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 文章
作者这篇文章写得调侃幽默,却很有道理。你要是不知道中国的老师是如何把学生炼成书呆子的,就把这篇文章多读个几遍。读了这篇文章,你会知道,在学校里那些个庸师,可以把学生当产品批量生产,批量生产书呆子。中国至今没有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如果学校里还这样的教学,估计以后也难说。
记得我第一次的作文题目叫做中秋之夜。老师说,大家回去过一个有意义的中秋,然后用笔记录下来,放假回来上交。那时候,哪里知道作文是个什么东西,只知道那是一些由许多方体字不断的塞满你的本子里来的。叫我第一次无中生有那么些方体字确实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不禁呼,文为何物?
母亲说,你可以去请教邻居阿波,人家今年读四年级,肯定知道比你多。阿波,自小玩到大的兄弟,无话不说,无所不玩,是比亲兄弟还亲的兄弟。阿波头脑灵活,注意多,找他准没错。
阿波不请自到,确实挺仗义的,拍着胸脯说这我写过,我教你,我念一句,你就写一句。我很高兴,如沐春风。当时我们俩就趴在大厅的一处空地上,五体投地,琢磨着就把一篇文给完成了。至于写的是什么内容,已经想不起来了,只知道当时对作文这种东西已经开始有一种有口难言,无可奈何,无所适从,得过且过的感觉。
后来大家发现了一种很好的东西---作文选,这个那是我每学期都要买一本的,要跟课本的课题对得上,写作起来才能有备无患,行云流水。这也是老师们极为推荐的东西。这就好比是行军打仗中的军师,你知道怎么做就行了。这东西确实节省了我们好多时间,下笔如有神,幸甚至哉呀。一个班的作文就这样抄来抄去,换汤不换药,56名同学的作文几乎有30多名的内容是一样的,可怕吧。在当时,小明这个人在我们笔中的勾勒下,传诵下是十分出名的,相继而出的还有小红,小华等兄弟姐妹的诞生,确实是很强大。一件有意义的事,一件难忘的事,一件助人为乐的事等,我们可以同样的故事,同样的情节,从学头写到学尾。为了分数,为了作业,为了更好的玩,我们可以不厌其烦。虽然老师们都说需要创新,独立,但当时我们确实不明白是为何物。只知道创新,独立这种东西能让人咬着笔头,望着苍茫大地,望纸兴叹。就这样,一群老师,一群学生,就这样抄过一年又一年,作文在他们眼里是什么,是固定的开头,固定内容,固定的结尾。老师说,这些最好是能够背下来,考试的才能拿高分。得出结论,读书,作文,文章,必须以背出头。
一直以来,我都自认为我是一个不错的学生。四年级的时候我的作文比赛获的第三名,五年级的时候我的一篇作文被老师批为例文示之,六年级的时候推荐参加县的作文比赛,虽然后来没有得奖,但这些都足以证明我是可以的,甚至是鹤立鸡群。多年之后,我才知道,原来这些都是浮云,也就那样。一个懂得做梦的小屁孩无稽之谈罢了。
后来升上了中学,认识了更多形形色色的人,才知道我原来是盖的。第一次读到那么不一般的文字,第一次知道作文原来可以那样写,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我那老掉牙的故事,俗套的情节脉路确实再也不敢拿出来卖了。记得某君说过,写助人为乐永远就是扶老奶奶,老爷爷过马路,写友情的就是某次考试我忘带尺子,某某人大发善心,把自己的尺子折了,然后无私的把其中的一半给了我,最后让我感动的不自所以,写名人就是永远认识张海迪,黄继光,邱少云,霍光等等,这些真都恶的,太俗了。我觉得当时他说的就是我,虽然当时不至于脸红的不行不行,只是无可奈何的笑着,但是之后确实给了我不少的阻力,我觉得我真的不行了,脑袋空空的,什么也写不出来,简直就是一种折磨,半天才憋出一行字,字张是一张撕过一张,一篇下来,还是不尽人意,确实很烦,终于还是得过且过。
中学那时候,因为我们都是外地生,逢周末才能回家,平时都住学校宿舍。那时我的一位哥们特爱操持他那几个文字,特别是情情爱爱,或者是武侠,魔幻这方面的特能写。什么君生我未生,君生我已老,愿与君生同时,日日与君好等缠绵悱恻,笔下的枫更是春风得意,风流潇洒,好生快意。记得某次他告知我们某个网站正在征稿,如果谁中标,将会得到丰富的奖励,他要去参加。依稀记得那次他写的是魔幻的武侠小说。他说先写在本子上,然后在进行整理,最后回家打印上传给那个网站。我看过那本子,密密麻麻的塞满字,我使劲的翻着页数,可似乎也找不到他的尾巴,写的实在是太长了,真佩服他的毅力,我看都觉得烦了,至于后来这件事怎么样了,我们都不知道,但我知道他确实震撼到了我。大家都喜欢看他的文字,一下课,他总会拿着他已完善好的篇幅给我们拜读。某位读者是他的忠实粉丝,每次他都看完,有时还会大声的念出来或嘲弄两句,大家听了了,确实也挺有意思的,也纷纷拜读,也评头论足。某位才子终于按捺不住心中的欲望,我非跟你PK不可。于是爱某一次的自修课下,两人纷纷拿着自己的得意作品来到宿舍让人指点一二。虽然我现在已经记不住当时他们写的是什么内容了,但我知道他们写的都是武侠小说,而且才子输了。为什么输了呢?当时大家更多说的是才子的作品,印象最深刻的是说主人翁来到了一个地方,其实才子是想说主人翁发现了不远处传来了兵器的打斗声音,“噔噔”直响,这也许是电视剧看太多的原因吧。当时大家都说才子这段写的太粗糙了,大家都不能接受。才子认输,也服输,但是他会努力。之后学校进行了一次作文比赛,至于是什么题目我已经不记得了,只知道才子参加了,但是他不会写,他不知道怎么写,于是去请教了他。他确实标新立异,别出心裁,就真么一点拨,才子中奖了。当时还专门开广播对这些得奖的学生表扬了一通,这下子才子更对他敬佩的五体投地。
这号哥们是谁,我们暂且称他为老王吧(因为他弟弟叫小王),他整个中学阶段,他确实改变了我们好多想法,不夸张的说,确实是我那时候的引导师。在父母眼里,他是叛逆的代名词,在哥们,朋友眼里他是个能说会道,谈笑风生,全能型的潇洒哥,在女生眼里,他是一个懂得博爱的翩翩君子。当时他的成绩不如我,不爱读书,但是他说,会读书的人出来社会往往都是给那些不会读书的人做员工,大致的意思是这样,多么深刻现实的一句话,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方与圆里的一句话。
渐渐的,才子的作文能力也提高了,渐渐的把学文作为了自己的一种乐趣。在这种氛围下,我确实也蠢蠢欲动,原来写作也能有如此乐趣,于是我终于洗心革面。我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男孩子,这些我都不会说,我想做的更好,做个光鲜的人物。
在下这个决定之前,其实还发生一件令我觉得很郁闷的事,更让我下定决定重新做人。那是初二的一次作文比赛,每班只能选10人,我很希望我能去,那次老师把我叫我她的办公室,细数了我作文方面的种种缺点,之后告诉我选了别人,而这个人就是我的同桌。她跟我说,他如何如何的好,为什么选他,确实给我的打击不少,什么人可以选偏偏选他,确实让我不甘心了好一阵子。但这些都是压在心里的,没有人知道,每天依旧平静如水,春风满面。但后来事实证明,我又输了,但我还是终于学会了安慰自己,这没什么,我不在乎,下次努力就行了。
直到初三毕业的时候,我始终写着自己的文字,但终究是找不到出路。每一次的作文课,我都能苦思冥想很久但还是无所获,有时候看着别人已经快要完成自己也挺着急的。那时候我的同桌叫小王,同样也是苦思而不所获。但这即是作文,也是任务,必须完成,结果我们都打趣说如果写不出来中午就不用吃饭了,为中午的午餐加油。所以那时候有那么一阵子,大家都到食堂开饭了,看到我们其中一人没来,其中一个人会说,他在班里写作文,就快好了,确实挺悲催的。
毕业了,我问了老王一个问题,什么是作文,什么是文章?他轻描淡写到,缴在老师那里的东西就叫做作文,写在自己本子里,给自己看,能给别人分享的的就是文章。我总结了一句,写自己的文章,让作文见鬼去吧。
前阵子,老王发Q告诉我,自己回忆自己以前的年少轻狂,看着自己以前的文章,说真佩服自己的光辉岁月,真他妈写的好,现在不行了,半天也憋不出一个字,唉!老了!我说,那你就看着吧,那天想写了就把它写出来,那就是宝刀未老(那是后话,以前没说,现在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