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我路 散文 感悟生活 2005-11-03 15:26 责任编辑: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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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这样一个题目之前,我是鼓足了十二分的勇气,因为没有人愿意在众人面前剖析自己,更没有人愿意脱掉那一件件伪装自己的外衣赤裸裸的站在众人面前,就像是画自己的自画像一样,多一笔少一笔都会影响到自己的形象,但这样的文章应该是真实的。否则,就失去了再写下去的意义。

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两个人,所以提笔之前我准备了两面镜子,一面放在桌上,抬头就可以看到自己那张熟悉又不想见到的脸。另一面是放在了心里,心里的那面是看不到的,只好一边写一边问心里的那面镜子,我到底是什么样的?

现实中的我很讨厌那触目可见的镜子,总觉得镜子中的自己除了五官排放的次序是正确的以外,其他的实在是没有什么值得欣赏的地方了。所以除了梳头以外,我很少照镜子。没有梳妆打扮的习惯。因为我知道再好的化妆品对于我那张无可救要的脸来说也是惘然。我不但不喜欢照镜子,更不敢直面自己惨淡的容颜。甚至曾经还痛恨过发明镜子的人,如果没有镜子,我除了低下头可以看到自己的身体以外,根本看不到自己的脸,即使是透过别人的眼睛看到的也是模糊的自己。我的外表实在是没有必要浪费太多的笔墨,因为一个不爱照镜子的人,她的外表是对不起观众的。所以我是一个很自卑的人,但我却不是自“悲”,我的自卑还透着那一丁点的自信,我喜欢这样的自卑,这样的自卑虽没有自信那样的魅力,却也让我没有丝毫的自恋倾向。因为我时刻都保持着一份自知之明的清醒——用一颗卑下的心,去欣赏大千世界中形形色色的脸。

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除了无法欣赏自己以外,我看身边其他的人都还蛮顺眼的。也许上帝给我这双眼睛就是用来挑剔自己欣赏别人的吧。但我还是要感谢上帝。我不但没有因为自己丑陋的长相而痛恨什么,相反,我却很满足,因为他让我拥有一双不挑剔别人的眼睛。

扣上那面让我自卑的镜子,心里面的镜子对于我来说才是最重要的,也是我一直在寻找的。刚才说过我总觉得自己是两个人,现实中那个爱说爱笑的是我,这样的我在别人眼中常是没心没肺没烦恼的。但我要对他们说:“NO”,因为他们所看到的只是一个开朗的我,而另一个静静的我却从不暴露在众人面前的。因为她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偷偷跑出来,如果在我心情平静的情况下,她还会告诉我的手去写点什么,以此来证明她曾经出现过。所以很多我自以为还不错的文章,都是另一个我所写的。

如果说现实中的我让我自卑的话,心里的那个我却让我十分自信,因为她经常在心里对我说,外表的美只是暂时的,心里的美才是你真正的本质。所以真正的美是看不到的。当然也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我只是想把那个无形的我,用粗犷的线条勾勒出一个不完整的轮廓。让我在迷失自己的时候,还可以找回真正的自己。

我的思想

坦白的说,我是一个唯心主义者,高二那年,老师曾问我:“世界上是先有物质还是现有意识。”我还理直气壮的回答她说先有意识。记得当时的同学都在笑我,因为书上明明写的是“先有物质,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客观存在的。”而我就是一个很主观的人,也就是书上那些反面教材的支持者。因为我一直也不相信恐龙的诞生到灭绝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我还不相信进化论,当然我这么说有点冒犯达尔文,恕我无知,可我实在是无法相信在山洞里发现几只山顶洞人的头骨,就说人是猿进化的,要是在发现猿之前就发现人那该怎么解释?如果那些科学无法解释的现象都称之为客观存在的话,那哲学的理论就没办法进步了。这又违反了哲学中一切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道理。所以哲学中我最为认同的就是矛盾的普遍规律。

迫于考试的无奈,我常常为了记住那些教条,累的人困笔乏,我还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就是对那些前人无数次证明的理论心存疑虑,不知道为什么黄金分割必须是那个位置,不知道为什么SIN45等于二分之根号二……起初那些规律和定理我都不去背,等到考试的时候我才发现无从下手,所以后来干脆就把那些公式定理当作哲学的教条一样生吞活剥了。

但我心里还是唯心的,因为我相信冥冥之中自有一种力量在主导着什么,我一直认为生命中的每个瞬间都是命运的安排,再加上老妈学佛十余年,除了对我有一些或多或少的影响以外,我也耳濡目染了一些佛法的知识。也渐渐相信了三世因果。

这就是我的思想,一个对世界充满好奇心的我,在无法解释的现实中一步步的走向了宗教。

我的价值观

顾名思义,价值观就是对事物的看法和认识,我相信因果,虽不能确定做好事就一定有好报,但我知道做坏事一定不会有好下场的。所以我常用“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来提醒自己。回想一下从小到大的自己除了无心的语言伤害过别人以外,我还没做过什么大逆不道的坏事。但我确实是做了不少某种意义上的傻事,我不知道别人眼中的傻是什么概念。如果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我是十分喜欢帮助别人,我不希望别人回报我什么,我只是喜欢看到别人因为我的帮忙而快乐的过程。正所谓施比受更快乐。我只是觉得帮助别人的同时自己的价值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如果说用金钱去衡量一个人的价值,我认为简直是玷污了人格本身的魅力。

常常有人叫我白痴,也有人说我装清高,我统统都忍了,因为我知道这叫问心无愧,不求尽如人意,但无求无愧于心,无愧于那个心里的自己。

说说我对金钱的态度吧,政治课上老师说金钱就是一种货币符号。既然是符号为什么还要执着?我不是很贪财,如果有胡口和买书的钱我就会有一种满足的快乐。也许是不赚钱不知道赚钱难,所以我对钱不是很敏感,有钱的时候吃汉堡,没钱的时候把馒头当汉堡吃。我一直认为心态是最重要的。我不想为钱而烦恼,也不想成为钱的奴隶,说这话有点不现实,我想也许是现实的无情还没有把我推到悬崖边上我才会站着说话腰不疼吧。但我一直铭记姥姥生前跟我说过的那句闪烁着智慧光芒的话。姥姥一辈子没上过学,她却告诉我:“没有病就是最大的财富。”的确,健康就是最大的财富,妈妈也经常对我说:“心态决定健康”所以我深信有一种快乐是用钱无法买来的,有一种拥有,在失去的时候用重金也无法挽回。

所以对于钱的需要,我一直认为跟吃饭一样。天天不吃要饿死,少吃一顿饿不死,吃多了又会称死,于是我学会了养生,不吃饱,刚刚好,够则已,勿许太多,饭是这样,钱也如此,过犹不及。

这就是我的价值观,一种无形的思想跃然于纸上,我想这应该感谢那个心里的我。

我的审美

常被朋友嘲笑我的审美有问题,因为我对美的事物不是很敏感,总觉得大自然赋予的一切生灵都是美的(除了自己以外)。人是自然的产物,所以人的外表在我眼里都是大同小异,走在大街上无论眼前闪过的是无与伦比的帅哥,还是让人赏心悦目的美女,对于我而言就像是过眼云烟,影过不留痕。不过如此而已。我欣赏的美经常不被大众认可。所以这种不被大众接受的主观意识也谈不上什么审美,换句话说那只是我自己的见解而已,很难登上大雅之堂。

不被认可的美只好我一个人在角落里独自欣赏。我分不清楚欣赏和喜欢之间的距离。因为他们之间有着太微妙的关系。

曾经自以为是的欣赏过一个人,一个很有思想的人。但当我想由欣赏变为喜欢的时候却发现这样的人只能用来欣赏。欣赏他的人格魅力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阳光已经很温暖我何必还要太阳。如果把欣赏的东西拘为己有,我想那份留在心中的美也会变的黯然失色。

所以很多时候我只是远远的看着,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用独特的视觉欣赏着留在心中的美。

这就是我,一个成长中的我,不再写了,留下一些空白给未来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