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如此多娇

寻找我的大树 散文 随笔小札 2011-08-19 17:28 责任编辑: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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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工作上做好一件又一件事情,工作之余和同事谈论感情,七夕里和他一起唱歌的开心……欢快的语言,写出了欢快的心情。

这个星期,比起以往来说算是比较紧凑吧,生活也比以往丰富了好多。思绪需要一点一点理清,事情需要一件一件完成,工作、学习、论文、接访、会友、录歌、游玩、写作、休息,一条都没有落下。如此丰富的生活叫我如何尽情也觉得high不够。

凡事都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不懂到懂得,从不熟到精巧,期间的经过叫做“学”和“悟”。周三我第一次单独接访一个被疯狗咬伤无处说理的阿姨,面对她声泪俱下不停的哭诉,我开始耐心的劝解,没想到这一劝竟花去了整整一个半小时,最后终于让她满心欣慰的回家。嗓子有点哑了,可我却很开心。还有周四的一个老大爷,虽然是咨询很小的一件事,但可以单独办理并使对方满意,这个过程我很享受。不禁又会想起每天经过的橱窗里的那两句话,我,一直都在朝那个方向默默努力着。

工作之余,我的个人生活也还是那么丰富多姿,这周会了两个以前的同事,我静静的听她们讲故事,感受着她们的感受,因为,我们一样又不一样。每每聊天,似乎总脱不开那个永恒的话题--以前叫爱情,现在该是感情了。其实说的是一回事,但和以前比起来,现在谈爱和以前那个懵懂状态下的小心翼翼和窃窃私语是截然不同的。现在的爱,多了份成熟,多了份思考,也多了份慎重。

我希望我们各自的爱情都天长地久,和各自心中的他永远相随。

为迎接七夕的到来,前一天傍晚我和我的他一口气录了六首经典老情歌,只要那些老掉牙却无法取代的老调子一响起来,我整个人就醉了,是深深沉溺的那种。可喜的是,我们可以将它们一一演绎,虽然我们并不专业。更加开心的是,这么多年,我一直寻觅的那个能和我情歌对唱羡煞旁人的男孩我终于找到了。以前的我俩,谁也不知道彼此都这么痴迷于音乐,现在,也算“珠联璧合”了。记得曾经他跟我说过,你想听什么,我就给你唱什么,若是不会我现学了给你唱。当时我并没有当真,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在录的几首歌里其实没有几首是他真正熟悉又熟练的。但他为了配合我七夕的愿望,真就在最快的时间里学会了,并且,唱到嗓子干涩都没有烦。人生得一知心爱人,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2011七夕,用我们的歌,特别纪念。

只是后面加的日记有点匆忙了,懂我文字的人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其实想说的话还有很多,想表达的也还有很多,只是那晚时间有限也便匆匆收尾。说到他,我总是有说不完的话,诉不完的内心活动。

我喜欢他我闹着他讲故事时,我无奈又认真的样子;

我喜欢他录歌时为了我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追求完美的样子,唱错了我会“怪”他,可我唱错了,他只是看着我笑笑,不会怪我。我会因为一点点的小动静而被无故逗笑(继而又得重新录),而他每次都那么认真,不会轻易笑出声来;

我喜欢他吃我剩饭时特别香甜、特别带劲的样子,真的,没有哪次吃饭我不剩饭的,也没有哪次他不欣然接受,并且很真实,没有一点的不情愿。还有那次他给我炒完米饭,为了让我多吃一点,整碗饭都是他喂我吃下去的,而我则像个不懂事的孩子一样被转移了注意力,比平时多吃了好多,竟没有一丝察觉;

我喜欢他我说什么他都会说“嗯”时的表情,其实我知道有时候我很不可爱,很不招人待见,我不是故意撒泼,只是他依旧是依着我,他的疼爱一如既往;

我喜欢他在某件事上既赖皮又贪婪的样子,于是我就叫他“大赖皮”,还问他跟谁学的?他说他是自学成才。哈哈。

我喜欢他每天都会重复跟我说的那句话,可我总是不注意,改也改不掉。

我喜欢,他喜欢的我都喜欢。

最后,还有那天轻松记录的那个伤感的段子,我很喜欢,这是多么超脱的一件事啊。

看,生活如此多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