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摇滚

小小少年之随笔

易木草青青 散文 随笔小札 2010-10-24 21:52 责任编辑:江凤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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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虽然不能完全的同意小作者的论点,但还是欣赏他的才气。这文章写得活泼生动,让人听到了架子鼓的鼓点声声,听到了他直率的心声。应该鼓励一下吧,他的见识似乎已经超越了他的年龄。

喜欢摇滚的原因很简单,那种感觉一如我们这不羁的年代,这年少轻狂的时代。看似杂乱的节奏里,是一颗不拘一格的心。

第一次听的摇滚乐曲便是摇滚版的卡农,原本抒情的钢琴曲在被注入摇滚的元素后,给了我一种全新感受,从此就喜欢上摇滚乐曲。一个人玩电脑的时候,便放上一曲,把自己带到了摇滚的领域,甚至把声音调到最大,感受那强大的气场和疯狂的灵魂,任由肢体随音而动,忘却了自己,更忘却了世界。与轻音乐的恬静不同,重金属摇滚可以唤醒自己心中最狂热的部分,世人充满激情与战斗力。后来,因为电脑的音响坏了,便听起来收音机,在每天广播的最后一个小时里,是摇滚的时间。因此,常常熬到深夜,关上房门,让音乐在这间小屋里不断回荡。学习生活中的烦恼便被这些“鬼哭狼嚎”打碎,蒸发到了另一个世界。

摇滚从它降临世界起就注定是青春年华的写照,是那年轻人的歇斯底里。与沉闷的古典音乐相比,与俗气的流行音乐相比,与老气十足的民乐相比,摇滚音乐是如此另类如此孤僻。在很多很多人看来,这种听不清楚唱的是什么,叽里呱啦的音乐犹如噪音。更有人一想到摇滚就想起了灯红酒绿的夜总会,想起那些吸毒的疯狂青年,想起暴力与违法犯罪。的确,摇滚是会让人癫狂,让人暴躁激动,但这正是摇滚的魅力所在。当岁月和现实把每个人都敲打成“铁石心肠”时,唯有摇滚能勾起那曾经的炙热记忆,那个无所畏惧豪情万丈的自己。或许岁月把你的梦想侵蚀成了一片废墟,或许现实把你的豪情敲成了飞灰随风逝去。但那摇滚却依旧站在舞台上,不向任何人或事低头下跪,不屈服那追名逐利的现实。

摇滚的本质就是叛逆,而所谓叛逆就是向循规蹈矩的世界发出挑战,用沸腾的热血去反抗麻木不仁的世界。这便是青春的本质,任何名利的东西都无法掺杂其中,为梦想战斗到底。听着这急促的摇滚,一切纷纷离去。这世界,唯有我自己,天下唯我独尊,这不是自大,更不是无知,而是青春飞扬的音律。

一个人的摇滚,一个人的青春,不虚伪的音乐,不做作的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