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小钱,我很快乐

枫叶瑟瑟 散文 感悟生活 2012-03-29 15:34 责任编辑:航程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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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作者回忆从花几分钱到几千元,这其间饱含了生活的艰辛,也让作者从小养成了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如今生活条件好了,依然过得很节俭。该花的就花,不该花的就要仔细算计着。花小钱,很踏实,很快乐,那是一种心安理得。这种快乐,是金钱买不到的。

在金钱物质方面,我是一个穷人,所以,花钱时的气度就较小。若是哪一天哪根筋不对买了件较贵的衣服,当时肯定对镜欣赏臭美一番,过后好些天就会惴惴不安,有一种强烈的关于奢侈浪费的犯罪感。我认识的熟人中,有拿半个月工资买一包的,看着她们掏钱时的潇洒范儿,我总是咂咂嘴表示羡慕。我想:自己这辈子是穷人,上辈子、上上辈子肯定也是一穷人,所以现在不改其吝啬之乐,有时有点儿小钱儿或花小钱办“大事”总是有一种隐秘的快乐。

印象里,自己小时候是从没有零花钱的,自然也不会有零食吃。那时是最盼望过年或家里来亲戚的。过年时可以美美地看爹娘煮肉,嗅着渐渐浓郁的肉香,急急等待肉熟。那时,烧的都是地锅,灶膛里是捡来的树枝,因为潮湿会有浓烟,直将眼呛得流泪,可是谁也不肯离开厨房。在目不转睛地看爹从本来就不大的那块肉上割下来方方正正一块儿祭祀祖先后,又艰难地咽下口水,等爹将骨头剔下来分给我们姊妹三个。拿到属于自己的一块儿骨头肉后,便先长舒一口气,安心坐下来,细细地啃,不放过任何一个有肉丝的地方。那个时刻,感觉自己尝到了人间最美味,快乐便如同肉香一般镶嵌在了记忆里。

家里如果来了亲戚,尤其是过年时。他们便会带一两斤甜果子,月牙形的,里面塞满了腻腻黏黏的糖稀,一口咬下去,那个甜呀,从每一个牙缝渗进去,渗到了五脏六腑每一个细胞里,一整天那种甜味儿都不会消失。娘这时便会竭尽家里所有,变戏法似的弄出几个小菜。小孩子是不允许上桌和客人一块吃饭的,所以,等客人吃饭便很煎熬了。他们吃着聊着,吃一顿饭比一个世纪还要漫长。娘总是撵我们出去玩,也许是怕我们以什么名义忍不住跑到堂屋眼巴巴偷偷看桌上的菜吧。好不容易客人吃完了,菜从堂屋被撤了下来,一看,自己喜欢吃的已所剩无几了,心里有一种满满的失落。但马上便会风卷残云,将剩下的菜就着馒头一扫而光。如果有菜水儿的话更好,将馒头泡进去,有味儿得很。

赶上过年,客人会给压岁钱,五角一元的。接到钱,心里乐滋滋的。将它揣到兜里,用手握着,捏着,害怕丢了。得闲时便自觉的将钱给了娘,她还要给客人的孩子发钱的。娘便会抽出一角两角让买糖吃。那时一角钱是可以买十多个芝麻酥糖和三块儿冰糕的。钱真属于自己了,便不舍得花完了。于是,紧紧捏着那两角钱,急急慢慢往村里唯一的代销店走,边走边悄悄用指头摩挲着那软软涩涩的纸币。最后确定买五分钱的糖,家里五个人,一人一颗。

卖东西的宝义叔眼睛看不见,但非常聪明,总是准确无误地扒拉出几枚硬币递给我:一个一分的,两个两分的。一兜里揣着糖,一兜里揣着一角纸币和三枚硬币,心里涌起一股股的暖流,竟然有说不出的快乐。

我此生第一次有钱是上师范时。交完三年学费八百元(村里奖了两百,其余都是借的),还有八十元,妈妈走时硬让她带回去了三十元,因为当时发饭票,女生是吃不完的。可以将结余的票在学校小卖部换生活用品。我拿着剩下的五十元花到了元旦放假,除了国庆元旦两次往返车票十四元,那三十多元我大都在学校的那条街上买了旧书。别人在星期天会上街看看电影、下下馆子,买些女孩儿喜欢的小饰品,我是不大上街的,怕自己禁受不住诱惑。所以,总是穿着妈妈做的牛筋底儿布鞋,经常在那个小书摊上流连,淘些书躺在静寂的寝室来读。倒也自得其乐。

第一次挣钱是上师范二年级,我找了一个家教来做,辅导一个小学四年级的男孩子。每个周六、周日各三个小时,一月挣二十元。第一次从家长手里接过那沉甸甸的二十元,我的手竟然濡湿濡湿的,感觉自己发了大财,像个富翁。然后没像往常一样直接回学校,而是拐到了一个小市场里,给爹买了一个刮胡子刀,给妈买了一个围巾,给两个姐姐买了头花,然后给自己买了两本书,看看还剩下四元六角,边奖励自己了一碗热干面。那是我第一次吃热干面,芝麻酱香香的,面筋道道的,好吃极了,很开心。一直到现在,我还非常喜欢吃热干面,大约就源于那难忘的味道和快乐吧。

第一次拿工资是1994年12月,毕业已经半年了。因为当时农村学校工资不仅低而且发放不及时,所以总是几个月发一次工资。记得从总务赵老师手里拿过他的账本签字时,感觉自己的手随着心脏和笔尖在欢快地跳动。慈祥可爱的赵老头儿边数钱边跟我开玩笑说:“小闺女儿是不是飞上天啦?”我哈哈一笑,一把接过他递过来的钱,点点头像一只小鸟快乐地飞走了。每月220元,六个月,一千三百二十元,我真成富翁啦!那天晚上我肯定不住校了,回到家,爹和妈都在家,我将钱一股脑儿拿出来,都给了妈。爹在一旁高兴地直说:“小三搅儿(我在家排第三,又特别小性儿,爱哭,爹送给了我这个称呼)能挣钱了,咱这学不白上!”看到爹孩子似的笑,我骄傲自豪的心刹那间涌上了一缕酸涩,我的父母,他们太苦了!我不能让他们受苦!我说:“妈,先还账吧,以后的帐都用我的工资还。”我看到妈的眼圈红了。

之后,我的工资仍如第一次一样全数交给了妈,大多用来还账,我有用钱的时候再向妈要。三年后终于还清了积债,我如释重负。之后仍然将钱交给妈,自己买一些儿童霜之类的护脸,需要买衣服时就和妈、姐一起,买一身100元以内的衣服、一双30来元的革鞋,就感到比较奢侈比两个姐姐花钱多了。那时,我是崇尚自然之美的,所以,素颜朝天,运动服。平底鞋,走路风风火火,蹦蹦跳跳,快乐得很。

第一次手里有五千元是在结婚时,妈妈给我的压箱底钱。她说那其实是她攒下来我的的工资。我不要,我得给家里留点儿钱。妈在我半夜睡着时又偷偷塞到了我的陪嫁箱子里,直到结婚当天下午我们夫妻二人返回娘家送帖时妈才告诉我。回到家,我拿着压在箱底被衣服捂热的崭新的人民币,仿佛抚摸到了母亲那一颗祝福女儿的心,厚厚的,实实的,热热的,暖暖的。这一笔钱我是不能花的,放在银行里给爹妈留着吧。

此生最得意的一次花钱是在四年前。那时已经进城六年了,刚还完买了现在所住小院的帐,心情特别轻松,与同事一起庆祝。同事说学校南边儿要卖宅基地,三分八万。我一听,有了兴致。便同姐说了一声,我要买宅子盖房让爹妈来住。俩姐二话不说,把我刚还她们的钱又汇了回来,于是买下。后来又一想,自己是个不会操心的主儿,我家那位又不在家,盖房资金缺口大,还是等等吧。不久,一个人相中了我的那块儿地,出十三万要买。我一听心内窃喜,自己一不小心成了投机家,好,卖喽!赚的五万来一个分期付款,爹妈他们来的日子不就快了吗?每每我同老公卖弄这件事时,他总笑着说:“如果你盖成房再卖,你至少得赚十万。”我擂他两拳,笑说:“知足吧,天上掉馅儿饼的事儿落咱头上了,还不接着?”现在想来,还快乐无比。这是我很引以为豪的一次花钱记录,花了芝麻,捡了西瓜,呵呵,值!

虽然这两年生活条件稍微好了点儿,我依然过得很节俭,依然体会着花小钱儿办大事的快乐。至于一掷千金、花钱如流水、挥金如土的感觉,我几乎不敢想象,或者不能想象。自然,也就无从猜测那种感觉是不是快乐。说一句吃不到葡萄就嫌葡萄酸的话,我觉得,一掷千金最大的感觉可能是痛快而不是快乐,如果是我,一定是“痛”意多于“快”意吧。

我就是一俗人,从不鄙视钱,心中对它还是蛮喜欢的。但无论是得到还是失去,省钱还是花钱,我只希望这不可或缺的东西能带给我真正的快乐。

这种快乐,应是良心安宁前提下心甘情愿顺心遂意的快乐吧。就如同若干年前过年啃骨头时那浓浓的肉香,吃果子时那挥之不去的甜味儿,菜水泡馍时的五滋六味儿,这快乐,还真是金钱买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