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醋

付丙涛 散文 爱情滋味 2005-08-24 13:22 责任编辑: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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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由CH3COOH引发的意外的多余事件,据说也是情人间惯用的自鸣得意的一种试剂。当PH值小于7时,自以为受伤的那一方高压达到180以上,瞳孔放大,面色转绿,呼吸急促,心跳加快,思绪紊乱。并可能导致以下疾病:斜视、呓语、切齿、眼睛充血、耳鸣胃酸、食欲不振、狂躁、神经时常……这是一种多发症也是一种并发症,且有后遗症。某些老顽固声称:吃醋能生发火辣辣的效果。

据说,其发病过程是这样的:在一个偶然的时刻,情人中的一方撞见另一方将一双本该甜腻腻伸自己的手却令人恼怒的伸向了令人作呕的第三者,他(她)登时表情紧张血压升高。

私有的东西公用之,这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这是一种心灵的亵渎,一种自由主义的决堤。在法律上,往往只对重犯略加惩处,这是千百年来的人们的共同面对的不容忽视的却常有的漏洞,这种法律上的打击不力,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这种行为的普遍存在。简直是一种公害。而在公众的舆论、道德规范面前,这种CH3COOH犯人依然厚着脸皮大行其道。在这个人人神经木化的时代,这类事件依旧使人非常敏感,它会以最快的速度传播。而每人每封此时往往精神百倍添枝加叶口沫飞溅,仿佛开启了人类又一奥秘似的,譬如私处猖獗的虱子,外人是不便援之以手的。所以,在这种多有声援少有武力支,的情况下,所谓的受害人为了维护所谓的自身利益而竭斯底里,小题大做。但,如果我们冷静地分析,CH3COOH犯人是否真正违犯了不成文的情人法,是否应该享受被狠批一通的狂风暴雨,我们只好王顾左右而言他。因为造成这类事件发生的与否的原因,往往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个人观点的偏狭,虽然看起来是最最不可饶恕的,不可让人接受的。有一点毋庸置疑是:此类事件性质是恶略的。其造成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部分症状以上我们有所例举。

有人认为这在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但我们应该认识到:在我们津津有味欣赏之余,无需再乐乐尽道了;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看蚂蚁上树之余不必再将矛盾扩大化了。吃不该吃的醋如同吃不对症的药一样,会造成不良反应的。承认自己的老婆貌美又盛赞付氏女孩的美貌,又有何不可呢?如果我们能对情人那些无伤大雅的犯规行为坦然相向,又怎会像编辑老爷对本作者的小作大动刀叉呢?由是而观,吃醋之事如何科学化之,依然任重而道远,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