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肉

浅荷 散文 随笔小札 2011-10-17 21:34 责任编辑:沧海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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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读武侠小说,很欣赏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英雄好汉,总觉得这样的好汉为人爽直且威猛异常,值得敬佩,年幼时由于当时的环境,只有在过年时能有肉吃,于是,我特别喜欢过年,我估计吃肉的最高境界当推济公了……

午间,忽然从窗外飘来一阵肉香,阵阵香气霸道地扑鼻而来,勾引我肚里无数的馋虫蠢蠢欲动。于是起身,买肉,水洗,入锅,等了一刻又一刻,看了一遍又一遍,终于可以出锅,切块,蘸着自己做的调料,吃个畅快淋漓。

吃罢,余味饶舌,余香犹在,满足之余,心里脑里都是肉,挥之不去,干脆,写一些与肉有关的文字。

我是世间一肉眼凡胎之人,偶尔会做做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美梦,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无忧无虑地过着衣锦食肉的日子。朱门酒肉臭这种腐朽大梦,就不必做了。

说起这肉的吃法,最痛快人心的,该是大块朵颐的方式。看武侠书,书中多有江湖英雄豪气万丈,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每读至此时,总是口水连连,垂涎三尺,心中一股义薄云天的豪气,恨不能钻进书内,与他们腥膻大嚼一番。想那情景境相,该是如何的洒脱,气冲霄汉。

幼时虽家贫,还是时常可以吃到肉,也没有馋到今日的份上。不知从何时起,对肉情有独钟了。而且,是概念比较狭窄的肉,只是猪肉而已,容我挑剔,精肉。猪牛羊驴,鸡鸭鹅鱼,相比起来,还是更喜欢猪肉。

现在想来,幼时喜过年,原来不仅是有新衣穿,更是因为有肉吃。平时吃的肉菜,肉都不是主角,什么炒肉丝啊炒肉片啊,不成气候,不够吃而痛快。而腻腻的肥肉,一直是我所不喜。排骨,骨多肉少,我姐爱啃骨头,非常喜欢,于我,总是鸡肋的感觉。

老家过年的传统,要准备许多的肉,那时没冰箱,就煮了腌起来放着。所以每年的年三十,母亲总会煮很多肉。成块的肉可以切块存放,猪肋骨,猪腿骨,这些不好切的,母亲就撕了给我们吃,一大块一大块,蘸了酱油直接塞到嘴巴里。后来,年纪稍长,母亲的速度远远跟不上我们吃的速度,于是干脆每人分了肋骨或腿骨,自己蘸着酱油吃。这是我幼时最喜欢的吃肉方式了。我们姐弟几人,似乎我的吃肉水平最高,恶狠狠的从头撕到末,一大块肉直接利利索索地用牙齿从骨头上剔下来。

大学的时候,我们学校后面恰好有一家“骨头王”,专做猪腿骨的肉。第一次去,是校外的一家企业相请。在座的除了企业领导,还有我们办公室的老师,碍于当时的形势形象,规规矩矩的吃了这顿痛心疾首的饭,一顿绝好的饕餮大餐,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还要装作毫不在乎的样子,多么残忍啊!

后来毕业了工作了,我就惦记骨头王,终有一日,和当时的男友如今的老公,一起去痛快淋漓的吃了一番。老公知我爱吃肉,大部分的肉都留给了我。有个词叫“过犹不及”,说的最是准确,想必这次是过了,胃里开始觉得难受,老公说,哈哈,你以后应该不会再想吃肉了吧。我将信将疑。一段时日后,老公问我,还吃骨头王不?我想了半天点头,奔赴过去,锐利丝毫不减,吃的老公目瞪口呆。

苏东坡有首著名的《猪肉颂》,“黄州好猪肉,价钱等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时它自美。每日起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这便创作了一道名菜:东坡肉。按说,这东坡肉也是大块,符合我的口味,可我不爱吃,我觉得,还是直接水煮蘸调料,既保留了肉原有的香味,又爽口,我曾让无数人汗颜的吃了一斤多。只是,让我颇放心的是,我并没有因为吃过多的猪肉长成猪的身材,这是让我无数女同学、女同事一直羡慕嫉妒恨的地方。

论到这吃肉的量上,我估计是谁也抵不过廉颇的。《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记载了廉颇“一饭斗米,肉十斤,披甲上马”。或许,廉颇当时吃的不仅是饭,更是一种态度、决心与报复,只可惜,被人以“顷之三遗矢矣”上奏,不复得用。

再说这吃肉的境界,该首推济公了。他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还有,给我印象深刻的是史湘云。《红楼梦》中有一回,“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肪香娃割腥啖膳”,性情豪放的史湘云驳林黛玉的最好,“你知道什么!‘是真名士自风流’。我们这会子腥的膻的大吃大嚼,回来确是锦心绣口。”

所以,这吃与不吃,以及如何吃,还有吃完会如何,跟肉绝无关系,而是跟这人有关。就似乎一个人心地善良险恶,跟他的文化高低无关,而是与这个人的道德水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