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
作者用朴实的语言倾诉着对妻子深深的爱和深深的感谢。
久恋着这片土地,是因为有一份真情。
不管岁月如何变迁,我们已然恪守着这片土地。
当岁月渐渐的磨平我骄傲的风骨的时候,鬓角的几许白发,足以证明这一切。
对着镜子;顺手拔一根温热的白发,看一看,生命还很顽强。好像!远方仍然有些神秘的东西吸引着我,可是!近处总有一些被我忽视的细节,生命中最浪漫的片段,最让我回味的点滴,都在那风尘仆仆的岁月中淡去,如今慢慢想起,小心翼翼虔诚的梳理了一番。
最能让我感动的,不是别的,只有妻子。妻子包容、贤惠,当是我这个向来不修边幅,勤于劳作的人,生活中不能忘怀的唯一。
妻子和我都是兵团二代子女,同大多数那个时代降生的孩子们一样,沐浴着兵团第一代老军垦的甘露长大的孩子,有着对兵团别样的情怀。
她是一个很平常的人,从外貌到性格,都是温顺可人。我爱她,却也没分析过爱她的原因。倒是生活中的点滴,占据在我的心中。
我俩都是那个火红年代,少有的独生子女。那时我是青年排的排长,她是青年排七十三名女青年之一,说实话,她很不起眼,偏偏因为我爱她,走到了一起,建立起了一个简陋的家。
一九八三年,我用自行车把她带到我们的“新房”,一个干打垒的老土屋,开始了我们的家庭生活。同那个时代的所有年轻人一样,恩爱相伴憧憬着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两年后我们有了可爱的女儿,过着上有老下有小的幸福生活。
可是,在兵团农牧团场的农业连队里,我们只能同他人一样,过着日起而作,日落而息的平淡生活。当然,每一个家庭,都不可能全是完美,我们也有欢乐,也有苦衷,也有辛酸,也有磕碰,但爱始终不变。
她!在单位里是一个家家户户都羡慕的好妻子、好媳妇。因为她具有农家人那种淳朴的美,向善的美,深得街坊四邻好评。
我!一个在那个年代,还算有点文化的黑小子,因为好学能干,得到大家的认可,特别得到她善良厚道的父母的赞许。
我们这个家,因为两家都只有一个她和我。在一起生活的日子里,合着双边四老,吃住在一个屋檐下,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父辈们都是旧社会过来的人,特别是我的养父母,年事已高。单说我的养母,还是旧社会裹了脚的小脚老太,十几岁时就给人家当过童养媳,有过自己的家,因婆媳不和,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老实厚道已经五十多岁的养父,是9.25起义的老兵,为了边疆建设耽误了成家。在老家河南新野把无处可居的养母接来新疆,他们总算有了一个家,然后收养了我。打我记事起,我就知道我的父母很老,没文化的他们,视我如掌上明珠。可想这样的婆媳关系如何相处。但是她却用她那颗包容、豁达、慈爱的情怀,把双方老人一样对待。
一九八四年我们送走了我的养父,二零零年送走了我的养母,零九年有含泪送走了她的父亲。在操持家务相夫和侍奉老人上,她不愧是一位贤惠的妻子,包容的媳妇,孝顺的女儿,了不起的女人。她还是我生命中举足轻重的人,因为有了她,我们的生命之船才不惧风浪,一直向前。虽然清贫!但有滋有味。
可以说;我们可能就是人们所说的,先结婚后谈恋爱的那一种,当然不像现代小说里所描述的那么浪漫和富有诗意,却是美满的,幸福的。最初的日子,我们过着清贫拮据的日子,粗茶淡饭,伴着繁重的大田劳动。和连队所有女职工一样的工作,紧张的大田体力劳动,没有压垮她。她以她那细腻入微,对生活充满热情的态度,助我一心投入事业、潜心打点我们的日常生活。把一个不起眼的简陋的家料理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就连房间里铺的砖,都让她拖洗的亮亮的,让人羡慕。这使我才有可能把精力全部投入到为团场、连队服务上。
贤惠的她,就是每天扛着铁锹锄头下地回来,再苦再累,拖着疲惫的身躯,也不会忘记想方设法为一家人做上一桌可口的饭菜,当然不是美味佳肴,却在她的精心调配下,是那样的可口。体会这一切,总是让一家人心里暖洋洋的。
望着她任劳任怨不辞辛苦的身影,我心里也不是滋味。唉!她在大田劳作累了一天,回到家里还有那么多家务事要做,我竟不能让她生活的轻松一点!家庭的重担大都落到了她的肩上,我倒借故忙公家逃脱了,而她却没一点怨言,我感激她的宽容和大度,我只有拼命的工作,以此来偿付我感情的欠债。
当我在单位清闲时,难免贪玩忘了时间。玩到高兴时,却想起了妻子,还窝在家里忙碌,是那么的惭愧。想一想,我在这里悠闲自在地娱乐,她也许正在弓着腰在洋井边洗衣、或伏在缝纫机上为我扎鞋垫、为我织毛衣,还要干繁重的农活……我顿时不安起来,羞愧无比,赶紧借故溜回家去,帮她做点事情,分担她一点辛苦,也借以自慰。
后来我的工作单位一变再变,在家的时间更少了。养父去世的早,她不但要侍奉我的老养母、还要操心她的父母。她总说生母没有养母亲,我是她的儿媳妇,就该尽这份孝道。再后来她随我带着老母和孩子到了新的单位,因为她能歌善舞,当上了幼儿教师,为单位职工子女启蒙教育做出了尽人皆知的贡献,虽然她不是科班出身。可她以一个活泼大孩子天真可爱的方式教他们,用儿歌的形式,教孩子学汉语拼音、学算术、排练少儿节目。在节假日为连队职工表演,深受职工好评。据我所知她在启蒙教育时教过的那些孩子,之后大都考上了大学,也不知于她的启蒙教育可有关。
可是,随着我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加上平凡的调动,她为了我能安心工作,不让老人拖后腿。就放弃了她热爱的幼教事业。专心照顾双方老人,特别是我的老母,生性好强,她都能以她贤德敬老的方式,是一家人能够和睦相处,这是一个多么好的家庭。
我母亲随着身体一年一年衰老,行动不便了。特别是冬天到来,高龄的她,行动就更不便了。妻子总会扶着老太太出来在屋山头晒晒太阳,陪她聊聊天,给她唠一唠连队发生的事,说些个笑话让母亲高兴。母亲逢人就说;我家玲儿就是好,周围的邻居都说我妈好福气,摊着这样一个好媳妇,这时妻子会笑着说;“谁家没有老人,谁没有老的时候、我只不过是尽自己的义务”,她还在没人的时候特意给我说,我这样做都是为了你,你是收养的,老人家含辛茹苦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你养大,视你为掌上明珠,那要付出多少心血啊!咱们也是带孩子的人,也知道养一个孩子要付出多少心血啊!可不能做那没良心的人,我们做不好让旁人怎么看我们呢!说的我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转,好感动!
老母亲就领养我一个,一天不见就想得慌,生怕我那天走了不回来,整天疑神疑鬼。可我在连队总是忙个没完,实际也不忘回来看她,也许是老了总想让我陪陪她才心安!这时候妻子总是安慰她说,你儿子有连队的大事缠着身,要操大家的心,有我在你还怕什么,难到我对你不好吗!每逢这时她都会说,玲儿,可不敢这么说,你对我比那小子对我都好,是啊!我是他的妻子,我对你好不就是他对你好吗!母亲会赶快接过话茬说;啊!我也知道,可就是不由自己。他再孬,也是我的心头肉!他在大,在我眼里还是我的孩子。
那年我出去进修,家里的担子都撩给了妻子,她要带一班小孩子,还要照顾母亲。一天,一个顽皮的孩子,走丢了,妻子出去找孩子,回来的晚一点,母亲逞强,也要出去找,结果出门就往前一栽把脚脖崴了,是妻子把她背回了家中,母亲脚脖子肿的老粗,向来害怕用烧酒点燃搽身的她,因为这样做能活血化瘀,她就不顾一切拿来酒精点燃,用手沾着火,给母亲搽患处,天天不断,直到消肿能走。每到事情发生后,母亲就会喃喃地说,都怨我不听玲儿的话,害得玲儿多操了好多心,都是我找的麻烦。这时候妻子就会说;妈呀,谁也不愿意出事,已经出了我就有责任操这份心,你也不要自责了,以后咱小心点就行了。到我回来的时候才知道,母亲给我说,多亏玲儿悉心照顾,为了不影响你学习玲儿不让告诉你。咱玲儿真好!
说是说,可老太太偏爱动,两次出门不小心摔断胯骨,不能行动躺在床上,都是妻子,端饭、端水,抓屎、抓尿侍奉。更令人感动是,当老母八十八岁高龄时,因病瘫到床上,还是她无微不至的照顾,像带小孩子一样,光换洗的尿布,就是一大摞。为她擦身、为她剪手指甲,为她修变了形的脚指甲,从不嫌弃。每顿饭他都亲自端上,用小勺子喂母亲,饭菜烫了,吹着、试着一口一口往母亲嘴里喂。自家女儿也难做到啊!直到把她老人家干干净净送终,享年八十九岁。
她有一颗平常人的心态,不追求荣华富贵,她常以知足常乐告诫我,钱乃身外之物,咱不贪不占,活着心里安,知足常乐吧!为此,她还特意用十字绣,为家里绣了一幅“知足常乐”匾额,挂在客厅里。
现在,我们的日子过得好了,住上了楼房,享受着老一辈所期望的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远大理想。农场只要有一点点变化,都凝结着老一辈军垦战士的心血,还有我们第二代军垦人的不懈努力。
妻子和我一起已经走过了三十个年头了,这就是我生活中的她,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妇女,她用她的大爱润泽着我们的家,她尊老爱幼,她的一言一行,一顰一笑,都能映照出一个中国劳动妇女的心灵之美。她从不爱标榜自己,从不与人攀比。总愿意默默的奉献,她做的感人的事是说不完的,包括工作和家庭。她把酸楚都埋在心里,把爱都献给家人。我是多么珍惜这纯真的爱和美好的生活啊!我们还要珍爱地走下去,虽然我们也即将步如老人的行列,我们一起还要携手追逐夕阳一直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