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淫
喜欢,所以捧着不放。有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只有爱书,能够真正享受书的人才能够从中感觉到吧。书,给了我们精神的充实,是我们精神的财富,让我们都爱书,从书里汲取营养吧。问好,作者!
自幼喜欢读书,有点嗜读如命,因此得了不少的绰号,什么书痴、书癫、书虫、书呆子等等,有同学起的,同事赐的,领导封的,数算起来不下十余个,凡此“美称”,最喜妻子嬉我之“书淫”了。初听此名,似乎不雅,实则不然。晋皇甫谧云:“余学或兼夜不寐,或临食忘餐,或不觉日夕,方之好色,号余曰书淫。”获此雅号,犹叹知我者,贤妻也!
我为书淫,“淫”书三十年有余,谈不上有多么高的境界,从没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孤芳自赏,也没有“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豪情壮志,读的多是庸书闲书,但细细品之,其味也无穷。
儿时嗜读,趣于小书。所谓小书,就是小人书,也叫连环画、娃儿书,根据文学作品故事,或取材于现实生活,编成简明的文字脚本,据此绘出比例小的人物,还有现代一点的,根据电影直接剪辑而成,主要是供少年儿童阅读,我们当地人叫作小书。我的童年,小书是最热门的“玩意儿”,谁要是有几本小书,就可以昂首挺胸、甩膀子,无视一切,别提多神奇了。小书不贵,便宜的几分钱一本,那时家里穷,父母从不舍得给我买,于是我便自己想着法子从小伙伴那里读。先是借读,谁有小书,我就想方设法接近他,讨好他,成了好朋友才可以借到手,然后找个地儿坐下来,沾点唾液一页一页翻看,看了一遍还要看,上课忍不住放在课桌下看,晚上偷偷映着月光看。后来,书越借越难,原因是有些人经常借书不按时还,或者把书弄破了,所以书的小主人轻易不会外借了。不过,这也没有难住我看小书。有一个同学父母在西安部队上,常年住姥姥家,藏有许多小书,他不好学习,懒得做作业,常因完不成作业遭老师训斥,于是我便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积极地“帮”他,说是帮,实则是交易,我把自己的作业给他抄,他把自己的小书给我看。傍晚放学后,我俩一道到他姥姥家,我先把作业做完,然后他拿着抄,这个时候我就兴奋地看小书,经常看得忘了回家吃饭,父母便让哥哥姐姐来叫我,回家后免不得被数落一番,但我就像被《聊斋》里的狐仙牵走了魂,每天放了学,还是往小人书里钻。双方的大人很快发现了其中的秘密,便出面协商,我可以把小书拿回家看,但是要教那位同学好好完成作业,不能让他抄。就这样,我惬意地读了《西游记》、《岳飞传》、《三国演义》等很多小书,而且有的读了许多遍,故事情节都能熟练地背下来。看的多了,我也很神奇,课间总有一帮同学缠着我,求我讲故事,孙悟空打闹天宫、岳飞枪挑小梁王……到底讲了多少,自己也数不过来,反正那时我是学校里最出名的故事大王。
中学嗜读,迷于大书。我们这里,把各种文艺长篇之书称为大书,这些叫“大书”的书,当时在校园里是不许看的,学生的最爱,却是老师重点的打击对象,谁要是把大书带进校园,叫老师知道了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没收。所以,校园里的大书都是几个特要好的同学私下里传递,传到谁手里,就抓紧时间偷着读,不让其他同学知道,以防有的“好学生”到老师那里告密。我在镇上读初中的时候,偶尔可以从同学那里读一本半本,更多大书是从舅舅那里读的。由于上下学路途比较远,母亲便让我住在舅舅家,他在镇上文化站工作,经常带大书回家读,趁他不在的时候,我也偷着读。也许是男孩子的缘故,我喜欢读《三国演义》、《水浒全传》、《三侠五义》之类的侠义书,里面的人物或才高八斗,或武艺超群,或文武双全,个个活灵活现,甚是了得,令我羡慕不已。读大书是有瘾的,一旦读了开头,就要千方百计读下去,直到读到结尾才肯罢休。晚上写完作业,经常躺在床上难以入睡,心里总念着大书里的人物情节,等舅舅熄灯睡了,我便摸着黑,悄悄地把他的大书偷来,钻到被窝里打着手电,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开始的时候,舅舅发现我偷读大书,吃饭的时候总教导我说,读大书影响功课,误了将来的前程。是否真的影响功课,我自己那时不清楚,也不在乎,因为每次考试,我都是级部头三名,时间长了,舅舅也就不唠叨了,吃饭的时候如果喝点酒,就开始和我高谈阔论,什么论武艺三国数吕布、水浒一百单八将里卢俊义第一、隋唐李元霸最厉害……听了,我心里想,真的一个大书迷!要说读的高雅一些的书,还是在高中。初中毕业,我考入了全县最好的县一中,学风很浓,老师抓得也紧,但是读点好书,老师还是许可的。学校里有图书馆,可以随便借书,这对我是最大的幸事,紧张的学习之余,为了能过书瘾,我基本是每半月借一本。上课和晚自习是绝对不能读的,学习任务重是其一,关键是老师管得严,学习时间看大书是万万不可的。借来书,我都是放在宿舍床头的枕头下,中午吃完饭,或晚上睡觉前,躺在床上慢慢品读,是一种不错的享受。许多国外名著都是在那个时候读的,诸如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列夫托尔斯泰的三大巨著、欧.亨利的短片小说选等,读了很多,时至今日对我仍然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大学嗜读,痴于情书。上大学的时候,与其说读的是书,倒不如说读的是爱情。刚上大一就迷恋上了班里一个叫群的同学,她是一个非常恬静腼腆的女孩,很少和男同学交往,我们男生都叫她“冷美人”。周末三五个要好的同学经常出去玩,趁机我邀请过她几次,都被婉言谢绝了。在那个没有手机的年代,为了能接近她,表达我的爱慕之心,唯一的办法就是偷偷给她写情书了。虽然自己读了很多闲杂书,但情感方面的书读的不多,写一篇情溢秀润的情书感觉是那么词困语穷,于是我便到校门外的书店里,寻了一本《席慕容爱情诗集》。对我这样一个恰风华正茂的多情男孩,确是一本好书,那细腻柔情、婉转如珠、流畅如水的字词,读起来思绪轻舞飞扬,情感一泻千里,既有渴望一份爱恋时候寻觅的彷徨,也不乏夹带着一丝丝的希望和光亮。“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一天晚自习,我特意坐在她身后,心情激动地抄录了这首诗,装作出去上厕所的时候,把纸条悄悄地丢给了她。回来的时候,她头也没抬,依然认认真真地学习,坐下后发现书里居然多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了短短一行字:“喜欢席慕容的诗!”我不明白她什么意思,就又写了纸条给她:“诗写得好,抄得也好啊!——你身后的那一棵树”“我身后是人,不是树!”她回复说。“我会化作树!”再次把纸条递了过去,她默许了,没有再继续回复我。从此,我喜欢上了席慕容的诗文,群也喜欢,我们读了她所有的诗集和散文集,如诗如歌,我俩沐浴在爱的阳光里,感觉是那么甜蜜幸福。让我为爱而沉迷的,还有言情小说家——琼瑶,她的小说把我和群带到了爱情的天堂。读她的小说,感觉自己就是令人感动涕零的主人公,很多时候越要抗拒,越无法抗拒,越要理智,越无法理智,我和群似乎在演绎着琼瑶那些为爱而生的传奇故事。世间真的有琼瑶诠释的真爱吗?当时的我真正的懂得爱吗?对我来说,也许这是一生也得不到答案的问题。岁月流逝,琼瑶所创造的那个时代的经典也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埋在了人们的心底。然而,时而打开它,会发现它们依然那样光彩夺目,就如我和群的初恋一样美丽。
工作嗜读,乐于闲书。工作后,我读书为的是消遣,就好比有的人喜欢看电视,有的人爱下橡棋,而有的人爱打麻将一样,没有什么更高的追求,读一些闲情逸致的书,对生命对生活是一种真正的享受。坐在办公室里,一杯清茶,淡淡地读一点书,别有一番滋味。经常读的是“四书五经”,虽难懂,却越读越有兴致,感到里面有许多话语对于修身立人大有好处。像孔子说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就是告诉我们做人要懂得道义,不能只图眼前利益;“三省吾身”则是提醒我们要学会自我约束……我的座右铭取自《中庸》里的一句:“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短短十五个字,却告诉了我们深刻的道理:首要博学,海纳百川,兼收并蓄,博采众长;次为审问,刨根问底,吃透精神,认清实质;三为慎思,辩证思考,探求真谛,把握规律;四为明辨,识别是非,分清黑白,判定真伪;五为笃行,践履所学,锲而不舍,成就卓越。读这样的书,自己没有刻意用脑去记忆,只是用心去感悟,闲暇之余信手拿来,即便看上三五句,也品得一缕清香。工作十多年了,“四书五经”翻来复去,不知道读了多少遍,现在依然在读,对我来说,这是到老读不完的书。我的办公室里书不多,还有一部“二十四史”,“一篇读罢头飞雪”,面对这部历时一千八百多年、总计三千二百余卷、四千多万字的皇皇巨著,许多人难免望而却步,而我读起来饶有兴趣。它上起炎黄二帝的农耕鱼猎,下承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的文治武功,下迄明清之际的风云变幻,展示了中国近五千年的发展历程。我读史而不研究史,读的多了,也就多了一些见识。中国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却是一个多灾多难的国家。灾难何其多?一是战争不断,而且残酷,成千上万的人被杀戮。二是天灾频繁,而且严重,流离失所,饿殍遍野几乎是常事。在每个朝代几乎都有因饥饿而吃人的,他们把饿死的人易人而食。读史,犹感人的生命是何等的脆弱,不由地想起老子所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籥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闻数穷,不若守于中。”在家里,读书于我,仿佛是休息,等家务活干完之后,从床头顺手拿起唐诗宋词元曲之类的书,躺倒便读,躺着可以使身体放松,读书可以使心情放松,所以,躺着读书,身心放松。特别是晚上入眠之前,咏诗词之律,品诗词之韵,可以平心静气。“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读几首诗词,就宛如丝丝春雨,滋润着我的心田,让我轻松入眠。
皮日休云:“惟书有色,艳于西子。”读书是人生中很惬意的事情,我觉得自己就是“从书里讨生活的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