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也是责任

皮黄 散文 随笔小札 2010-09-09 10:48 责任编辑:江凤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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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生命也是责任,人某种意义上,不仅仅是为自己活着。人是群居的社会动物,生来就有社会责任。珍惜生命,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和家人负责。很同意作者的议论。

2005年秋的一天傍晚,乌云不断聚集,象一块块巨大的石头悬在头顶,逼得人心里发慌。此时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有人在辖区同心村上吊自杀了。

到达现场后,立即着手勘验。死者小平头,着迷彩鞋,草绿色袜子,用白床单自缢在村外鱼塘边大树上。我有种预感,即电枫冲所曾所长,请求遥田驻军查询人员在位情况。不出所料,死者系该部一名青年军官。

笔录时,李副团长介绍:死者叫小A,25岁,未婚,湖北人,性格内向,本科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基层部队,英特网上意外泄密受到过处分;家在偏远农村,父母年高染恙,妹妹大学在读,一切费用靠他担负。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没有忘记小A自杀事件,确切地说,是没有放下对他父母和妹妹的生活忧虑。

小A死去了,卸却了生前一切负担和责任,了去了人生所有的委屈和烦恼,却给亲人带来了远不止擗踊号啕,伤心欲绝的伤害,父母如何度过余生,妹妹怎样完成学业,都会因他的逝去变得不堪设想。倘若存在灵魂,他的灵魂是不得安宁的;如果真有上帝,他定会受到训斥和惩罚。

人生本是苦旅。在苦难中我们学习生存,战胜困难,磨砺意志,增强能力,担当责任,承前启后;在苦难中我们酿造人生希望的美酒;在苦难中我们延续生命的进化。苦难是唐僧经途中的“八十一难”考验,是成熟人生的催化剂,是幸福彼岸的曙光。不经风雨,人生难有彩虹,也不完满。

应该说自杀者不是懦夫,将鲜活的生命按计划生生地撕毁碎裂,需要不凡的勇气和胆魄!假以此应对生活中的艰难困苦,人生还真没有过不去的坎。

自杀是对生命的放弃,但放弃的不仅仅是生命,还有生命的责任。生命属于自然。父而子,子而父才能完成生命的自然链接,自毁生命是对生命自然责任的逃避;生命属于社会。人人生活在社会亲情网络中,父母关爱,夫妻情深,子女连心,扼杀生命就是割断亲情链条,将生命失落的彻心悲痛和严重后果,长久地加载于亲人,薄情且寡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养育之恩深比海洋,奉养天年是天定的责任,不念尊堂,毁身而去,有违天道,大逆不孝!珍惜生命,关乎亲情,关乎孝道,更关乎责任。

我不赞成小A的自杀,也很痛惜富士康员工的跳楼;我很欣赏赵作海顽强的生存意志!