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现象

琴声优雅 散文 爱情滋味 2005-12-21 12:11 责任编辑:心之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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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又一种对爱情现象的独特的理解。

网上,写感情的文章很多,表达痛苦的比甜蜜更多一些。既然爱情那么痛苦,为什么还要苦苦追寻呢?!一定是因为有了痛苦想排解,所以才会出现那么多令人痛断肝肠的文章吧,而甜蜜就不一定要与人分享了,不说也罢。

爱情与婚姻应该是人类本身的需要,或许也有迫于周围人的生活习惯,才选择爱情的,亦或是来自父母的压力要传宗接代?!但只听说现在有丁克一族不要小孩,独身主义者却比较鲜见,除非有什么毛病!

感情这东西好似洪水猛兽,从方方面面让我感觉,它存在一个先入为主的问题。典型的例子有:永远忘不掉的初恋!爱过的人心里大多都活着另一个影子,那个已经分手的人。他的一举一动、后来跟谁在一起,总还是不时地传回自己的耳朵。哪怕以后的爱情、婚姻的对象十分完美、也能够一心一意地付出,但心中那个先入为主的人,总是若隐若现的。不论男、女,也不论你有多么坚强的毅力,都不能把她(他)驱逐出去,这已是个不争的事实。既然如此,事实不允许你不接受。不接受就是自己与自己过不去!就是钻牛角尖!如果为此不开心、不愉快、耿耿于怀,除非分道扬镳,别无它法!

这种情形,就象是有一个隐身的情人,使当事者无奈,而对方生厌!家庭有个“第三者”,似有危机四伏的感觉。假如,你正巧是对方的初恋,这不是太不公平了吗?!但世上不公平的事何止于此呢?!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不也比比皆是嘛!

我再一次提及世界上最开心的事,供朋友参考:

世界上最开心的事第9条:生命中永存一个可以单相思的人,又不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情怀,美中不足的生活就有了完美的寄托,如同笃信基督的教徒有一个上帝。

心中的单相思,因为其先入为主!或许是个没来得及做出的选择或决定;或许相识不是时候等等。总之,使得其成了不由自主会想起、永远得不到、永远忘不了的人。把其当做一个完美的寄托,不必再去寻、去联系,否则就会打破那原有的美丽,如同李敖所言:惟有不等花谢,才能记得花红!

就让其永远、永远地美丽下去,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