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迷彩服爬山去
爬山,既锻炼了身体,又营造了美丽的精神家园;“穿着迷彩服爬山去”激昂豪迈的胸腔之音,问好作者。
那一年我和广华同志到他当兵时的部队里去玩的时候,在路途上他跟我说:“当兵后悔三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
我没有当过兵,一下子也不好理解他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什么,所以当时我也没有接他的话茬,只是在心里琢磨着,他这前一句话可能是说当兵挺苦,后一句话的含义可就挺深奥了,一时半会儿还真让我琢磨不透,玩味不了。
我小时候曾经有过当兵的念想,可始终也没有当成。这段日子,电视机里各个电视台几乎都在播放一些间谍片和打击日本鬼子侵略者题材的战争片子,许多片子里的军人都穿着迷彩服,让人看着挺神气的。
昨天晚上看《我的团长我的团》这部电视剧的时候,我被嬉笑怒骂的龙文章这个人物给吸引住了。这个做事情不惜使用一些下三滥手段的龙文章,竟然让孟烦了、迷龙、不辣、郝兽医、阿译这群在战争当中已经沦为人渣的人都重新地燃烧起了斗志,都义无返顾地投入到打击日本侵略者、保卫家园、捍卫尊严、为抗战胜利不惜付出生命代价的正义斗争当中去,用他们自己的血肉之躯书写了铁血卫国的悲壮战歌。我感动之余,心里便琢磨着,我这辈子是当不成兵了,也捞不着去打日本鬼子了。不过,弄一身迷彩服穿着爬爬山,锻炼锻炼身体也不错。
第二天早晨上了班,我就拜托孔令芳同志赶快到市武装部给我找一身迷彩服去。下午上班的时候,孔令芳同志果真地就给我拿来了一身迷彩服,当时高兴得我不得了,发自内心地说了些感谢他的话。
下午下班回到家里,我立马从头到脚穿上了迷彩服,自己对着穿衣镜左看看,右瞧瞧,觉着挺搞笑的。当时,我心里突然间冒出了一个问题,这个迷彩服有没有什么来由?想到这,我立马就到书房里打开电脑,从网上查了查迷彩服究竟是个什么来历。
1899年,英国发动对南非侵略战争的时候,南非有一个叫布尔的弱小民族,他们不甘心国土受到侵略者的践踏和蹂躏,纷纷组织起来进行武装反抗。可布尔联军的兵力仅是英军的五分之一,在战争初期常常陷入被动挨打的局面。布尔人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发现英军都穿着红色军装,在南非森林和草原的绿色背景当中显得格外耀眼,军事行动容易暴露。布尔人从中得到启发,立即把自己的军服和枪炮都涂上黄绿色,以便利用密草丛林的绿色背景作掩护。这样一来,英军就很难发现布尔人的队伍了,布尔人常常神不知鬼不觉地接近英军,搞突然袭击,打得英军措手不及,狼狈不堪,最后打得英军一败涂地。从那以后,世界各国军人吸取了英军在南非的作战教训,尽量使军装的颜色与大自然背景的颜色相接近。虽然现在各国军队的军服依然还是差别很大,但大多数野战军服都是涂满斑点的花衣服,这种花衣服就被人们称为了迷彩服。
有关迷彩服的雏形,我们最早可以追溯到苏格兰的吉利服。吉利服原本是一种由猎户使用的伪装用具,相传为青年猎手吉利所发明,主要是用于隐身丛林当中麻痹野兽,好便于猎手实施捕杀。最初的吉利服就是一件装饰着许多绳索和布条的外套,在植被茂密的环境当中隐蔽效果挺好,即使就是连一些警觉敏锐的鸟儿也难以发现这种伪装。
第一件真正意义上的迷彩服诞生在1929年的意大利,有棕、黄、绿和黄褐4种颜色。二战时期德国发明了三色迷彩服,这种迷彩服上遍布形状不规则的3色斑块,一方面可歪曲人体的线条轮廓,另一方面其中部分斑块颜色与自然背景色近似一体,部分斑块又与自然背景色差别明显,从视觉效果上分割了人体外形,从而达到了伪装变形的效果。迷彩服在二战当中得到普及,又叫狙击手服。
我自从有了一身迷彩服之后,到了周末就不愿意在家里呆着了,只想出去走走,爬爬山,活动活动已经老化了的筋骨,找找年轻的感觉。
我的兴趣爱好本来就不算多,但对爬山却情有独钟。这些年来,爬山给我带来过无数乐趣,爬山过程中的那些艰难经历给我留下了许多深刻印象。每当节假日在家里闲暇的时候,我就喜欢静静地翻阅一下自己爬山时拍照的一些相片。每当那个时候,相册里的相片就会给我带来一段美好的回忆。
我每次爬山几乎是都经历过这么几段过程:兴致勃勃地来到山脚,兴高采烈地开始爬山,一路欢笑到半山腰,气喘嘘嘘地再向上爬,咬紧牙根爬上山顶,那时立马就体会到一览众山小的骄傲意境。
今年春季的那一天上午,天空灰蒙蒙的,还时不时地下着毛毛雨。杜宁开着他的小轿车拉着冀泓、张娥和我来到尼山脚下,我们在细雨云雾当中登上了尼山,感觉着是别有一番风味。尤其是我们在山顶上缭绕云雾里拍照的时候,大家那种喜悦的心情,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爬完尼山回到家里之后,我的腿痛了两天,但我的体能着实是经历了一次锻炼,在以后的这几次爬山活动中,我已经是越爬越轻松,越爬越年轻了。
杜宁眼看着就是一个将近60岁的人了,可他一点老态龙钟的样子也没有,比我的身体强壮多了。他的手脚十分灵敏,爬山的速度一点也不亚于那些国家级的登山运动员。杜宁经常爬山玩,他异常喜欢爬山,一爬山他就兴奋。我们四个人每一次爬山都是在他的倡导之下,每一次爬山他既是指挥员又是急先锋,他鼓动得我们三个人现在不管是爬哪一座大山,都已经能自己克服一些困难,战胜自己的生理极限,最终爬到山顶。
前几天我们四个人去爬九仙山,爬山的路上我不急不躁,保持匀速,同他们一道爬上了山顶。在山顶会师的时候,张娥和冀泓那种兴奋、激动的心情都表露在她们的面目神经上,当时我看着她们俩那红红的脸,亮亮的眼睛,心里就琢磨着,趁着我们四个人的身体还健壮的时候,一定得寻找机会把我们附近县市大大小小的山脉都爬个遍,彻底地过一过她们俩爬山的兴趣。
现代人们的工作压力大,生活节奏紧张,许多人都处在亚健康状态。节假日里,人们走出家门去爬山,沐浴在大自然的新鲜空气当中,既锻炼了身体,又放飞了心灵。爬山会让人变得更加乐观进取,更加热爱生活,热爱人生。爬山既是人们对自然的挑战,也是对自我的挑战。当人们脚踩顶峰一览众山小的时候,就会享受到回归自然的喜悦,平添征服自然的豪气,而且那种感觉对于深受现代文明病困扰的人们来说,无疑就是最好的一种保健品。
古人言“登山则情满于山”,人们带着好心情去爬山,就能在爬山当中获得一种至乐真谛,就能体会出“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界。当人们站在高高的山峰上,望着远方的城市,心里就会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就会突然释怀,世间种种的诱惑与烦恼都会随之而去。人们爬山的时候,站在悬崖峭壁的边缘,就能体会到那些微小的生命之花和那些雀跃的松鼠、野兔为什么那么快乐。那个时候,人们就能够真正体会到生命的存在和可爱。也许,平静的心会引发斗志。也许,不平静的心会安静祥和。那个时候就会使孤独的人懂得不再寂寞的滋味。那个时候就会使放纵的人学会和谐。
今年这一年,杜宁、冀泓、张娥和我一起攀爬过一些山,从峄山到五岳之首的泰山,从水泊梁山到北方普陀莲花山,每次爬山都给我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那一回,我们爬上天马岛山顶的时候,庙里有许多人焚香朝礼,我们在袅袅的香气里,在鸟儿鸣啭的歌声中,回望山下那郁郁葱葱的树木,那真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我们爬莲花山的时候,翻越一个一个山头,当我们气喘嘘嘘,汗流浃背地爬到山顶,放眼望去,刚爬过的山头,山下的村庄、河流、树林,半隐半现沉在云雾里。那情那景让我们不由不纵情高歌。
这些年来我曾经到过不少地方,爬过不少名山,看过许多风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对我这个喜欢写点东西玩的人来说确实是颇有好处。
这段时间工作较清闲,我就把自己过去所写的一些零零散散的游记整理了整理,有意无意地就整理出了这么一本游记——《随意的风》。尽管这本游记还不足月,可我感觉着这本书里还是有这么一点点的味道值得人们咀嚼咀嚼。因为这本游记是我待人接物的真挚情感,是我社会生活的杂乱思想,是我此生飘逸的灵魂,是我对这个大千世界的真实映像,是我传达给读者们的祝福心声。随意的风,随意的人,随意的笔,写出了随意的生活和随意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