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
我不喝酒,也不吸烟。于是前几年就有人说:“瞧这孩子多好,不抽烟不喝酒的”。这话我不怎么爱听。不吸烟不喝酒就是好孩子吗?吸烟喝酒就不是好孩子了?什么逻辑!
此生憾事不少,不会喝酒是其一。
酒是个不错的东西,尽管我闻酒就想呕,喝酒胜喝药,但我并不否认其妙处,因为酒是由粮食、水果等之精华酿造而成。
不喝酒是客观原因造成的。酒精过敏,反应剧烈,承受不了。其实我主观上比较赞同适量喝酒。
有许多人说“酒量靠练”,但我认定我是绝对练不出来了。
不会喝酒,确有诸多不便。本来性格就内向,不善言谈,再不借酒壮胆,借酒遮脸,有些话就不好开口,不利于与人交流,不利于渲泄自己的情绪。
“敬人者,人恒敬之”,在世风日下的今天,惟有在酒席间,才能见到这种美德。于是,敬酒的结果往往是醉酒。于是,常常看到一些人借酒撒疯,酒后失言,酒后失德,或者酗酒伤身,那就没什么意思了。
不吸烟是主观原因。在上学时为了赶时髦和打发无聊的时间,弥补精神上的空虚,也曾吸过两年。但后来基本就戒了,因为我认识到无论是从哪个角度来讲,吸烟都只有害处。而之所以说“基本”戒了,是因为现在并不是绝对的一支不吸。如果很必要,偶尔也吸一支。我对生活的态度就是这样,不要因为什么东西有些害处就全盘否定它、彻底远离它。最高的境界是经历体验过之后得到否定的结论再发自内心地不再接触它,这样你才真正知道它是必须远离的,这样“免疫力”才强。但这一点绝不包括吸毒,据了解,吸毒是万万试不得的。吸烟尽管有害,但与吸毒相比,远不是一个层次上的问题。
可喜的是,现在不吸烟的人越来越多,禁烟的场所也越来越多。我相信,吸烟的人会越来越少,而且,吸烟者会越来越尊重不吸烟者的权利。被动吸烟是很有害的。
有人说,你不吸烟得省多少钱呀?对此不敢苟同。据说,不吸烟的人会比吸烟的人更能吃零食。我认为有道理。要不,女人为什么普遍比男人爱吃零食呢?我不吸烟,所以我相对来讲也爱吃零食。女儿小时候,常常哄骗她的零食吃:“宝贝儿,把你的糖给爸爸两块,好不好?”不给?那没关系,“爸爸再问你,你是给爸爸两块呢,还是给爸爸五块?”女儿一定会“聪明”地说:“给爸爸两块”。长大后,骗不来了,则常常因吃零食与女儿争抢起来。
以香港产香烟外包装上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束语吧:“香港政府忠告市民:吸烟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