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也未尝不好

佳佳娃 散文 随笔小札 2010-10-24 00:01 责任编辑:江凤鸣
旧站档案号:HXQ-PROSE-00165234
编者按

自由自在的,这样的生活要好好过。作者这散文写的生动活泼、调侃幽默,充满青春气息,写活了闺阁中的聪明女孩……

很享受这样的生活状态。

随意捡个休息日吧,没有课,没有考试,没有活动,没有朋友来找。阴天也可,晴天当然更是美了美了。闹钟手机都扔一边,睡到自然醒。裹紧棉被,只露出零散的头发和一两个脚趾头。棉被是徐(我老妈)亲手缝的,柔软的像棉花糖,热乎的像暖手炉。积攒了一星期的衣服还被遗弃在床头没有洗,这时候最想念徐。在家不做饭不洗衣不拖地,徐都一例包容。更多时候,她是放纵我的。跟朋友出去喝酒到大醉,夏夜的雨不定时来袭,我冲进雨里喊着要回家。狼狈不堪的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胃里翻涌的难受,最终吐得地板上都是。我以为徐会大发雷霆,我以为徐会骂我不自重,我以为徐会禁止我以后喝酒。可是,徐只是不动声色的清扫干净赃物。我脑袋晕晕乎乎,徐一直问我难受不难受,要不要看医生,要不要喝热水。我摇头,后来沉沉睡去。淋雨不难受,胃痛不难受,徐的态度让我很难受很难受。不用谁说,那夜以后,我戒酒了。扯到徐,心情莫名的好。睁开眼睛,想一下徐,这是要干的第一件事。这个过程不能省略,它可是奠定了一整天的基调。

生活美滋滋,娃娃(社团朋友习惯这样称呼我,我挺受用)懒洋洋。头发从周一闹腾到周五,控诉我的三大罪行:一梳的太紧;二梳的太紧还乱糟糟的;三梳的太紧还乱糟糟也罢了,一堆黑色小卡子横七竖八把头顶弄得好像乱坟岗。好吧!今儿娃娃大发慈悲给你们放假。手指在又黄又卷的枯草堆里开拓道路,奋力厮杀总算是弄得通顺了,抓着发尾,打旋,松松散散的挽成一团。我一度特别迷恋小说中女主人公早起穿着睡袍头发挽在左耳边下靠着窗台抽烟的那种慵懒状态。但迷恋只是迷恋。我不抽烟。窗台很冷。头发今天放假。小说里的场景放在现实生活中,估计我早就溜得无影无踪了。朋友堆里,我是很现实的。而一旦脱离组织,我便进入了一个虚幻的世界。在那个异世界里,我是导演,指导一幕幕或喜或悲的话剧,不用演员,不用道具,没有经费,没有票房,有的只是我不知疲倦的手指敲打出来的一行行文字。不去计较我的文字有没有价值,不去考虑我的文字是否会被认可,我只知道,它们确确实实,全是在我脑中筛选过滤了数遍之后才在Word上显示的。文字是我的情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扯到文字,我自然而然,真的如夜半私会情人,变得放荡了。思绪如脱缰的野马,在蓝的透明的天空里和蓝的深沉的海洋里自由驰骋。在床上支起小小折叠桌,打开我心爱的本本,灵感如源头活水在指尖流淌。随意写点什么都好,这是要干的第二件事。

肚子叽里咕噜。胃里也开始不听话的倒腾。精神食粮再怎么被我夸成一朵花,也不能当馒头啃啊!这时候时间通常指示在11:11,一个不坏不好的数字。待机。找身可以不好看但不能不舒服的衣服,套上。上厕所,刷牙,洗脸,趿拉着拖鞋到最近的餐厅买份最喜欢吃的鱼香肉丝盖浇饭,打包带走,一路上无视别人的目光,吊儿郎当的步子把阳光踩的七零八散。回到寝室,爬上床,开机,找个有谢霆锋参演的电影,边吃边看。《十月围城》《线人》,我喜欢这类色彩灰白的悲情电影,小小的细节却总能带来震撼人心的感动效果。绵绵的感动里,带着刀刃,在不知不觉中,刺痛你灵魂的某一处。后知后觉,我无可救药的爱上这来无影去无踪却偏偏让人欲罢不能的感动。不喜欢《山楂树之恋》中那种软软的调子,总觉得那种感动不够刺骨不够锋利。我曾因为这个和一个朋友起了争执。有时候,我固执的不可理喻。当然,我的喜好别人无需迁就。我吃相不雅,堪称狼吞虎咽,可是有什么关系?吃过之后,饭盒一丢,也没必要立刻去洗,只要在下次吃饭之前是干净的就好。给自己的胃一个交代,这是要干的第三件事。

我没有一副好皮囊,却有一个大肚囊。床头上放着一小摞书,抽出一本喜欢的,管它吃饭之后不能躺着,容易发胖什么的,肚子容易有赘肉什么的,我只知道这样的姿势看书最舒服。随便从哪一页开始看都好。拎跟笔胡乱画画重点也好。看不看得懂也没关系。如果这时候来点方大同的哼唱,就再好不过了。总觉得方大同不是在做音乐,他是在把快乐的音符倾洒在自由潇洒的和风中。爱音乐的人玩着音乐,并且还能玩的小有成绩,从这点来说,在我眼里,他是幸运的。床,音乐,书,娃娃。这四个词组在一起,会产生什么效果?自然是娃娃很没有形象的睡着了。睡梦中练习初级长拳还把床边的小白兔踢到了地下。小白兔自从归属于我,就命途多舛,已不知道是第几次被踢到了床下。这点我还是相当歉疚的。不过,还好我勤快,小白兔每次都被洗的干干净净的。看书,连带睡觉,这是要干的第四件事。

人不该堕落成你这样的呀!是的。我还是有追求的。小老鼠要出洞觅食了。但咱也不是大张旗鼓,雄赳赳气昂昂,集结大路人马。一个人最好。从破街(我们学校对面的商业街)的一头晃荡到另一头,挑挑拣拣,碰到喜欢的会翻翻看看,特别喜欢的当然也会买下来。鼻子饶有兴致,立场通常是不坚定的,被各种热腾腾的小吃勾引。当然了,今儿我也会特别宽容。和头发一视同仁,有求必应。吃饱了,喝足了,还回寝室继续窝着?就算我是宅无敌,以至整天被下铺那丫头喊着干干(干物女),也不能被冠上猪的属性。我不能背叛我的属相马。吼吼。我是一匹奔腾的小骏马。我热爱跑步。确切点说,我热爱减肥。减肥是我毕生的追求目标。跑个小五圈,对我来说根本不在话下,好歹咱也是一时冲动跑过万米的。偶尔小小自恋一下,心情值会增加不少。在冷冷的夜风中流汗的感觉特别好。跑步时习惯昂着头,希望看到星星和月亮,可是包围我的常常是苍凉的灰色画布。虽然会有点遗憾,但更加会怀念家乡洒满碎星星的澄净夜空。舒展筋骨,这是要干的第五件事。

一个休息日也被倒腾的差不多了。带着好心情,洗洗就睡吧。挺好的。但还有一个虽小却非常重要的事没干,给老爸打个电话。老爸是絮叨的,叨唠他们游泳队的事,叨唠天冷了多穿衣服,叨唠喝啤酒太多拉肚子了,叨唠徐下午不让他去上班,叨唠姐很孝顺的给他买了件衣服。我在老爸的叨唠中,微笑着入睡。干完这件事,今儿算是功德圆满了,一定会做个好梦。

这样,也未尝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