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蚊子的启示

霞望月 散文 随笔小札 2012-07-23 17:32 责任编辑:等你在来生
旧站档案号:HXQ-PROSE-00234463
编者按

每个人都有贪的一面,有人贪财,有人贪权,而作者贪恋文字——这是一种高雅的贪。徜徉在自己种下的文字林里,是何等的惬意和满足!

夜已深,上完电脑,返回卧室,老公已鼾声四起,睡意正浓,正在爪哇国里梦游。看见他没有放下蚊帐,正要随手放下,看见一只小虫正在蹦来蹦去,我定睛一看,原来是只吸过血的大肚蚊子,贪得无厌!怪不得不飞了,原来吃的已飞不动了,我随手就把它给逮到了,本不想把它粘死,想起被咬时的难受滋味,它还吃到撑的飞不动,我把两手指压了下去,呵,这下可不得了!粘乎乎的一大片血全在手上了,我赶紧去洗手间冲了冲。在想,蚊子啊,你何必呢?太贪得无厌了吧,你吃一些快跑也就算了,也不至于被我逮到,命丧黄泉呀!你也是一个小生命,生命的轮回也不容易,只因你太贪得无厌了,吸了别人的血,这贪得无厌人人诛之、人人憎恨,满足了自己的胃口,最终会落得尸无释处、声名狼藉。

这让我想起了童年,老人们经常讲的一个老掉牙的童话故事说:甲某原来很穷,因为他善良,有一个仙人梦中给他指点迷津,后来就又盖房子,又买牛马的,乙某就很奇怪,去请教甲某说:“能把你致富的经验告诉我吗?”甲某说:“实话告诉你吧,离这很远的地方,有个太阳岛,太阳岛上有好多金子,记得不要见到太阳出来,否则,太阳出来就会被晒死。”乙某照地址去了。到那一看,哇!好多金子啊,他捡呀捡,捡得都背不动了,还在捡,越捡越兴奋,忘了来时的规矩,最后,太阳出来了,乙某被活活的晒死在太阳岛上了。虽然这个故事编的离奇,小儿科的故事,但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做人不能太贪得无厌了,否则,太贪会落得,‘人心无足蛇吞象’。

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贪的无言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吸了别人的‘血’,肥了自己的‘腰’,拿别人的汗水占为己有,私欲不断膨大,最后落得家破人亡。屡屡打击,屡屡不绝,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惜铤而走险,最后遭人唾弃,锒铛入狱。《红楼梦》里的一副对联写的好,‘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这是对贪婪的人们最好的警示!

在这经济的大潮里,贪得无厌也要看是对什么了,对属于自己的劳动成果,理所当然要拿的。不属于自己的,拿了也会心不安的,对事业的贪得无厌,这是理想,这是追求。对害人又害己的事,最好不做,这是真正的贪得无厌。

但是,我也贪,我是对文字的贪恋,虽然篇篇都是愚作。但是,是对文字的痴恋,远比吸人血的‘蚊子’要高尚的多。老公说:“你瞎写什么呀,大学生写文章,是为了学习,是为了写毕业论文;作家写文章是为了著书,是为了出版。你这是为什么呢?”我回答说:“我这是爱好,这是一种追求,精神追求,是精神享受。对文字的兢兢业业,就是图我的文章上能标个‘好’或‘精’,我也贪!”老公诙谐的说:“我看,你就差有一个‘神’了,再有个‘神’,就是‘好精神’了!”但是,我喜欢对文字的贪得无厌,起码不象吸人血的蚊子那样,担心戴‘铁手表’啊!心是安的,灵是静的,徜徉在文字里,好不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