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套
作者描写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上班市妻子递给丈夫手套,引起对初恋的回忆,初见时候的惊艳和美好,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已完全不负当年的模样,但是必须走下去,为了妻子和孩子,就要坚持。问好作者!
虽是春天了,毕竟燕儿还不敢回寒冷的北方,一直眷恋着南方的温暖。乍暖还寒地时刻,他早早的醒来。
家里总是他第一个起床,然后洗漱为妻儿煮饭准备早点。他说,家里的饭吃起来更健康,更有味道。妻子问他是什么味道,他眯起眼睛扬起嘴角不做回答,只传来锅碗瓢盆相撞击发出的轻微脆响。
照例早饭准备好了,他却因为赶时间来不及吃就匆匆上班去了。照例是妻子嗔怒的望着他匆匆下楼的背影,无可奈何的摇醒睡梦中的儿子,准备吃饭送他上学。可是眼尖的妻子却发现大冷的天他竟然把手套落在了家里,急忙回到卧室打开了窗子,正看到他急匆匆的影子。
“浩,接住!”妻子大声喊着,同时扔下了手套。他回头往上看到楼上的妻子,一份异样的暖流把他的心电了一下。七年,只以为一切都习惯了,一切都麻木了,再没有那个叫爱的感觉。可是这一刻,他却仿若回到了多年以前,他们的初相识。
那时他还是新野乡政府办公室的一个小办事员。星期五晚上该他值夜班。太阳还很高,单位食堂就开饭了。他拿起饭盆走了没多远,就看到乡武装部长的儿子马力正和一个年轻的女孩一起回大院,他不禁愕然,前几天马力刚刚告诉他喜欢上了他们班的班花,才上初中的孩子,谈情说爱早了点吧。马力极不自然的跟他打了个招呼:“哥。”就和他擦身而过。
他正想调侃马力几句,却遇到女孩凌厉的目光扫了他一下,到嘴边的话生生咽了下去。好厉害的女孩,马力这小猴子可有得受了。他不禁多看了女孩两眼。一身合体的运动服裹着已发育成熟的身体,白色运动鞋更让她充满活力。女孩子很漂亮,高挺的鼻子嵌在细嫩的脸上,两道浓黑的眉毛高挑,双眼皮大眼带着丝丝冷傲,真不愧是班花,不仅仅是漂亮。她没带其他学习用品,只拿着一个笔记本。不知是慑于女孩的目光,还是其他何故,他的心猛的跳了起来。
等他从食堂打饭回来的时候,刚好碰上武装部长夫妇非常客气的挽留那个女孩,马力却没有出来。他才知道,那个女孩不是马力的“班花”女友,而是来做家访的一直被马力称作“姐姐班主任”的袁笙,也就是现在的妻。
楼上的妻,当年乡政府大院里的女孩,他忽然间有些恍惚。握着手套,他不知为什么忽然有些鼻子发酸。为了买房子,他们背上了沉重地外债;为了跑调动,他们东跑西颠走关系。七年过去了,梦一点点实现了,他再也找不见当年充满活力的女孩,陪在他身边的是疲惫不堪的爱妻。多亏了有一个可爱懂事的儿子,才不至于让他们的生活成为一湖死水。
也许这就是生活。活着,只是为了走向死亡,在走向死亡的路上不断挣扎,让自己走得更舒服一些。而他早已不堪重负,唯一能支撑他走下去的,是对妻子孩子的爱。他捏紧了手中的手套,路,还得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