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拾贝(四)

陈亚珍 散文 随笔小札 2010-09-23 16:33 责任编辑:逸舟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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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尽管现在社会对写作,对作家的评价不那么泛责任化、政治化了,写作领域也有了更大的创作空间,但作为一个真正的作家而言,身上还是有某种使命感、责任感为好,这样才能促使自己写出好作品。能博得大众的认同或者让读者产生共鸣,就是好作品,能写出好作品的自然就是好作家!欣赏了,问候作者!

大约是2003年的一天,我接到文工团一个女友的电话,她说你闯祸了吧?

我下了一跳!我说闯什么祸了?

她说你是不是写了一部《陈荣桂与陈永贵》的书?

我说是的。

她说有人告你了,说已给高级人民法院起诉了你,要立即把你抓起来,你千万不要回昔阳,以兔有人打断你的腿。

我说凭什么,有这么严重吗?!

反正我听了人家的口气是要和你决一死战。提醒你了啊,我也给你据理力争了,但不抵事。

哦!

我放下电话,挺了挺脊梁,下意识地理理发鬓,就像当年英勇就义的英雄即将走上刑场的样子,没想到这辈子还有机会让我大义凛然一次。当时我正写长篇小说《神灯》心里有些急,日夜兼程也得把《神灯》脱手,写长篇就怕中途遇事,一中断轻则拐弯,重则夭折。于是,加快了马拉松运动。然而,那些日子不断有人上门求书,然后又不断接待一些书中写到的老干部上门苦诉。一个在“文革”中经受了三十六种刑法死里逃生的老干部张肇荣,见了我痛哭不止,他说:终于有人替我倒出了一肚子苦水,孩子呀,你知道我这半年来干甚,门门不出,我不下二百遍地看你的书,沒有一次不流泪的,可也怪了,泪流了不少,病是好了,前列腺炎,肾脏都好了……

我说,你所提供的事实没一点出入吧?

放心,我也只说了三分之一,更多的沒说出来,一时忘了。

有人告我了。

他说:不怕,谁告也告不下长短,我说的我负责,需要出庭你证我去!

又有一个本市的民政局副局长,到单位找了我多次,说一定要见见陈亚珍。那天同事领着引见了我,他也说:太厉害了,没想到一个女孩子敢把这段历史真实地纪录下来,而且句句有理,事事真实,一下子又让我回到当年,我看一遍哭一遍,我寻思,谁他妈的这样有胆识,把这段历史抢救回来了,沒有这段历史说不清晋中的“十月事件”,我也是受害者呀。

当时来自太原的一封信,署名为寒声,恕我孤陋寡闻,寒声老先先是山西省著名的剧作家,在树立大寨典型时,曾是晋中专署的秘书处工作,为大寨插旗呐喊,鸣锣开道做了大量工作。当他看了“二陈”一书,“十月事件”前后的内幕,他病了很长时间,很多事情他不知道,知道后他觉得受了愚弄,因为气愤他病倒了……

后来我又接到一封原地委副专员刘树岗转来的老作家胡正先生的信,信上的大意是,很多情况我不知道,看了书才知道,这本书有历史价值,留给后人研究大寨历史有参照意义,实际上也是整个国家的一段历史……

写出这部书,我成了一个有争议的人,有人说我把家乡的老窝操了;也有人说我是为我父亲十二年受害报仇,居心不良。真正的知情者有的保持沉默,有的大加赞誉。当时不断有老干部来电话告我:如果有人告你,我们都是证人。也有的嘱咐我,晚上要早回家,最好有人相伴以免不恻。还有人告我,在办公室喝水要随手带着杯子,防止有人下毒等等。这都是那个非常年代留下的阴影。

我一直准备着法院传唤,结果《神灯》胜利脱稿了,也不见动静,有关上告的事不了了之。

但在很长一段时间,有人上门希望把他的冤情让我写一写,有一个女教师学大寨时期,因为一句话沒说对,批斗,开除,最终被逼死,丈夫已状告最高人民法院,批到地方解决仍无着落,他已上告数年,心理、生理、均不正常,身体也落了病症,不能继续他的意愿,他要我替他代言。还拿了别人的推荐信,说我是个有正义感的人等等。

我作了解释,我不可能做到为状告者解决案子。

他说,你呼吁呀,作家就是要为人民为无告者代言的人……

其实,写这部书仅仅是说出真相,以现代人的视点作了一些思考,我沒有任何要作代言人的准备。可见有关“代言人”的说法,也是写作者写出了时代的核心和大多数群众的心声,鞭挞邪恶,主持正义所赋予的称号。而作家的代言只能是间接。

如此看来,纪实文学的真实性远比小说的推动力量更强大。它让好多人从中找到了心灵的归属,找到了感情的释放……

这是从纪实文学中得到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