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女人
在这个纷繁的物质世界里,由于生活、工作的压力,人们希望找机会去释放,于是乎,就有了互诉心曲的异性朋友,网友见面成了平常事,如果一次见面就能动摇了婚姻,这样的婚姻也无存在的价值,男人女人啊,请给自己一点自信、给对方一份信任吧,人毕竟是理性的动物;问候作者!
曾经有一个朋友告诉我,她的一个同学的老公骗她同学说是出差,其实是去外地和女网友约会去了,结果被她同学发现了,还连带查出了他们几年来的QQ记录,所有“奸情”一目了然,连对方的身份单位都知道了,气得她同学几乎发疯,闹了个翻天覆地。
这位男士也是太大意了,有本事偷吃,总要把嘴巴擦干净啊,哪能这么不小心?聊天记录不用留那么久吧?看样子真的很珍惜啊,点点滴滴都舍不得删去。据朋友说他平时表现得中规中矩,老实憨厚的样子,根本想不到会做出这样出格的事来。
人不可貌相啊,谁是单纯的透明可以一眼看穿的呢?往往越是平时不苟言笑的人越有主意,越是经常木讷无言的人越有想法,越是冷若冰霜的心里越是火热,越是不事张扬的人越是胆大包天。
再说了,现在这年头,见个网友也实在是很司空见惯不足为奇的事吧,即使是对于我们这些人近中年的所谓的70后甚至人家60后的来说,也不算稀罕事吧?况且只是见面而已,不见得做了什么事啊,女方似乎也不必不依不饶没完没了,闹得天翻地覆沸沸扬扬的,谁也不好看。
网友一见面就迫不及待的滚到床上也多少有点可能,却也是纯粹的精虫上脑,源自本能,可以担心他四处留情,不用怕他移情别恋。倒是总卿卿我我腻个没玩的让人不放心,后果恐怕真的严重。
生活总还要继续,日子还得往下过,不如冷静点想想,可不可以接受这个事实,能不能原谅他这一回,对他今后还有没有信心,如果觉得还可以的话,闹得差不多也就该收场了,给彼此留点情面,不要做得太绝的好。要是实在没法解开这个心结,就更没有闹的必要了,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但是无论何去何从,总要有足够的勇气坦然面对一切后果,不要患得患失就好。
记得曾经听到过的一个真实的事例,也是一个女网友吧,自己早就有个情人,私下来往了多年,老公始终不知道。看她总上网,她老公也慢慢学会了,结识了一个女网友,后来还偷偷的见了面,结果也是让她知道了,于是大吵大闹热战冷战绵延不断,怎么也不肯罢休。朋友劝她说,你看你早就有情人,而他不过是和网友见一次面,又不一定发生什么,差不多就算了吧。她可不这么想,她的理由是,我怎么样是我的事,你不是没抓着吗?你说你就是和网友见面,可是见了面就一切都有可能啊?非把你彻底整服了不可。
我听着就觉得这人还真是不一般的不讲理,他做错了,让他付出足够代价倒也未尝不可,可是你自己的行为更是出格,你怎么还那么有底气责难别人?至少说别人时心里也得有点发虚不?竟然一点也不色厉内荏,还理直气壮的得理不饶人,也真是极品了。
对于网友见面就上床的说法,多少以为不大可信。两个完全陌生的人,无论网上怎样的熟悉,乍一见面,就可以像现实中相知多年似的亲密无间或者一见钟情的缠绵到床上,肯定不是很多的,有也多是那些荷尔蒙旺盛的小青年们,对于三四十岁以上的还比较传统的咱们,还不至于一下子就开放坦诚到那个地步吧。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就是赤裸裸的彼此需要的欲念了,也不要再扯什么红颜蓝颜相知知己之类的遮羞布了,只要你们两情相悦,不必对别人交代什么,只是将来万一有什么后果,做好准备就行了。
无论社会怎样进步,人类如何进化,最终决定每个人或每个人类群体的思想行为方式的根本动力,还是人的本能,是人性深处的最终渴望。
每个男人有机会都可能寻花问柳,女人在适当的时候也不见得都会恪守妇道。因为原则上男人可以这样,女人也可以如此,毕竟有一个男人,就必然得对应着一个女人。说什么谁主动谁被动之类的纯属无聊,你若不同意他硬来就是犯罪,谁先起意谁先动心思勾引魅惑的并不重要。至于区别嘛,一般无非是男人直接女人含蓄,男人不如女人容易动感情,但现在这个时代,女人更现实冷酷果决干脆的也不鲜见,很难说了。但是女人对男人偶尔的沾花惹草却绝对会耿耿于怀,同理,男人对于另一半的无限可能也会大动干戈。所以,一般人还是会衡量轻重,不轻易冒险,万一要是一时不慎,像这哥们似的弄得家里鸡飞狗跳,永无宁日,就太惨了。
再比如克林顿,一出了事,全世界都知道了,多不容易啊,希拉里也没少操心。人家女儿倒是聪明,结婚前就和恋人白纸黑字的签订忠贞契约,男方日后若是敢偷吃被抓住了,要赔付女方千万巨款,让你立马变成穷光蛋,喝西北风。那个傻帽小伙子亏他也是搞对冲基金的高智商脑袋,却忘了让女方也保证一下,签了个不平等条约。此事更是充分证明,男人再精明恋爱时也成了傻瓜,女人再笨结婚时也会变聪明。
记不住是哪部电影了,男主角又一次勾引女性成功后感慨的说,男人追求了一辈子,得到的无非是几小时。倒有几分大彻大悟的意思,但是他可不会就此罢手,因为看明白了过去的是一回事,继续将来的的作为又是另一回事了,那是他的喜好,是他的本能,是他活着的意义。
时至今日,人类不管物质怎样丰富,文明如何发达,最基本的需求和享乐还是那几样,比如吃,喝,性。
昆德拉笔下的那个永远追求不止的浪子托马斯,大家都看到了他一次又一次的对异性的勾引和渴求,谁关注过那么多和他一起狂欢的女性,或者比他还要滥情,比如那个萨宾那,也从未有过从一而终的念头,特丽莎也有过对他的背叛。当然他终于还是摆脱了非如此不可的魔咒,和特丽莎一起在宁静的乡下找到了一份恬淡的快乐。
金庸笔下的那个段王爷倒是花心的很,也实在的可爱,明知道这样对妻子和情人们都是一种伤害,也为此深深自责,却也真的管不了自己,依然四处留情,弄得儿子爱上的每个女子原来都是妹妹,大家一起尴尬万分也无可奈何。幸好最后才知道他唯一的儿子竟然也是夫人不忠的产物,才彼此释然,只是对他成了莫大的讽刺,这也是金庸这只老狐狸的得意之笔吧,的确厉害!
人本质上是孤独的,软弱的,饥渴的,自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以后,就时刻面临着这个陌生世界的无视,冷漠甚至敌对,于是他必须要抓紧一切可以抓住的稻草,加固自己的坚强。努力维持与亲友的关系,尽可能获取更多的财富力量,占据最有利的生存地位,都是为了增加安全感。但是这些外在的内容再丰厚,也无法填充到心里,弥补那份与生俱来的卑微与孤独。于是他还要与别人更亲近,与别人产生共鸣与融合,乃至得到别人的感情与心理的认同,而最能慰藉彼此的无非就是男女之情。也许男女真的原该是一体,或者阴阳总要调和,这也是所有生物学原理的基本准则吧。
不论海德格尔怎样界定人们的焦虑,弗洛伊德怎样强调人类的性本能,查拉图斯特拉怎样的狂啸,浮士德怎样的不知餍足,有些事终究无可回避。
所谓爱情,真的只是一阵子的事,只是一阵突如其来的激情。越得不到越是强烈,一旦得到了也就平缓下来,纾解开来,最后归于平静。即使貌似天仙,总对着看,也总会有审美疲劳的时候。婚姻,是人类这种群居动物聪明的社会契约,使两个陌生人紧密团结起来共同对抗这个冷漠的世界。有个经济学家说,不妨把结婚看做一笔生意,把对象当做生意伙伴,不是没有道理。另一本《裸猿》更是把人类完全置于生物社会学的角度无情解剖,扒掉了所有衣裤,结果似乎更接近于真实。
即使不以功利的眼光来看待,也总要现实的认清形势。把两个人长久紧密连在一起的,更多更持久的也是一种相互依恋扶持的亲情,而不是爱情。当然也可能一直都有爱情的因素在里面,因为双方都可以与时俱进,不断的充实自己适应时代和对方的口味,魅力长存,只是这样的难度系数太高了点。
今天的各种出轨早已司空见惯,不足为奇。不管出于怎样的心态,都罪无可恕,也都无可厚非。在机会大好,诱惑足够的时候,谁都难免吧,即使你当时真的做了柳下惠,谁知背后会不会把肠子悔青骂自己是猪头三?
但现实中也的确有更多的人坚持传统,出于不愿不敢或者对于契约的尊重等等,总之更值得尊重。
因为大多数这样的平常人才是真正的伟人,他们心态平和,波澜不惊,心理与感情的世界有足够的充实,没有那种强烈的非理性饥渴,或者可以自己疏解调和那种情绪。强烈的占有欲是一种病态,无论对物还是对人。
为什么托马斯们对性那样的迷恋执着?因为他们心理上渴望的是最彻底的融和,感觉上屈从的是最原始的欲望,所有冠冕堂皇的理由,都是赤裸裸烂淫的借口。但他们双方都是快乐的体验,潇洒的分手的,他们的友情只限于单纯的性友谊,豁达开放,得到了也就失去了,占有了也就没有了。
而现实中更多的还是夫妻之间的持续依恋和包容,即使只是出于习惯,却也如同埃里希.佛洛姆所说的那种海一般的温和的交融,彼此完全的开放和付出,更温馨更长久。
所谓的网缘网恋也没什么大不了,无非是利用网络的便捷增加了一种和陌生人结实的途径罢了,天南地北,可以顷刻链接,素不相识,瞬间成了“好友”。可是无论这个好友名单有多长,真正的好友能有几个?而且来的容易去的也快,几天冷落,一言不合,就会拉黑删除永不相见,即使曾经一往情深,转身之际也成了天涯陌路,想起也令人伤感。
许多时候,我们都是无聊时想聊天,空虚时才需要充实,可是既然觉得无聊,还聊什么?真的空虚的话,怎能再用空虚填补?现实中不如意的,网上同样也难得志。
每个人心里都有个梦吧,都有个一直在找的人,网络无非是帮助扩大了搜寻的边界,但依然不会帮你找到那个人,至多是网友变成现实中所谓朋友,梦中情人成了现实的情人,每一个都有梦里那个身影的某些特征,却永远不会有人完全的相同。聪明的人就不再做那个梦。
平日怎么想,临事如何做,总要自己有主张,别指望谁来教你。谁都不一定真的明白,谁也不见得真的清楚,怎么做都可能正确,怎么处置也许都没有道理。
人本来就不是理性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