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之恋(爱你不是二三天)
“你别以为快要转学了就可以不听我的话,只要你还坐在这教室一天,我就还是你的老师!”班主任愤怒的对坐在最后一排角落的凌轩吼道。
凌轩毫不在乎地望着窗外,完全无视一腔怒火的老师。多日来关于凌轩要转学的传言终于从老师口中得到证实,同学们霎时议论纷纷。我沉默地望着凌轩,讶异于他的平静。凌轩突然把头转向我,来不及收回目光,我急忙低下头来掩饰内心的慌乱。
凌轩是上学期插班进来的,一直让老师很费心,上课经常看杂志有时干脆翘课,曾试过逃课两天后回来在数学的突击测试考了个第一让数学老师大跌眼镜,从此刮目相看。性格叛逆有长得帅气的男生很难不另人瞩目的,尤其在这个“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年代。这样的人和我的生活本该是没有交急的,我只是一个胆小怕事,平凡又不温柔的女孩,习惯了规规矩矩的生活和平淡无奇的日子,承受不了刺激。然而生活似乎总是不喜欢按常理出牌,我和他的关系以后竟变得暧昧。
不久后我成了凌轩的同桌,受老师的委托担负起监督他上课的重任的我经常因为他的无故失踪而遭到班主任的轰炸,有次实在受不了,在凌轩抓起书包准备开始溜的时候,我扯住他生气的说“帮帮忙,不要翘课行不行!我上辈子欠你什么了?你知不知道因为你翘课我经常被老师k!你这人怎么能这么没良心,我倒了八辈子霉才会做了你的同桌,无缘无故被你连累!”
凌轩听完我的抱怨一脸迷茫,我于是把身负的“重任”告诉他,我以为这家伙会不屑地一走了之,出乎意料的是,他竟然放下书包不溜了。
一天下课后,凌轩问我:“你每天这样规规矩矩地上课,不累吗?从来没想过翘课?”
什么事情做久了都会有厌倦的时候,只是我习惯了按规矩做事。“没个人都是这样上课的啊!有不是只要我一个,不是没个人都能像大少爷你那么洒脱,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变收拾书包边说。“喂,我为你可是很久没逃过课。”凌轩有点不满意地说。“好事啊!说明你进步了嘛!懂得关心同学了,来!奖你一颗糖,明天记得准时上课哦!”说完随手丢给他一颗糖,走出了教室,有时候我觉得凌轩就象一个小孩,要有人赞美才肯乖乖的听话,他其实也有可爱的一面,只是不轻易展现于人前,我对他开始有点改观了
我是那种没有时间观念的人,每天踏着钟点匆匆忙忙赶到学校,根本来不及吃早餐,有一次可能饿过了头,上楼梯有点站不稳的感觉,好不容易进到课室,凌轩象往常一样指指手表,示意我快进来坐下,老师快来了,我往前才迈一步,就发现四周摇晃起来,失去知觉前看见的是凌轩惊愕的脸。
等我醒来,已经躺在校医室病床上,值班的老校医见我醒了就捧来一碗粥,说:“现在的女孩一天到晚嚷着减肥减肥,一点都不会爱惜身体,这早餐是最重要的,能不吃吗?”我很想说我不是减肥,只是来不及吃,但是浑身没力只能沉默的接过粥吃起来。
“刚抱你来的是你男朋友吧?这粥是他拿来的。你呀!自己是身体不爱惜,还要别人来心疼。”老校医边唠叨边帮我关上门。我呆呆地想着她的话,会是凌轩吗?我不感想象。
我隐约从别人那里知道一些凌轩的过去。谈过一次恋爱,据说二人都很般配,最后竟分手收场,因为伤心去飙车摔伤了脚,休学疗养了一年。但他从来没对我提起过他的过去,大概觉得我只是一个同桌,没必要知道太多。很多时候想到我们的关系,都会有种莫名的伤感。我们就象宇宙中的两颗小恒星,虽然看似离的很近,但彼此间用光年来计算的距离是用尽一生也无法跨越的。
从那天起凌轩的早餐分量开始变多。第一次他说:“可音,我吃不下了帮忙吃一个吧!不要浪费粮食。”接着递过来一个面包。第二次他说:“一个人吃早餐真没意思。陪我吃吧!”这次递来的是粥。以后每次早餐都不一样,理由不一样,我当然知道世界上没有白吃的早餐,但凌轩从没认真对我说过什么,况且那是好友篱篱陷入了爱情的旋涡,经常找我诉苦,听的多了对所谓的爱情就有点怀疑。
体育课老师宣布要练习的项目是我最怕的800米,我于是到球场边躲了起来。才坐下没多久,凌轩跑了过来。
“终于翘课了?”凌轩一脸的幸灾乐祸。
“我那有,我只是不想太早跑,先到这边休息而已。”我不服气的说。
“死撑!要面子就干脆点承认嘛!”我没有再回话,低下头拔脚边草。
“生气啦?”凌轩的语气软了下来。
“我才没你那么小气!”我把拔的草全扔到他身上。“还说没有?都开始复仇了。”凌轩夸张地边躲边说。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总能轻易的控制我的心情。
天空不时飞过一两只鸟儿,很写意的环境,凌轩却突然正经起来:“我以前一直很想变成一只鸟,真的,你可能觉得很幼稚,但我真很想有一双翅膀,有飞翔的自由和幸福,你呢?”
“我?”我没料到他会这样问,望着球场上喧闹的人,答到:“我比较贪心,想变成蜻蜓,因为它有两双翅膀,那样我就有加倍的自由和幸福。”说完回过头,发现他正若有所思的看着我,避开他的目光,我再次望着别处。“可音,我想给你自由和幸福,可以吗?”旁边传来凌轩温柔的声音。他终于说了我期待以久的话,但是,可以吗?他即将转学,我却只能留在原地,平凡的我,能留驻他的心吗?不敢回答,我落荒而逃。
在即将转走的几天,;凌轩主动向老师要求坐到最后一排的角落。他就这样轻易离开了我的身边,我却只能象个陌生人一样看着他离开。一切都是自找的,我轻嘲自己,谁叫你爱上这只要飞的鸟。像只受了刺激的蜗牛,我慢慢的缩回自己的世界中,静静遗忘在外面经受的一切。我知道有的伤口用时间可以治愈,但有的伤口时间久了是会发炎溃烂的。
凌轩走了三个月了,他去了那儿呢?他过得好不好?他会不会想起我?独自忍受着那个自找的伤口传来的痛,我暗自祈祷凌轩在没有我的生活中找到他的自由和幸福。
然后有一天,老师说旧教学楼要重建,我们班去新的教学楼,全班一片欢呼,只有我静坐不动。这座旧教学楼是我和凌轩过去的唯一见证,然而现在,连它也要别时间遗弃,也许我早就该放下过去的一切,让有凌轩的回忆永远埋葬在时间里,可我做不到。篱篱说的没错,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洒脱的人,只懂得拿起,不懂得放下。
教学楼别拆的前一天,我独自回去跟它告别。坐在空荡荡的教室里,忍了三个多月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我想我还是不够坚强。忘了自己这样呆呆的坐了多久,直到眼前有蜻蜓飞过。我不敢相信的抬起头,凌轩正站在门口望着我,手中提着一只空了的网。“为什么要回来?”我故意淡淡地说,心里既高兴又气愤,三个月来他从没找过我,却又再我准备放弃的时候突然出现,他究竟想怎样?
“我……我回来抓一只逃走的蜻蜓,还要找一个等了三个月的答案。”凌轩走到我面前说。
我只是呆呆地看着他,这突如其来的幸福让我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幻觉。不等我回答,凌轩高兴的拉着我的手往外走。这家伙一定看见了我眼角的泪痕。有些人和事,没有失去过就不会懂得珍惜。
我承认自己确实是个贪心的人,因为我想一直拥有凌轩以及他给我的所有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