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欺生”
在自然界,动物为了生存而欺生,这不奇怪,而社会上同样也存在欺生的问题,说到底是人的劣根性在作怪;问候作者!
几年前,妻子嫌市场上的“洋鸡”不好吃,想了一个办法:买几只“洋鸡”拿回家再用稻子或者米喂一段时间,等过年时候好杀了吃。这样喂养的鸡,不但味道和“土鸡”差不了多少,而且又经济划算。一位亲戚听说这件事,把她家自己养的老母鸡给了我家一只。老母鸡足足有七八斤重,和那些饲料鸡比起来一个顶俩。为了方便喂养,妻子把这只大老母鸡和那几只饲料鸡放在一个大篮子里。按理说,这只老母鸡身高体重,在那几只饲料鸡面前应该“鹤立鸡群”,应该成为它们的“领导”才是。可是我想错了,当妻子把它放进篮子里时,那几只小饲料鸡竟敢“犯上作乱”,群起而攻之。我想老母鸡肯定会勃然大怒,后发制人不在话下,可它“老太婆”好,不仅不反抗,反而还低头不语,坐以待毙。几只小饲料鸡看到老母鸡毫无反抗之意,越发啄得起劲,把老母鸡的头都啄出血来了。我看着过意不去,吆喝制止,它们才停下来。我们把粮食和水放在里面就离开了,可过了一会儿我还是不放心,去看看可怜的老母鸡,一看真的让人心疼,老母鸡头上鲜血淋漓,头上的羽毛凌乱不堪,惨不忍睹!
“身高马大”的老母鸡被这几个小“毛贼”弄得如此惨状,可能让我们都想不通。其实这是情理之中的事,动物都有“欺生”的本能,那个篮子本来是它们几个的地盘,它们“占山为王”,你一个“异类”突然来了,它们认为你侵犯了它们的领地,自然要把你赶走,你不走,你就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在自然界,飞禽走兽都是有“势力范围”的,它们占领的一片山,一片草原或者一片沼泽地,是不欢迎“不速之客”的,也不允许外来“敌人”侵犯的。一旦有外敌入侵,一场血与火的战争就会打响!
如果说自然界中的动物是为了自己的生存而“欺生”情有可原的话,那么我们人类的“欺生”却让我们有点不可理喻。我听不少人说,以前在监狱里有这样一个丑陋的规矩:如果牢房新来了一个犯人,等到送犯人的狱警一走,牢房里的老犯人不问三七二十一就一哄而上,对新来的犯人拳打脚踢,据说一直要打得新的犯人遍体鳞伤气息奄奄为止,弄得自己筋疲力尽过足了“瘾”才肯善罢甘休。这个新的犯人被老犯人打了,自然吃了亏,可等到以后又有新的犯人来他们所在的牢房时,他也可以用同样的手段对那位新来的犯人,这样才算报了“一箭之仇”。如此恶性循环,一茬接一茬。你说这是何必呢?既然都是“难兄难弟”,为什么“相煎何太急”呢!“同是天涯沦落人”,应该相濡以沫,相互安慰才对呀。实在令人费解!在现实生活中,我发现也有“欺生”的现象。我老家那个地方,一个姓氏一个姓氏聚居比较集中。我所在的那个生产队(现在叫居民组),清一色姓王,后来迁来了一户姓杨的“移民”,尽管那户杨家男人如何唯唯诺诺,谨小慎微,可是还有人故意刁难他家。他妻子个性刚强,可能是咽不下这口气,竟一走了之。后来虽然他也慢慢融入了这个大家族,处境有所改善。可没有一个王姓的女子嫁给他,他一直是光棍一人,终老客乡。在西方国家,曾经种族歧视非常严重,现在歧视“移民”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比如德国曾经企图对犹太人的斩尽杀绝;美国曾经对黑人的种种歧视;英法现在制定的对移民不公平的法规,等等,这都是“欺生”的表现。
我就想,人和动物为何都有“欺生”这劣根性呢?除了上面说的为了自己的利益以外,我想还有一个观念问题,人和动物都有“先到为君,后到为臣”这种观念。他先来这里,他应该是爷,你后来,你就应该是孙子。你孙子就应该一切服从他爷,他爷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处置你孙子。至于牢房里老犯人殴打新犯人还有一个情感发泄的问题。另一方面,从被“欺生”者来说,也有自身的问题。我们可能都有这种感受,如果去了一个新的地方,我们往往都有点“怯生”,心理上也认为自己比别人后来,觉得矮人三分,好像是自己占了别人的位置,理应低人一等。你一怯生生的,别人就知道你是“外地人”是“后来人”,他们往往就“歧生”,甚至发生“欺生”!你在任何地方索性以主人的姿态出现,也许那些喜欢“欺生”的人也不敢冒然“欺生”!我这个人,除非我不去,去了,到任何地方我都觉得我应该是这里的主人,我不会欺别人的生,别人也不敢随便欺我的生,我也不允许人家欺我的生。我如果是那只老母鸡的话,我会狠狠地教训一下那几个“小毛贼”,你还真反了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