认,这是一个很优秀的女孩。不是因为我看了她的裸体就不想要人家了。她也不是木宛清,看了她的裸体就非要娶她不可。只是……只是我实在是没有爱她的欲望。

爱一个人,首先要有爱她的欲望。这个欲望,不是性欲,不是肉欲,不是贪婪,而是情欲。可怜不是爱;喜欢不是爱;感激不是爱;报恩不是爱;是一种感觉,是一种欲望,一种想要与她朝夕相处,生死与共的欲望。

没有这种欲望,一切的一切,都是随着其他感情因素夹带着的附加品。

我承认对她有一份情,一份朴素的、那种男性与生俱来的侠义之情。危机关头,我并没有想得太多,只是想她是一条命,我是第一个发现她的人,我有这个义务救她一命。就这些,简单的很。

没有答应她的一份爱,是我不想让她有丝毫的报恩心理。我要让她懂得:比我好的男人多得是,不要为了感激之情而误了自己的一生。

我领了她情,却没有要她的一丝物质报答——不对,我收了她送给我的一双皮靴,她亲手做的一双高腰皮靴。我穿了10年,本想要收藏了的,后来旧房改造,搬家时放弃了。

她给了我爱,却没有收获到爱的果实。因为我的木讷?我的迂腐?还是我的假正经?

有时,我会在梦里见到那个名叫倪慧娟的女孩,她的血管里流淌着我的血。还有那对经常在我眼前跳动着的丰硕的乳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