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无限
初恋是非常美好的同时又是最刻骨铭心的,整篇文章结构非常严谨,作者用朴实的语言娓娓向我们道来,思路非常的清晰。就让把那些美好装在梦里吧,时不时的拿出来晾晒一下,让阳光的洒满你曾经的记忆,欣赏了,推荐阅读!
安顿有一篇文章写她的初恋叫《圆舞》,我的初恋故事不能起这样的名字,因为我没能为它画上终点。陈晓东主演过一部片子叫做《初恋无限》,我喜欢无限这两个字,它不是快乐的,也不是忧伤的,有什么,或没有什么都随你想。
一
去过中学的旧楼么?就是后来初中部的那一座,前年听朋友说中学搬了,那座楼归了旁边的小学。在旧楼,有两个楼梯,里面的那个,就是小楼梯,在一层和二层之间,有一排暖气片,有窗,窗外有漆成白色的铁栅。就是那儿了,我的初恋就在那里。我的教室在二层,上了楼梯右手边的那个教室。这些,再不写出来,就快忘记了。
读高二的时候,我们就搬到新楼去了,不久,他就走了。于是关于初恋的一切,人间蒸发一样的消失了。我刻意去找过,绕过一道围墙,向北,走过篮球场,上坡路,回到旧楼,每次都是课间,初中部的孩子野马一样疯狂的冲来撞去。我在二楼的楼梯口站定了,望着那个小角落,仿佛看见他,仿佛看见我,都只是一个人靠着暖气站着。孩子们千军万马的厮杀,竟没有人在这里出现。我悲伤的一笑,心中却怀疑:这样乱的人间,怎么会真的有过一场安静的我和他之间的恋爱。
高中开学第一天,我在课间看讲台上的一张压在玻璃板下的名单,用手指巡过一个个名字,在他的名字前停住——天舒,好美的名字。名单是按座位写的,我抬起头看过去,倒数第二排,靠北墙的那一排,他的头发很短,时髦的一种发式,看起来很硬。眼睛很亮,圆圆的,下巴方方的,嘴唇紧抿着。那天,我穿着一件淡紫色的T恤,灰色长裤。
发作业本的时候,我总可以准确无误的找到他,把本子递给他,他看了我一眼,眼睛那么黑那么亮,我的心漏跳了一拍。
1993年12月26日,毛主席诞辰一百周年,加之已近元旦,学校里所有的班级都要组织活动,我们班的文委是王威,一个活泼机敏、圆脸大眼睛的女孩子,她策划了一场舞会和通宵的狂欢。她让我画黑板报,因为她知道我曾学过画画,我拒绝了,理由是:“不愿意。”后来,她找了天舒,他画的很好,在画好的黑板前,我们并肩站着,王威说:“别以为自己有点能耐就非得用你不可。”我看了一眼天舒,他沉下眼去,看着有粉笔沫的手,我负气的走了。
有时候,我喜欢在喧闹的课间从人群中游离出来。站在一楼、二楼之间的楼梯拐角处。大家闹大家的,我远远的,静静的听着。来来回回走过那么多人,都没有人注意我。只有天舒,有时候站在二楼走廊上静静的看我一会儿,有时候上下楼梯的时候,经过我身边回头看我。我笑笑,他也笑笑。
晚上的舞会很热闹,我和女伴们坐在一边看大家跳舞。我是个小脑不太发达,协调能力差的人,不会跳舞,不会健美操。闭上眼睛单腿站立一定会左摇右晃的摔倒。二班的张云生邀我跳舞,我拒绝了。天舒也来了,站在我面前用夸张的手势邀请我跳舞。我也拒绝了。
窗外起沙尘暴了,北京今年的沙尘暴特别多。风声大得可怕,教室里现在只剩我一个,我站在窗边看了一眼十四层下灰尘昭昭的北京,揉了揉手腕坐下来继续写。
张云生和王威在一起跳舞,他很专心致志,她很高兴。他们说了好多的话,天舒在和另一个女孩子跳舞,他看着我,舞着,转一个圈,越过那个女孩子的肩,仍看着我,再转一圈,他仍看着我。我慌了,跑去二班玩碰气球。后来,我就去楼梯拐角那里站着,遥遥的听着乐声和人声。还有那么多的笑声。我莫名的欢欣着。后来王威和张云生谈了一场长达三年的恋爱。有人说王威很轻佻。我不这么认为,她比我强,她的爱情比较长。
十点钟,我回到了家。那么冷的冬天,我穿着深紫色的棉夹克,走过自家院子的水泥甬道,庭院里的海棠树在夜风里微微的响。
二
我和我的好友参加了美术班,当然还有天舒。他画的比我好的多。画班里很冷,一只破旧的小电炉被大家牵来牵去,有一个旧录音机,反复的放着几盘带子,其中有一首是罗大佑的《滚滚红尘》。当时也并不熟悉罗大佑,觉得歌好听,就学了下来。
我们曾一起去闲逛。冬天,那么冷的夜,我们常去学校东边的一个湖上,我在冰上的积雪中站定了,他用脚一步一步的踩出一个巨大的太极图,而我是其中的一个点。他说起他的第一个女朋友,叫韩冰艳,她弃他而去,他讲着他失恋的故事,我听着。有时候我们没有目的,只是在路上走,西北风那么强,我们背过身来,倒着走,一次他调皮的在后面绊了我一下,我摔在地上,尾椎骨特别疼,我甚至天真的想,要是摔成残疾了,就可以赖上他一辈子。可惜,第二天就不疼了。
春天来了。新学期第一天老师要求所有同学按大小个站成男女两排。在走廊里,我暗暗的数了数男女生的数目,算算我应该离他不远。男生先坐进去,再一个个的加女同桌。我进门看见给我准备的靠墙第五排的空位,同桌是他。他静静的伏在桌面上,跟我说了很少的几句话,他说他感冒了。
四月末五月初,我的好友的生日,我邀他去,他答应了,并细致的画了一张卡通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的好友。他的卡通画得很好,颜色也漂亮。那天在参加生日会的有二十多人,分成两桌,席间他唱了一首刘德华的歌,头起的很低。我在他身边,仰头看着他,他穿着白色夹克衫,灰色的肥肥的一种样式很流行的长裤,裤线笔直,棕色皮鞋。
饭后,他还跳了一段霹雳舞。风格不是寻常劲爆的那一种,很柔和、很抒情。后来,我的好友给了我一张他跳舞时的照片,照片中他低着头,很专注的样子。照片带回了家,被妈妈看见了,问我是谁,我说了谎。后来,照片不见了,那是我手里有的关于他存在的唯一物证。可是,竟然不见了。
春天了,大家都喜欢到外面去活动,可课间我仍喜欢站在楼梯拐角。有时候,他在我身边和我一起。有时候,他和朋友从一楼上来,他一步步上来,目光始终在我的脸上。转过来,再倒着走上去,仍旧看着我。我有时也直视着他,有时只低头看着自己的足尖,但是我知道,他经过了,并看着我。
我有时很后悔当时没有记日记的习惯,可能是因为妈妈太严厉了,总之什么都没有记下来,到现在回忆起来虽然一件件往事历历在目,可是除了季节特征,我常常记不住事情的先后次序。有时我也侥幸的想,或许到了六七十岁以后,往事就真的如一个作家说的那样,如高楼下的叫卖声日益真切起来。
快夏天了,画室总是停电。画室附近有一个旱冰场,我们就跑去溜旱冰。去的时候要穿过一条马路,绕过圆形的体育场,从正门进去。回来的时候,就可以攀过看台直接跳下来回到画室。我的技术很差,不过也去滑,摔跤跌破了那条灰色的长裤的膝盖处。天黑下来,我们就乖乖的溜回画室。有一回老师出差了,我一整周只画出了一张静物素描。虽然老师后来赞我画的很深入,可是,只有我知道,我还可以画的更好。
学校里举行画展,他交了两张作品参展,都是素描,一张是亚历山大切面像,另一张是被叫做海盗的思想家的像。他的绘画风格细致轻松,亮处的一些地方甚至省略了。后来我也很喜欢画海盗,但是我倾向于不管光影,实实在在的把结构都交代出来,与他的风格迥异。当时画贴在一楼的门厅里,我每次走过都看一看,他的签名很帅。至于那次我有没有交画,交的是什么,我都不记得了。
我画过一些静物之后,由于画室条件简陋,我们就开始画头像写生了。每个学生轮流做模特。我画的并不是很好,画他的哪一张,甚至几乎还称不上入门。可是很像,他的鼻子直而且方,眉骨很高,眉毛很浓,眼睛有点陷,下巴很有棱角,嘴巴很方。头发比从前长了一些,打了发胶一样,硬硬的。他画我画的不像,可能是因为太想画像了,可是我又太没有特征,所以没有画完,他就走了。我在模特台上坐着,瞥见他走了,很失望。
天舒的画像我一直留着,有时候在打扫房间的时候,打开来看,在厚厚的上百张头像里翻出他的,坐在一堆堆书和杂物以及灰尘之间一看就是许久。不敢贴出来,只在那堆画里夹着,后来搬家,搬丢了。
三
窗外的沙尘小了很多,风仍很大,风把沙吹走了吧?一幢幢高楼在暮色里都变成了粉红色,蓝紫灰色的天边有一道亮白的长云。夜快来了,教室大而空旷,我仍是一个人。这些年来我习惯于在别人看我的时候低下头,在仓促的打个招呼之后转过身,在大家笑的时候也微笑,在该说些什么证明自己存在的时候沉默不语。一个人的时候就觉得周围嘈杂起来,风声,尖啸着,那么近刺得我头隐隐的痛,有时候是偏头痛,有时候只是木木的痛,它提醒着我的孤独。
细细数算起来,就是六年前的这个季节。我十六岁,就是这种暮色里,也有风,不过没有这么大而已。我和他并肩坐在校园东边的湖畔,看着微风里金光闪烁的湖水,风抚动脚边的绿草,天浅浅的蓝着,高压电线纵贯天空,向远方延伸,一直走进天边里。湖上好像有船,又好像没有。我们轻轻的说了许许多多的话。他说他憎恨背叛,我说我不会。夕阳下去后,有点冷。他把外衣披在我的肩上。
后来,我再也不能说任何天长地久的承诺了。即便与人热恋,我第一不能承诺会嫁给他,第二不会讲不变心。总之,我不相信别人,也不相信自己会天长地久的坚持。因为在我的情感生活的最初,我就背叛过别人了。不能坚持已是可恶可憎,再因为一时欢欣而许下空头诺言更是罪大恶极。这种忏悔之情多年以来一直折磨着我,我希望能再次遇见天舒,至少要说“对不起”,可是没有能够得到机会。
那种快乐而盲目的日子,那么短。在画室里我们总是坐在一起画画。有时候停电了,老师会点起许多支蜡烛,继续画。我回头看他,他的眼睛在烛光里那么亮,向我微笑。有时晚一些的时候,我和他一起溜到空无一人的旱冰场,我们在看台上的某一位置坐着,聊着。到了九点半下课的时候再溜回去拿东西回家。画室离我家很近,有一次在送我回家的途中,他说希望我家住在宜兰就好了,宜兰是我家附近的一个县城,有四十里路,我很高兴。
有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日早上,我们在学校里。他忽然跑进教室对我说在楼梯的拐角处看到了一些东西,我和他一起下去,在楼梯间窗台的外侧,我看到不知是谁藏在那里的一瓶白酒和一个苹果。苹果很红,很大,在微风中轻轻的晃动,我伸出手去把它拨掉了,拿了那瓶白酒,回到了教室。我吹嘘我很能喝酒,他说他也不差,我们找来纸杯子,一起分喝了那一瓶白酒。然后我就回家了,我走路摇摇晃晃的,并且还吐了,妈妈以为我病了,见我倒在床上而且紧闭着嘴巴,她慌忙跑出去拿体温计。爸爸走进来,一下就发现了,笑着用大手揉揉我的头发,说:“嗬,小丫头喝酒了。”我没敢说话,不过我猜我的脸一定变红了。爸爸没有告诉妈妈,事情过后谁也没有再提。但是我事后总是反复回想,那其实是我第一次喝白酒,并且也是第一次喝醉,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没有选择吃掉那个苹果,而选择那瓶又苦又辣的白酒,而且要喝那么多?
有些事情也许微不足道,但事隔多年,我总觉得是那杯白酒,就是它改变了我的人生。让我固执的不肯走大家一起走的路,在思想上另辟出一条道路来痛苦的前行。然后再用忏悔和无休无止的回忆折磨自己。其实,也许每一个青春期的少女或至少大多数会选择那瓶白酒。钟晓阳说路上的每一个人的面孔都并没有因为故事的不同而不同,所以,别人的故事和我的故事其实都并不会形成截然不同的人生。殊途同归,不知道是不是这个意思。
我一度固执的相信我和别人是不同的,直至有天早上我在宿舍洗手间的窗外看见了那么多看起来太相似的杨树叶子在风中摇动。我为叶子和我的渺小所震惊。但我还是一厢情愿的想,也许我是某一片被收作标本或夹作书签的叶子。
往事,只要有时间,它就有机会把我一波一波的淹没,让我神情恍惚,让我窒息。那一天,夜慢慢的来,画室里面我们在逆光的沙发里坐着,准确地说是他坐着,我躺着,头靠在他的腿边,我们的手相互握着。没有灯光,只能依稀看得见人的轮廓,我倦了,闭上眼睛休息,他的手从我的手中走出来,抚着我的脸,我静静的感受着他的手指滑过我的脸颊,我的眼睛、眉毛,我的鼻子和我的唇。长久以来,我并不很在乎肉体的接触,我觉得在恋爱中的男女之间,精神的契合是最重要的。事实上,我与天舒最亲密的接触仅限于此,我甚至连初吻也并没有给过他。我时常静静的回想这一刻,没有什么情绪,不是遗憾也没有后悔,我想,在我们短短的初恋中,有这样的一幕往事回忆,已经足够了。
四
背叛——现代人常常把它解释为成长的必然历程,我也曾这样宽慰过自己。但是,仍旧不能释怀。中日医院的一位心理医生曾说:“成长的历程就是一个不断放弃的过程。”就如我曾经放弃过自己初恋的誓言一样,今天,我放弃了对自己的信任。我为害怕伤害别人而拒绝去爱,为拒绝爱而拒绝美丽的青春。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只穿灰色肥大的中性化的衣服,并习惯用尖利的语言刺伤周围的每一个人,留一种很短的发式,让大多数初次见我的人误会我是男孩子。现在想来我当时一定是病了,心理上的病,而且我也怀疑我现在好了没有。
我的邻桌有一个长着美丽的大眼睛的男孩子,他会抽烟、喝酒、划拳、打台球、打架。我们的接触很频繁,我喜欢他和他周围的自由的环境。其实当时大家都没有坏到哪去,可是高中里所谓的坏分子就是莫名其妙的吸引着我。天舒不高兴了,他写了一张歌词给我看,是王杰的《心痛》。我忘记了我当时在纸的背面又写了些什么就还给他了。很久以后,我在一个朋友家里听到了这首歌,听了一遍就学会了,时常一个人的时候低声的哼唱:“什么是爱,什么又是无奈,无言的相对,我似乎已明白。”唱着唱着就觉得心似乎真的很痛,无法拯救的痛。
不久,我们就分手了。这种分手在当时我并没有觉得很难过,我一个人在湖边想了一会儿,就轻轻松松的和过去告了别,其实期间仍有许多细小的情节,可是我太累了,我不想再说那些细枝末节来证明我有多么的可鄙,总之,你知道的,我和天舒分手了。
分手并不是说我们的生活就在没有交集,我们还在一个班里,在一间画室,还是同学。我仍然独自站在楼梯拐角处。他在的,我知道。那段时间,他常常独自站在二楼到三楼的楼梯拐角处。也就是说,在我的头顶上方。我有时会仰头看着天花板,上面有细细的灰网,有小小的裂缝,好像还有一盏灯,不过没有他。他如果望着自己的足尖,会看到水泥地面,灰色的,有小小的蜂窝形孔,不过,也没有我。他仍旧上楼下楼,很少,也从没有与我的目光再接触过。我有时看着他,他不看我。我有时看着自己的足尖,不知道,他有没有看见我。
那时候,我常常在夜里突然醒来,茫然的看着窗子上的两块玻璃,一块幻化出天舒的样子,一块幻化出那个有着美丽眼睛的男孩子。他们忽而一个变实,一个变虚,忽而一个变虚,一个变实。暗夜里我搂紧了自己被子和双膝,一颗泪自眼角凉凉的流出。
那时候,我画画的马虎,他也没有再认真学习过。青春的癫狂啊,那么容易制造幸福的泡沫,也那么容易把它毁灭。早年间看《少年维特的烦恼》,我曾为这么真挚的爱情而泪流满面,而几年以后,我不得不承认维特是伟大的。我在爱情上的渺小,让人鄙视。独自回忆往事让人很难过,我没有吃晚饭,从下午写到晚上,现在天黑得透透的,有九点了吧。我怕我会因为惧怕面对往事而匆匆的结束这篇文章,所以我决定先停一会儿。去吃点东西,洗个澡,睡一觉再来写。
早晨起来看北京,昨天一夜的狂风把它吹得干干净净的。上午有两节课看幻灯片,领略世界各国唯独没有中国的广告艺术。黑暗中,许多人昏昏欲睡,我第一次在看幻灯片的时候这样清醒。我常常在上课的时候突然想起天舒,如果当初他没有与我相识,坐在这里听课的也许是他。做大学生的话,我相信他会是很优秀的那一种。文化课也许并不太好,但是专业课很棒,多才多艺,有点懒散的,但是很敬业的一个人。
我并不爱画画,但是一直没有放弃,我常常陷入一种磨了很久也没有进步的痛苦境地。尤其是初学画的一两年间,我画的水粉画,颜色没有色相,没有情感,而且对形体也十分不敏感。在我眼中所有的桔子都是扁圆的,不会有其他可能。而且所有的中间色都是橘红和橘黄,所有的投影我都按照规则所说的加一点蓝或紫。这种境况直到近两年渐渐没有写生的机会了才开始改变。偶尔画一张,我喜欢用大量的蓝或者绿来表达一种情绪,尤其是画植物,各种冷蓝、嫩绿、嫩黄交错纵横,仿佛幽暗的角落注入一缕温和的阳光,而植物永远是以蜿蜒曲折的姿态向上生长。记得自己从前写过一句这样的话:“音乐,是思想的舞,画,是灵魂的窗。”我有时站在自己的这扇窗边,伸出手来抚摸窗外的风景,蓝绿色使人看起来觉得它总是新鲜的,未干的,可是却已经旧了,凸凹不平的颜色,还有细小的裂痕,一点点抚过去,像抚摸自己的肢体,自己的孩子。
后来画室的人渐渐少了,我还是顽固分子,不肯走。不管进步快慢,我仍旧在。天舒很久不来了,我常常低声的唱歌,不会别的,只有《滚滚红尘》,常常忘记了故事里的人是三毛还是张爱玲还是我,忘记了人生哪一段是故事,哪一段真实。在黄昏将至的时候,并不开灯,听凭一颗泪珠,静静滴落。
五
暑假里画室七八个同学结伴去省城学画画,我去了,他也同行。因为中途公路被洪水淹没,我们辗转绕路换火车又换汽车才到省城。火车厢里拥挤炎热,我们都没有座位,他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我不挺的用手帕擦去脸上的汗,狼狈极了。我感觉到他看了我一会儿,又转头去看车窗外。记得他说过憎恨背叛的人,想想我当时的样子,大约他连憎恨都不屑了吧?
他在省城停留了一个星期,就与新结识的哥们儿去了别的城市。我想来学画画一定是他对父母讲的借口,走一走才是真正的目的。但他还是在画班里画了几张画。他走后十几天后,画班的老师在一次做范画的时候谈起了悟性,他说你们这二百多人都不太理想,前些天有一个男孩悟性很好,就是坐那儿的,他指了指天舒常常坐的那个位置。他说:“他的画不是很理性,有点太浪漫,连形也不是很精确,很随性,是有表现力的画。可惜这些天不见了人影。”
那天闷热,近百个人围绕着老师,我在最前排,脚边有一个用来涮笔的可乐瓶,身后有两个女生压着我的肩膀,旁边有一个男生身上有浓重的汗味刺鼻而来,远处有一个工地上的机器在轰鸣,画室外面的围墙外有汽车在长时间的按喇叭,我的头突然感到一阵刺痛,我发现我一定是做错了什么,一定是。但是什么,我不知道。我站起来拨开人群走出去,站在白茫茫的正午太阳之下,我俯下身来一边剧烈的呕吐,一边落下泪来。东北很少见这种白茫茫又闷热的天气,不过北京常常有,漫长的酷热的夏天、白茫茫的正午、汽车声和可乐瓶,在我以后的日子里无孔不入,提醒着我曾经拥有的与失去的一切。
暑假结束,大家都回到了中学,我们从旧楼搬到了新楼,升入高二。我们仍在一个班里,不过座位离得很远。十一的时候,我们的美术老师结婚,同学们纷纷前去祝贺。一年来这位老师已经像我们的一位朋友一样可敬可亲。我与天舒同一桌酒席,他是席间沉默的一位,而我却很喧闹,和旁边的一位师兄划拳拼酒,玩简单的游戏,但我每次都输,白酒掺着啤酒,不知道喝了多少。后来我看到席间的人都晃了起来,就走了出去,在马路边坐了下来。
夜空好高,星星都远远的望着我,有汽车呼啸而过。我看见马路对面的饭店里人影攒动,看见窗和黑色的窗棂,横横纵纵将人影与灯光分割成绝然的块与面,眼光一闪,那些绝然的块与面又融入满天星光里。有两个女友过来要拉我起来,我不肯走,把她们骂跑了,一定是用骂的,因为事后几天她们都不理我。那位半醉的师兄也来了,递给我一支烟,我们吸完了烟,他就被他的朋友们带走了。后来,天舒来了,棕色半旧的皮鞋,棕灰色长裤,他在我面前站着,什么都没有说。我伸出一只手来给他,他就伸出手来握住我的手,他的手温温修长,我的手冷冷的,我握了一会儿,就放下了。其间我一直垂着头,只看见他的皮鞋与裤脚。我想说什么,可是太累了,要说的话在心底里刀枪剑戟的厮杀,就是无法出口。很久了,我和他都没有交换过一个字,那天晚上好像是也没有。而以后的日子也再没有过。
上面的这段情景在我以后的日记里多次出现,长久以来我依靠回忆继续画画,继续学习,走着一条可能应该是他走的,但是是我在走的路。
六
冬天来了,他要走了,他放弃了学业要去一个边陲城市去当兵,据说那个城市有一条江,江的对岸是俄罗斯。
12月6日,画班里要给他开送别会。老师提议让每个人都表演节目,他唱了一首《把悲伤留给自己》,陈升的这首歌诞生于1992年,流传甚广,我现在所在的十四层的专业教室的高楼上,我常常听到附近的一家小店播放。远远的,听不到歌词,只有曲调。应该是45分钟一盘的那种磁带,因为我常常数着,在五十分钟里那首歌会放两遍。现在,这首歌如同谶语,我未必带走了所谓美丽,但是再没有快乐起来的理由的人,似乎是我。
12月9日,他坐清早的汽车走了。
我总觉得这一天象一个纪念日,每逢此日,我常安安静静的坐着,泡一杯清茶,看杯中水的颜色一点点地浓起来,热水在冷空气里缓缓地升起白色的水汽,一缕一缕的,而我,就在这白色的水汽里迷失。
到今天,到提笔写下回忆的今天,五年零六个月整。我周围的生活几乎什么都变了,我想或许还有一些没有变的:我喜欢看当兵的人。明明知道他可能早就转业了,甚至可能已经结婚、生子。我仍旧喜欢在走过食堂电视时突然站住,电视里面播放的可能是抗洪救灾的武警战士,可能是国庆阅兵的海军,可能是某一位军旅画家,或者是一位不起眼的小兵的动人事迹。可是不是他,可是没有他。
有一天清晨,我从一家文具店里出来,怀抱着一大卷纸,正要穿过马路去对面的公车站,突然跑过一队兵,他们个个晒得黑红的,看起来很结实,喊着口号跑了过去,我在他们跑过之后,就站在马路中间,在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站住了,在八月的阳光透过梧桐树叶洒下的金子雨里站住了,我发现,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要去干什么。
昨夜,做了一个梦,梦中我从中学的新楼门口走出来,左转,绕过一道围墙,向北,走过篮球场,上坡路,回到旧楼,那幢楼是空的。我走过门厅,听着自己的足音一声声的响起,走过一楼的走廊,里面是小楼梯,向上,是楼梯拐角处,有暖气、窗和白色的铁栅,再向上右转,是高一(1)班......
写成于2000年6月9日
录入于201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