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死一个土馒头
到死一个土馒头
作者从乡俗写起,逐渐的写到小动物们上,再笔锋一转,又回到乡俗的旧事上,这诚然是一篇回忆性的文章,但文章结构处理的还不够,需要作者进一步的修改。感谢来文,欢迎常驻!
物换星移,斗转乾坤,大河百代,代代淘沙,淘不尽人世间的种种风物;上下五千年,有人在一代长河中泛起惊涛骇浪,青史留名,更有大多数的人在那些多事之秋,与秋风枯叶共赴死亡,化为尘埃。在时空与时间面前,无论是伟大的或渺小的人,仰或尘世间的万千生物,到死都逃不过一个土馒头。
无论是再大的土馒头或土山,在时间与岁月的光年里,都会被大自然的雨或雪洗礼,被风与雾吹化,吹起的土尘落入尘埃里,直到突起的土丘变为苍广桑无,再也找不到什么。或者在考古学家与盗墓者的挖掘下,那扬灰的白骨千年以后会又重见天日,生前陪葬的青铜与瓷器成为墓主人的时代标志。
各地有各地的风俗习惯,臧民天葬,回民拉斗,还有水葬的,火葬的,我的家乡在北方的农村,一直是土葬,大概在二十多年前,那时是没有火化场的,也没人提倡骨灰盒这一说,老人死了,在三五天送走死者的亡灵后,直接埋葬死者的尸体,二十多年前我还是个小学生,去邻村上学时,夏天赶在早晚自习的林间小路上,因为黑,坟头上常常喷出磷火,那时害怕,以为是“鬼”,后来上了初中,化学课上,知道那是死者的骨钙与大气层的热压产生的化学反应,黑夜里,我就大着胆子去坟头抓那些紫蓝色的磷火,手是抓不住它们的,你抓它带动的风它就跑,最后消失,对了,如果是新埋的死人,那些獾就会在晚上在新坟上掏个洞,去偷吃死者身上的腐肉.
(那时听大伯说,人间的五大仙是:狐狸、獾、狸子、皮子、黄鼠狼;田鼠。七大怪有蛇、刺猬、鲤鱼等,就不一一介绍了,五大仙中的狐狸世人都在图画上都见过。
獾是一种形同半狗大小的动物,身腿很粗壮,小耳直竖着,有像狼一样的面,有只獾在夜里掏去了我家羊圈里一只羊的肝脏,被爸爸堵在羊圈里,听说在獾身上炼的油可以治百病,爸爸拿着钢叉还是没有弄死那只獾,放了它,可能爸爸是个教书先生,肚子里流淌的墨水也是温文尔雅吧!那只被淘了内脏的死羊被老狗哥拉去炖了,老狗哥是我众多唐叔兄弟中年纪最大的一个,比我爸爸年龄还要大,而我是众世侄年领最小的一个,我和老狗哥之间相差五十多岁,老狗哥拉我去他家吃羊肉,儿时的我真的吃了被獾掏了肝脏的羊肉,那时忘了什么味道了,这也是在我今后的岁月流年里不吃羊肉的原因,看夜摊下冒着青烟的烧烤羊肉串多美味,却被我童年心中的一只獾撕碎。童年小时候,老人总是起奇怪的名字,像小名:海壳瘌、蜗牛、屎壳郎、淘气、蛋子啦、像老狗哥啦!那是因为上一辈的人经历了太多中日、八联、国共战争,希望给自己的孩子起平常平凡的名字,这样长寿,好,我们不能拿现实来讽刺这种老思想,毕竟我们不是过来人,没有吃过窝窝头。
狸子,是一种形同大猫一样的动物,比猫的身体要粗状,眼睛很大,尾巴很长很长,尾巴上的毛蓬松坚竖。狸子很狡猾,它们翻墙跃树,如走平地,常常偷吃村民们的鸡,在我童年时的记忆里,也只是见过它一次,只一眼,黑夜里,我起床尿尿,看到它缩趴在我家的墙头上,虽然只有一眼,它就跃入无边的黑夜里,那种惊心动魄的美丽窜跃,便印上了我一生永久的怀念。
皮子这个小东西也是少见的,我只在济南黄河北的荒山上见过几次,它们像三个月的小狗一样大,身体很瘦很灵活,它们有斑狗一样的面与椭圆形的耳,像袋鼠一样跳跃在草丛中,只露出一个头,如果你是个安静平和的人,这小东西会不怕你,它会在远处和你对视。不时的跳跃草丛,只露一个头,一双锐利的小眼睛。
黄鼠狼农村的孩子现在有机会是还可以见到的,城市的孩子不会见到它们的真身,因为动物园里没有。
田鼠比老鼠小一点,现在田间的田鼠和青蛙很少,很难看到田地里难有一只,农民的农药已经把它们逼入将要灭绝的边缘。
不知道那些难以见到的獾、狸子、皮子都躲藏到那里去了,是躲入了深山老林里去了吗?还是在大自然物择天优的生态下,真的灭绝了阿!只是再也见不到它们了,头五年前,我代表陶然亭公园的巡逻队去参观北京动物园的时候也没有见过这些小东西,真是挺想他们的。现在麦田里的野鸡多了起来,童年里的纯真年代,那有这许多的“野鸡”。
野鸡陪着孤坟,孤鬼会孤单吗?会!都已经是死了十五六年多的老女人了,她活着的丈夫死了,因为是生则同寝,死则同穴嘛!我作为村子的小青年去挖死去十六年女人的坟,当然,我们十多个人那,我们是义务的,死者的亲属只管顿好酒,挖开了坟,里面的柳木棺材木质都快腐蚀了,我们小心的挖着,我在那个棺材留有的小孔里伸进去我的右手,摸索十六年前死者夫妻一起吃饭的碗,我额头淌着害怕的汗,情急之下我抓出了一把粘土,妈阿!是死者的鲜血婚合物,那时还没有火化这一说,土中已经失去的鲜血的颜色,淡红色的血土,死者合葬后,他们地下一起吃饭的碗是我放入他们双棺中间的,我在火中烤手,在水中洗了好多遍。
老狗哥死的那年我哭了,他是孤单的一个人的,虽然他有很多子女,老狗嫂死了有三十二年了,他们要夫妻合葬,村人挖老狗嫂坟时,棺木都成碎沫了,我分明的看到她死前穿的的寿衣也腐蚀成一片一片的,她的骨血与黄土黏在一起,分不清的什么颜色,你说人活着还要争个你死我活,就不能良善一点阿!死后无非是土馒头,一种向征,仅此而已。
四年前,外公死的时候,外婆已经死了四十七八年了,(母亲从小十四岁就没了娘),我作为外系亲属的至亲长子前去坟前烧纸,烧完纸,开始挖坟,这次移坟,要移去她们村南的老林地,挖坟时在天空支起一块布,不能让死者见到阳光,外婆的坟没有棺,是用大青砖砌成的棺,她的衣服和血根本没有了,都腐烂没了,身体的骨骼有几处碎小的也都化成了粉碎沫,胆大的老者在土中刮出她的头骨,头骨十分的小,想来五十年前她应该是个瘦小的女人吧!我没有见过和我有血缘关系的外婆,不过还是给了她许多眼泪。我始终相信老死的人骨骼与牙齿在几百年以上会化为乌有的,考古人员挖掘出的古人牙齿,古人死前都很年轻。
死人的坟大多是程:凤凰展翅、雁字回斜,金龙盘玉的形式,风物的头为最世祖,那些参差大小不齐的土馒头,终抵不过光阴似箭,十代之后,谁还记得谁,土馒头想必被风化的也和我们吃的馒头一样大小了吧!
如此看来,人的一生如白驹过迹,天马行空。生命像流星、似蝴蝶,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快乐的活着阿!大好河山阿!
短暂的生命如此相像,我们在生活面前,把吃两个素馒头的血汗付诸给青春壮年,最后为自己换一个土馒头。
生活里,我们莫添烦忧,莫生恼愁,生命里,我们应该多些激情,多些快乐,因我今年二十六岁,风华正茂,在短暂的生命里,我要有幸福的理由,因为我不能保证再过两个二十六年后,我会不会也变成为一个土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