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者
活着不容易,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但是都需要不懈地努力,要想出人头地,在自己喜欢的行业中成为佼佼者,除了天赋,还得勤奋。因为勤能补拙是良药,一分勤劳一分才。
“轰轰烈烈的曾经相爱过
卿卿我我变成了传说”
一分钟前,才通过百度知道这首歌的歌名叫做《红尘情歌》。
—— 不,不,我不是要写这首歌,我是要写今晚邂逅的唱这首歌的歌者。 不,不,我不是要写那个残疾的歌者,我是要写我为之流下的眼泪。 不,不,我也不是要写我的泪,我……
原谅我的语无伦次吧,我也不知道我究竟想要表达什么,如果你还有耐心倾听,请无视我脸上的动容,即使我眼里时有泪光盈盈。
晚上九点一刻,从图书馆出来时,风拂过裸露的臂膀,泛起丝丝寒意。
这是一条我只走了两回的马路,我还没来得及记它的名字。马路很短,约莫二百米,所以还在路的这头,我便远远听见一种歌声,一种饱含感情的男中声。一路不紧不慢踱过去时,看见与楠梓路交汇的丁字路口,马路的右边围着一大群人,歌声从里面飘出来。
若不是歌声,我是绝不会靠近这样的一圈街头围观人群的,况且两个半小时的阅读让前面已经坐了八小时班的我精神有些疲惫,两边的眉骨有点酸、乏,我只想赶紧回家冲个澡喝点什么尔后倒床去睡。
可是歌声让我不能抗拒地,脚步不由自主地径直走了过去。这是我所见过围观人群最多的一次街头卖唱,多得我须得稍稍挤进去才能透过空隙看清里面的场景:三个残疾人组成的乐队在这里卖艺。他们都背朝着我,我甚至没有看清坐在靠边沿的音箱设备两旁的俩人有没有在弹琴或敲鼓什么的,我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歌声和站在场中央一手柱着拐杖一手拿着麦克风动情演唱的歌者身上。我看不到他的脸,但是满怀深情的歌声让我就这样顷刻屏息地呆立在他的身后,望着他随着歌声配合的舞步——是的,舞步,对一个靠拐杖支撑他一边身体的小儿麻痹后遗症残疾者而言,那随着歌声飞扬起伏轻踏进退的姿势就是他最优美的舞姿。
“你知道我曾爱着你/你知道我还想着你/离别时说好的不哭泣/为什么眼泪迷离/分手时含泪看着我/到现在你是否记得我……”
我才站在这里不到二分钟,眼泪便在歌声里脆生生地猝然流了下来。这是一首我生平从未听过的歌,我试图努力记住他的歌词,“爱情的故事分分合合/痛苦的人不止我一个/轰轰烈烈的曾经相爱过/卿卿我我变成了传说……”。泪眼模糊中我仓皇寻找钱包,我必须离开!我必须得马上离开这里,离开这歌声。
微微颤抖的手从钱包抽出十元钱的时候,一曲刚好终了,歌手慢慢退回他同伴身边,我低着头轻轻而又急促快步地走向场中央,在箱子里放下手中的钱,继续低着头轻轻而又急促快步地退出场外,离开。我没敢回头再望他们一眼,因为那时我已经须得用一只手捂着脸,生怕路人看见我因哭泣而狰狞扭曲的脸部表情,好在,额前的刘海够长,藉之遮住我一脸的狼藉和破败。
“谢谢!谢谢靓女!谢谢各位!”我听见他在后面真诚道谢。
不!不,我不是“靓女”,泪水疯狂汹涌中我听见自己的心在呐喊:我不是什么靓不靓女,我只是和你们一样在这个星球上艰难存活的卑微生命,你不用配合着媚俗的称呼或词汇来感谢我,你甚至可以不必在口里言谢,你只需要在心里知道——我,我们,所有在箱子里放下自己一份微薄心意,或者仅仅是在你的歌声里有过瞬间心灵震撼及为之动容的、久久不去的人们,都和您一样,在艰难辛酸的谋生中,竭力顽强地,存留着一颗善良、悯惜且尊重、正义的心,都还在真挚热爱着生活热爱着这个世界和星球上所有的生命。
活着都不容易,我的同胞呵,让我们一起努力!上帝保佑你,保佑我们。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