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杂忆
童年的时光是短暂的,却是美好的,无论是喜是悲的经历,当蓦然回首再一次回味时,那是一种无比的快乐!
我最初的童年记忆是从有“肖胖”这个绰号开始的。关于“肖胖”的事情,我都像是发生在昨天一样,记忆深刻。和自己的“威水史”比起来,所受的“屈辱史”能封存更久。又或许是童年时期的辉煌事迹太少的缘故,我至今只记得三年级时写了一篇作文发表在校刊上的事。而关于“肖胖”的记忆,记性好得让我自己咋舌。而在这之后的记忆,较长时间陷入空白状态,直到我和刘翔、冯雯成为好朋友后,我的童年记忆才又变得丰满、清晰。可以说,和她们在一起的小学时光,占据了我童年记忆的最大篇幅,我至今仍魂牵梦绕那一段纯真美好的幼齿时光。我都记不清有多少次,和她们并肩走在那条熟悉的大马路上,而大马路好长好长,一整夜都没走完……
小女子姓肖,长得还珠圆玉韵,所以“肖胖”这个简单、顺口又形象的外号,只被“猴子”叫过一次后,全班同学就像集体被失忆病毒传染了一样,一律忘了我的本名。从此,“肖胖”就伴随我度过了之后的小学时光。
我起初很恨猴子(彼此彼此,我也忘了他的本名),因为是他让我“身败名裂”。当我举着圆规,用带刺的那头,死死地追着他打时,可怜的猴子竟被我凶狠的样子吓哭了。
“对——不起!”猴子抽抽嗒嗒地边擤鼻涕边向我道歉。我可不会这么轻易就放过他。我恶狠狠地盯着他,举起圆规继续往他脸上刺,到离脸还差一点距离时,又猛的一缩手。如此动作,重复个两三次,猴子被我吓得硬是不敢动弹。
其实,我是清楚刺中后会有的严重后果的。所以,我狡猾狡猾的,就是想吓唬吓唬他而已。猴子还真有点出乎我意料的软弱。在暗自得意自己的圆规功功力了得时,我也对他战战兢兢的表现十分满意,他对我惧怕得越厉害,我对他的“恨意”就相应的减少。其实到这一幕结束,我已经忘记发动圆规战役的初衷了。
现在想来,我童年时期也够彪悍的。可事情的发展已不是彪悍的我跳手跳脚就能阻止得了的,尽管我曾无数次试图改变这种状况。
当班里几个调皮的男同学无所事事的拿“肖胖”开涮时,我用足以杀死蚂蚁的白眼来回在他们身上“扫射”。“扫射”后的结果,并没有如我意的把他们的嘴巴闭上,反倒是像旋开了几个高分贝的喇叭。他们兴奋地围着我有节奏的大喊:
肖胖——肖胖——肖胖!
肖胖——肖胖——肖胖!声音响亮得足以穿透43班教室的每一块砖头,而他们脸上嘲弄的表情也足以刺痛我的每一根神经。我绝望地想:完了!全校范围广而告之了。
我飞快地寻思对策。我想摆出个极凶恶的表情,让他们在我的威力震慑下停下来。可眼睛、嘴巴不配合,我一眨眼睛,眼泪就像断线的珠子般滑落,嘴巴也不受控制的“哇”的哭出声来。边哭还断断续续地说了极软弱的一句话:“我——要——告诉——老师!”同学们似乎都被我的哭声吓到,破坏了他们“看戏”的雅兴。而因为没了观众,“肖胖、肖胖”的喊声逐渐变弱了。可直到他们散场,我却还沉浸在“无尽”的悲伤中不能自拔。
只是这悲情的一幕也并没改变糟糕的状况,情况只能用越来越糟来形容。明确带有恶意或嘲弄的叫我肖胖的情形似乎绝迹了,但另一种情况让我更无力抵抗。大多数同学都是看到我,一张嘴,“肖胖”两个字就滑溜溜的蹦出口中,比说“Hello!”还来得爽口。我当然不能来一个骂一个,来两个骂一双。在我心力交瘁地纠正无数次,而恶劣的状况没有丝毫改变的情况下,我“缴械投降”了。我见证了习惯成自然的准确性及不可逆性。对自己的“轻易”放弃,我自嘲的找了点理由:一点点唾沫星尚且不容易对付,一大片唾沫星以“排山倒海之势”袭来,又岂是我区区小女子对付得了的?所以,我虽败犹荣!这是我自己安慰自己,其实我心里还很难受,表面上的不在意是装出来的。
这样表里不一的情况不知持续了多久。就像我很难将注意力只集中在书本上一样,我很快就将对“肖胖”的注意力转移到其他更多的事情上去了。在差不多的时候,我就表里如一的,不再起任何波澜的接受“肖胖”这个事实了。
也可能那时的我还没早熟到关注自己外貌的程度。我单纯的只是对我所能感受到的那点嘲弄愤怒,根本没想过,自己是不是长得胖;也从未想过通过改变自己胖的现状来改变别人对自己的观感。如果真那样的话,从肖胖到肖瘦的改变还不知会影响我多少年。庆幸的是,因为单纯,我用很短的时间就解决了恼人事件对我的干扰;也因为单纯,被“肖胖”后,我还能生活得快乐而恣意!此后,我的丰富多彩的小学生活在每日的“三八线”争夺战中井然有序的展开,快乐却不留痕迹。
直到我收获了真正的友谊,我的童年记忆才又变得清晰有嚼头。和刘翔的友谊始于她对我说的一句话。说这句话的情境我已记得不太清楚,可那句话,却比“床前明月光”还让我记忆深刻。而且,那句话影响了我很多年,到我有爱美之心的时候,我还经常用来勉励自己。
刘翔说:“肖胖,其实你一点也不胖,你只是脸圆圆的很可爱!”那一刻,我似乎感受到一阵和煦的春风吹过我的心房,有点酥酥的感觉,我甚至还能感觉到脚趾头的雀跃。即便是在我对“肖胖”释怀很久以后,我仍然对她的这句话感到万分感激!我确信她说的就是真正的事实。而刘翔,我确认她就是我的知音。
从那以后,我开始注意她、观察她、也乐于靠近她,甚至还有点刻意的讨好她。一到下课,我就去找她玩。久而久之,我们真的变得形影不离了,而同时和我们形影不离的还有一人,那就是冯雯。她和刘翔住在同一个院子里,本来关系就很熟络,后来有了我的加入,我们三人就组合成了铁三角,做什么都是三人一起,关系铁得叫人羡慕。
三人中,刘翔的个性要强,上进心也很强;冯雯则性情温和,做什么都软绵绵的。我则是一个个性不明显的人,好像这样也粘点,那样也有点。就这样看似不搭调的组合,却相处得格外融洽。
我们互相帮助、互相影响,这一点我的体会尤为深刻。
刘翔和冯雯那时都是班里成就优异的好学生。而我,虽算不上是差生,却充其量只是个对学习没有任何概念的懵懵懂懂的中等生,既不会学,也不怎么爱学。幸运的是,在她们的影响下,我的学习成绩大踏步前进,很快就在班里名列前茅,进步神速得让老师都咋舌!
我还记得那时的一些幼稚地模仿她们的行为,好笑指数极高,我一直当它们是独享的美味小点心,连她们俩都不曾分享过。
上课的时候,老师如果提问,我第一反应就是看刘翔和冯雯,如果她们有动静,我就也赶紧把手高高举起来。不管自己是会还是不会,先举了手再说。最初,我的行为就纯粹是模仿,总觉得她们做的都是正确的事,不管三七二十一,学了样再说。渐渐到后来,有几次老师真的请我这个“积极分子”回答问题,我起先暗暗叫苦,到我定下神来仔细想,竟然也答对了很多次。就这样,答题的积极性真的提高。到后来,我还变本加厉的变得有点爱出风头了。有时候,老师出一道应用题,大家已经解出了几种方法。老师也觉得该没有别的方法了,每当这时候,我就会绞尽脑汁地想,然后在老师和同学们惊讶的眼神下,侃侃说出他们没想到的另一种方法。得到赞赏后的感觉,真是超爽!我就因为这种爽的感觉太强烈,以致我总乐此不疲地开动脑筋想问题,为的就是那点能脱颖而出的自豪感。
到后来,我真的找到了学习的感觉,但我依然没有放弃对她们的无意识模仿。
模仿她们的字体,是我自认为模仿得最像的一项。说我的个性就是没个性,在写字这点上真的是表露无遗。其实,我写的字并不丑,甚至有时候认真写起来,还经常可以得到大人们竖的大拇指,但我横竖就对自己的字不满意。其中最不满意的一点就是我写的字没有固定的形态特征,有时候写得挺老实规矩,有时又写得张狂洒脱。可据我观察,她们的字迹一直保持着自己的特点。刘翔写的字每一个都圆圆的,没有棱角,扁扁圆圆的,我觉得很可爱。冯雯写的字则有棱有角,字形清秀,每个字的大小几乎一致,极为工整。要说字如其人,我觉得在她们身上倒真可以体现。我呢,稍悲观的说就是“四不像”。
于是乎,我一段时间模仿刘翔,一段时间模仿冯雯,忙得不亦乐乎。可能我在写字方面还真有点天赋,我模仿她们的字体倒几乎可以以假乱真了。对自己的这点“成就”,我也只偷着乐没告诉她们。现在想来,我在童年时期倒是一个偷师高手。
只是我这个偷师高手却是个傻乎乎的分不清什么该学、什么不该学的高手。
说起来,真让人匪夷所思。我现在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傻到连一点卫生常识都不懂。有一段时间,刘翔每天都擤鼻涕。她带着一条小手绢,时不时就擦鼻涕。而我看到她拿出小手绢折好擦鼻涕的动作时,就感觉她好爱干净,有种小淑女的感觉。很快,她的这种举动就被我偷学了。我先让妈妈给我买一条小手绢,手绢有了后,我的傻帽行为也就登场了。我看刘翔拿手绢擤鼻涕,便也拿出小手绢,可手绢有了,却还少点鼻涕呀。我就想:让我也流鼻涕吧。我就是这样傻得可以。到后来,我还真的流鼻涕了。可能是自己要求的吧,老天爷竟然还慷慨地赠送个更厉害的鼻窦炎给我,让我“享受”至今,可能还要一直“享受”下去。
刘翔后来告诉我一件她认为很幸运的事,她的鼻炎终于好了,是坚持滴鼻药水治好的。我这才明白,流鼻涕可不是一件好事。不过这样倒又可以模仿刘翔滴鼻药水了。当我和刘翔分享滴鼻药水的不适感觉时,我才渐渐明白:流鼻涕不但不是件好事,对我这个爱唱歌又很有歌唱天赋的女孩来说,更是一件极不好的事。我后来就为这点事难过了很多次。
虽然,现在清醒的明白,我的鼻窦炎并不全是因为那时的愚蠢造成的,可一想起来,还是会控制不住的为自己的愚蠢而痛心疾首,毕竟,也蠢得太让人难以置信了。
除了这些我只想独自品味的糗事,我们拥有更多的还是那些让快乐的小鸟都眼红的趣事。我们共同分享了欢乐,我们的笑声洒遍了学校、操场、大马路……,甚至是我们到过的每一个角落!
我的家离学校较远,但这并不妨碍我和她们同行。从我家到学校的路虽不直接从她们的院子经过,但也只需绕一小段路就可以到她们的院子。所以,我每天丝毫不觉得辛苦的绕一段路去和她们同行。
比起自己背个大书包独自走很远的路去学校,我还宁可走更远的路去和她们同行,因为有三人一起走的马路,实在是可爱多了。
一路上,我们叽叽喳喳地讲个不停,像三只欢快的小鸟,轻快地在大马路上蹦来蹦去。每次到了学校,都会有一丝困惑:怎么这么快就到学校了呢?
放学回家的路,我也觉得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近得简直让我无法忍受。到分路走的那会,我更是觉得依依不舍。这样的情景几乎每天都上演。到后来,我干脆就去她们俩的其中一人家里做完作业才回去。不过,说起来这点还得益于我父母对我的不管不问,我什么时候回家他们都觉得正常。也正因为他们对我的高度信任,让我至今也没做什么坏事。
我们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去冯雯家里,因为她的家在最靠院门口的那一栋楼里。
我们三人做作业的速度都很快,因为彼此有了参照的对象,就都怕自己是最落后的那一个。
正因为我们的争分夺秒,所以我们的作业总是很快就做完了。那时候也没有手表,我就以天黑作为回家的依据。如果天还没黑,做完作业,我们便还可以开心的玩一会。
大部分时间是跳橡皮筋。也真不知那一条小小的绳子有什么魔力,反正我们那个年龄的女孩子没有不喜欢的。也正因为大家都喜欢,所以就会有争吵,我们三个也因为跳橡皮筋,闹了不少别扭。有时,见跳的人跳得久了,自己的脚也会跟着摆动几下,倒不是无意识的,纯粹就是因为太想轮到自己跳了,故意搞的一点小动作,当然这是其中的一种情况。但就是这点小动作的无限可能性而引发争吵。有时是故意的,有时是无意识的,有时根本就没动过,可跳的人因为想继续跳下去,就会摆出怀疑一切的姿态。而拉绳子的就斩钉截铁的摆出根本没动过的姿态。这样,矛盾就来了。到不可调和的状态时,火气稍大的那一个就会来一句:“我不跳了。”搞得三人游戏不欢而散。
奇怪的是,我们三人都似乎有种特异功能。我们都能将不愉快停止在某一个时段。这点,可以说是现在的我最想恢复的功力,只可惜,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这点特异功能已经消失殆尽了。
在那个特定的时期,我们的不愉快一般持续的时间不超过十分钟。我和冯雯更是可以瞬间洗脑。刘翔这方面功力稍差点,但再差,她也会在第二天早上完全洗脑。所以,第二天的早晨,就又是阳光明媚,一片欢声笑语了。
有时,我们做完作业后会摸几把麻将。是的,是麻将,没听错!当然,这是现在的爸爸妈妈会闻之色变的事情。其实,我们玩麻将的动机十分单纯。因为家长不反对,我们也没有半点认为麻将是“牛鬼蛇神”那类的想法。我们认为它好玩的地方就是可以像玩积木那样,砌长城、搭房子。即便是真正的打麻将,我们也只用记分数来分出胜负。现在想来,我为我小小年纪就会玩麻将,还有点沾沾自喜的感觉呢。
我们经常是和冯雯的爷爷一起玩麻将。爷爷很喜欢玩,我们陪他摸两把,他很高兴,记起分数来,他也是一点也不含糊。
冯雯可能耳濡目染得多,所以它的麻将功夫深厚,据说现在仍偶有涉猎。我呢,略知一二。刘翔,稍差点,只知皮毛。所以每次玩麻将一结束,统计分数时,结果总是不给任何人惊喜。冯雯赢得麻木了,我们则是输得见怪不怪,只有爷爷兴致高涨:“你们的水平高啊!”
照说,爷爷是医生,一名高级知识分子。他可觉得我们玩麻将没有任何不妥。而现在的小孩,在无数双眼睛的瞪视下,这也不准,那也要注意,一丁点事,父母就兴师动众的找原因。相比之下,我们那时可真是太幸福了。因为我们拥有的是宝贵的自由啊!因为我们自由,所以我们想玩什么就可以玩什么:打羽毛球、踢毽子、跳格子,甚至在夏天,我们还自己去河里游泳。说是游泳,其实是玩水,所有的救生设施就是一个游泳圈。大人们倒是放心得很,只是叫我们不要去水深的地方玩。当然,这点确实是不该提倡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因为自由,所体会到的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是现在的孩子没法比的。
我们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纯真的友谊带给我们的欢乐,同时我们也互相见证了对方的成长。我们探讨的问题越来越有深度,我们开始时不时的畅想未来。
刘翔说她长大后想当记者,满世界去采访。冯雯说它想当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就狂热的想当歌唱家。
那时的我们都是宋祖英的忠实粉丝,那首《小背篓》被我们喊了无数遍。只是每到高音抒情的那部分,几乎是把背篓唱成了破锣似的感觉,但我们乐在其中。我们的三人演唱会总是在冯雯家的客厅里举行。有时是轮着唱,有时是一起唱。这样的演唱会一开,可不是一时半会就唱得完的,我们兴致高涨得非得唱到喉咙沙哑才作罢。
那时的那种陶醉,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就是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觉得妙不可言。只可惜,我并没有当上歌唱家,想到这点,我还是会捶胸顿足一番。
在上六年级那年,我们见证了一个新生命的诞生。
那一年,刘翔的妈妈生了一个小弟弟。弟弟出生那一天,刘翔一放学就叫上我们一起去医院看刚出生的弟弟。
那时,我们兴奋得一路飞跑去医院。从看到那个毛茸茸的小家伙开始,我们的眼神就没法从他身上移开。
从他的眼睛、鼻子、嘴巴到小手、小脚丫,我们都仔细观察,还好奇的用手摸摸这、摸摸那。冯雯对他脸上的小汗毛感到十分新奇,我就对小弟弟的小脚丫爱不释手。
不知道小弟弟对我们还有没有一丁点的记忆。只是很多年后,我重新和刘翔联系上的时候,在电脑旁,刘翔让已经上大学的弟弟站在摄像头前时,我怎样也将眼前这个大个子和我记忆中的小毛孩联系不起来。而且,我激动得连自己都意外。我本以为自己可以心潮澎湃的发表一番感慨,可事实是,我用颤抖得很明显的声音说了句:“认不出来了啊!”就再也讲不出更多的话来。我感觉自己整个人有种虚脱的感觉。虽然出乎意料,但事实就是这样。
现在,我们三人各处一方,相隔遥远。算起来也有十多年没见过面。或许不在同一片天空下,每人都有自己不得已的忙碌,我们每次总因为这样那样的事而将聚会搁置。尽管这样,我内心还是将最温暖的一处角落留给了她们。我想有一种友谊,它不需要常见面,也不需要常交流,它就固有的按它的方式存在着,这就是我们的友谊。
一想到这些,我就会埋怨岁月是个无情的家伙,它的流逝让我抓狂。
我无数次发出“想当年”的感慨,也无数次在梦里回味过去的童年时光。每次忆起往事,总会有想写点什么的冲动。可回忆实在太美妙,到真正下笔时,有些词不达意,不知从何写起。当思绪像潮水般涌来时,我能抓住的只是一、两滴,还是在极混乱当中抓住的一、两滴。
尽管这样,我还是写了,因为我实在是太想她们了!我想和她们见见面,看看她们现在的样子,拉拉家常,以便我更老的时候回忆。我也顺便让她们大吃一惊,因为昔日那个圆圆脸的“肖胖”,现在已经变成身材苗条、高挑的“肖美女”了。
我臭美的想着她们看到我的表情,我想那样的情景肯定会很过瘾!我还想,真到那一天,我要毫不客气地“炸”掉她们的眼镜!
一想到这,我就忍不住更想她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