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暮下的老情歌

heyihero 散文 感悟生活 2011-08-29 15:12 责任编辑: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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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生命的过往就如一首老歌,越来越醇厚,陪伴着成长的历程,伴着歌声,一路走来,为爱,为那些值得怀念的人和事,一直追寻……

上大学的时候,闲来无聊喜欢逛博客,看看许多人许多的心情和故事,在对很多人事都已经淡忘的今天,却依旧记得有这样一个人,一直不变的背景音乐:foreveratyourfeet。他在博客里写着,年轻的时候觉得这首歌旋律很好听,就把它送给了喜欢的女孩,后来细想觉得不妥,于是找来歌词,认真翻译,原来是这意思,他说“我觉得既然把这首歌送给了女孩,那就一定要对得起这歌对得起这份心”。后来女孩成为了他的妻子,很多年过去,他也如同歌词所表达的一样,一直在她身边,从不离弃。

我总是容易被感动,一阵秋风带起了漫天的黄叶,一个抬手的温柔就可以让心变得柔软。成长所要付出的代价是必然的,可能会失去纯真,失去信念,失去年轻时的梦想,还有最重要的,是失去了初恋的情怀。每个人都应该在很年轻的时候谈一场纯净的恋爱,或者是悄悄的喜欢过一个人,不需要做什么,只是看着TA午睡的侧脸,你便觉得整个世界是如此美好。在没有任何杂质的心里,只是单纯的喜欢,单纯的相信有些东西可以永远。我们可以爱人的能力是年轻的时候拥有的,也是在初恋里学会怎么去对一个人好,不求回报,学会很多在成人的世界学不会也做不到的事情。可是后来我有时会悲观的想,这些优秀的品质已经被时间长河里的沙砾磨去了。

去年夏天,有一次和闺蜜小聚,虽然在同一个城市,可是因为各自都有家庭和工作琐事,加上城市太大,见一次面却很困难,在地铁公车中几轮交替中下来,绕了大半个城市,才到约定的地点,此时早已花了妆,疲了身。在星巴克靠窗的位置坐下,闺蜜拿出一张照片给我看,是她高中的毕业照,照片渡了膜,看起来还挺新。在几十号人里,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闺蜜,那时候的她有一种青涩的美。闺蜜指给我看了一个男孩,我也认识,是闺蜜的前男友,两人在一起了8年后分开,不是我不再相信爱情,而是很明白闺蜜嫁给现在的先生才会幸福,所以当时对于闺蜜和她前男友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投了否定票。闺蜜说:“和他分开后,我经常在半夜醒来,想起再也不会在窗前等着那个人回来,心就狠狠的痛,脑子里一直出现那个句子,除却巫山不是云。那段日子,哭湿了好几个枕头之后才慢慢好起来,嫁给先生之后,一直进入不了爱情的角色,觉得这不过就是余生,就这样过吧。我觉得我变得理智,我可以再对旁人好,却再也付不出真心。直到有一天和先生去看电影,刘烨的《爱出色》,演到刘烨向姚晨求婚时说,只要有我口吃的,就有你的。窃窃私语的放映厅,先生小声在我耳边说:我也是。”说到这里,一切都真相大白,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心被触碰痛了,才会真正清醒起来,所幸,我们明白的都不算太晚。

曾经为爱远行,只记得内心痛楚,需要释放,带着一只MP3,车行到盘山公路上,耳朵里开始响起一首歌,张信哲的《苦行僧》,“我要这所有的所有,但不要恨和悔”。突然就释怀,这不就是“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所拥有的境界吗,浮生若梦,百年也不过弹指之间,万般随缘,但求无悔。

失去的东西从来就不曾真正属于你,所以允许自己悲伤缅怀,不过不能沉沦太久,生活处处都是转角。那个人,现在看不到了,但是TA的背影,TA的气味,TA的朦胧模样,不时闪晃在忆海里。都是人生的宝藏,每一次飘落居停,遇见分开,都感到内心愉悦,但又微微怅惘。我把我的爱情,寄在遥远的地方,这指引我一直走在流浪的路上,用爱丈量这一段寻觅的时光,漫长荒凉,却无比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