唠唠酒嗑
呵呵,不能喝酒,但是又必须喝酒尴尬,好像大家都遇到过,也很无奈。其实不想喝酒,倒是有这么几个理由可以摆到桌面上试试:第一,说是开车来的,一点不敢沾,要不警察拘;第二,说自己对酒精过敏,一喝就起疙瘩;实在不行,就装醉吧。文章嬉笑中见无奈,自嘲里表真心。文笔幽默风趣,诙谐有趣。问好作者!
虽非好饮之徒,但却逢酒必醉,只因难胜酒力。
其实,心底极钦羡豪饮之人,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能举起杯来,说干就干,且面不改色,心不狂跳,笑声朗朗,仪态大方者,心中直觉其人豪侠也!于是,每遇斯人,便会想起诗仙太白的“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这是一种何等的畅快写意呀!每念及此,心就痒痒的,也想约上三五好友,纵情畅饮一番,也尝尝那种大碗喝酒,高声谈笑,浑然忘我的痛快。只可惜,每每看到琥珀杯中玉液荡漾,这头就开始晕忽,酒尚未入腹,人已晃荡起来,实实在在是太不爷们了。更为尴尬的是,若逢应酬酒局,心底便局促得如同吞下了二十五只老鼠——百爪挠心呐。这酒杯端也不是不端也不是,不得不端杯,还得不停地求饶告罪,然后就被那谁也说不清是真是假的热情忽忽悠悠地就把酒灌进了肚子,然后,任凭酒精在肠胃里闹腾,人却得有板有眼地让屁股在椅子上如坐针毡。
最难过的是请客。本身不善饮,所请之人又都是酒林高手,主人不喝酒,客人便不端杯。呜呼,如此一来,鸭子也得上架,不能喝也得死命地喝,客人尽兴才是硬道理嘛。有套嗑,叫请客有五怕:一怕请客客不来,二怕客来客不喝,三怕喝了喝不好,四怕喝倒送不走,五怕送走又回来。后两怕倒是不常有,可是二三怕却是请客之人最大的失败。我就亲身经历了两回请客的事情,而且请的都是“酒仙”,虽然人人都知道他们用眼珠子喝都能把我喝死,但我不举杯,客人们就坐在那儿文文明明地说着闲话,那种尴尬,真是恨不得立马跑进厨房找把菜刀抹了脖子。可是,请也请了,客也来了,酒也斟了,就差一个字——“喝”,根本就没什么好犹豫的,把心一横,把牙一咬,把眼一瞪,喊着口号往前冲吧,爱啥时趴下就啥时趴下吧,这叫“东不管西不管——酒管,醒也罢醉也罢——喝罢。”反正是二亩地扬谷子,豁出去了。最惨的一次,我从桌上下来四回,从没那么利落过的跑出饭店,跑到没人的旮旯,把那脸一扬,嘴一张,哗哗的就放上了“礼花”。俺的亲娘哎,那花花绿绿黄黄白白的东西,比那粪坑里发酵过的粪便还难闻呢。如此,算是留了点清醒,把酒局陪下来,再恭恭敬敬地把客人送走。当酒局散了之后,当客人们尽兴而归之时,我这请客的人就得趴回马桶边上把个五腑六脏肠子肚子都得重新翻腾一遍,不停地往肚子里灌凉水,不停地收腹打压,恨不得能把那副灯笼挂掏出来洗巴干净才能爽快。然后,在家人的搀扶下或是勉强的自己爬起来,再跟软软的倒在沙发上或者床上,去体验那种天也旋,地也转,飘飘摇摇上九天的感觉,可是,这种飞天的滋味实在是让人不敢再想第二次。再看看第二天早上,心想着得去上班了,可是刚刚爬起来,脚一沾地,就发现这两条腿根本不是自己的,咕咚一声,又趴下了,于是,赶紧掏出手机打个电话:我亲爱的敬爱的崇拜的领导哇,让我酒休吧。
人家李白斗酒诗百篇,我是半斤就能上西天,别人是斤八不畏,我却是沾酒即醉,这人和人呐,都是妈生父母养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心是豪爽的,量是小气的,那种千杯不醉举杯就干的畅快,我这辈子是都别想有了,这也算是一种悲哀吧?不过,我也常常暗自庆幸,若我也能有千杯不醉之海量,也有“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之洒脱,我也能酒后出口成章诗剑双绝的话,非得全家为我愁白头不可。
哈哈,这酒还没喝呢,人就已经晃悠了,都是这酒惹的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