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爱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多少人的梦想。《何以竹箫默》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赵默竹和何以琛却做到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简单的语言,描绘出的是最美好最甜蜜的爱情和生活。
前两天看完了《何以笙箫默》,一直想为这篇小说写点东西的,真到了打字的时候,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了。
这两天偶尔想起这篇小说,想起何以琛,赵默笙,都不禁会微微的笑起来,以前往往看的是悲剧,虐死人的小说,偶尔会看点搞笑的小说,但是很少很少,可是这篇小说却是很温馨很欢快,让人联想写这篇小说的作者顾漫也一定是个很温暖很可爱的女孩子吧。
事实的确如此,所以我听说这本小说,漫漫拖稿了很久,也难怪当漫漫的的书迷,一定要很有耐心吧。可是幸好这本书我看的时候,已经完稿了,连番外都写完了。
有读者问漫漫写这本书是为了表达什么,漫漫说世上有很多很美的情话,最美丽的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本书想表达的就是这种感觉。
是呢,我也这么觉得,看了这本书,突然让人感觉,原来世上会有这样感人的爱情。
他们为彼此等候了七年,终于换得了相守在一起的幸福,可是现实中,又有几个人能守的了这漫长的寂寞呢。
又有几个男孩子能像何以琛这样深情呢。
何以琛的确是我见过的最好的男子,以前看过那么多小说,从来没有觉得哪个男主角好,即使有的真的不错,可是也是美中不足的。
可是何以琛却是举世罕有的好,人家说十年修的王小贱,百年修的刘易阳,前年修的李大仁,万年修的何以琛。
那么世界上会有这样类似何以琛的人吗?我不去探究,还是走进小说的世界去吧。
《何以笙箫默》讲述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爱恋。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
喜欢极了那个女孩子,张扬的天真,丝毫不做作的可爱,善良的傻,可能有的男孩子不能欣赏到她的好,因为比她优秀,漂亮的女孩子多的多,可是我相信所有的女孩子都会喜欢她的,而男生,哈哈,只要有何以琛喜欢她就够了。
仍然记得她大学时的单纯直率,无论那时何以琛怎么拒人于千里之外,她都能摆出一副笑脸,让何以琛无力招架。
七年后,她依然可爱,却多了一些温柔和懂事,何以琛依旧陷进去,无法自拔。
爱极了那样的何以琛,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
有时候想想是不是有了那种笨笨的,什么都不会的傻瓜,赵默笙,才有那个绝顶聪明,做什么都游刃有余的才子何以琛。
是不是有了那个傻傻的,可爱的,赵默笙,才有了那个温柔的,成熟的何以琛。
这样的两个人,怎么会有人说他们不合适,简直是绝配啊。
而我在看完这本书后,也突然有了很多的想法,茫茫人海中能遇到真心相爱的人是很不容易的,若彼此相爱,他也值得你爱,为什么要因为所谓的误会,分离而放弃呢,何以琛说过,如果这份等待有尽头,7年和7分钟又有什么区别呢?”
是啊,能执着的爱一个人,也是幸福的,不过前提是,他也同样的对你,像何以琛与赵默笙便是如此。
以前常常觉得,爱情便如夏天美丽的泡沫,很容易便会消失,如今想想,何必如此悲观,只是没遇到那个人而已。何以琛说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其实世界上有哪个人愿意将就呢,应该都是没有办法才将就吧。而我在看完了这本小说后,也突然觉得,不应该轻易的将就,若真的爱一个人,他也同样的爱你,何不再努力一次,紧紧握住彼此的手,也不要多年后擦肩而过,想起心头的人叹息悲伤。
只是现实生活中的人,大多都忘了,不是选择爱我的人,便是我爱的人,都抵不住寂寞,抵不住世俗的言语,轻易的交付了自己,换来了半生寂寞,其实何苦。
而我或许不会期待遇到那样的一个何以琛,如果可以的话,我会努力的做那个赵默笙,成为他想躲也躲不掉的阳光。如果实在做不到的话,就做那个深情的何以琛,一生只爱一人。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多么美的一句话,也是最能说明这本书的,推荐大家都来看看,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